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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8546-2012 大中型水电机组包装、运输和保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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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27. 140 K 5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28546—2012

  大中型水电机组包装、运输和保管规范

  Specification forpackage,transportation and storageoflargeand

  medium hydraulicunits

  2012-06-29发布 2012-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GB/T 28546—2012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

  本标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

  本标准由全国水轮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75)归 口 。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 、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 、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长江三峡设备物资有限公司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朱家兴 、杨志忠 、安磊 、苏树昕 、刘世平 、陈秀霞 、李云 。

  Ⅰ

  GB/T 28546—2012

  大中型水电机组包装、运输和保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中型水电机组零部件的包装 、运输和保管规范 。

  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水电机组零部件的包装 、运输 、交接验收和工地保管 。小型水电机组零部件的包装 、运输 、交接验收和工地保管可参照执行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 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GB 150(所有部分) 压力容器

  GB/T 153 针叶树锯材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700 碳素结构钢

  GB/T 706 热轧型钢

  GB/T 4768 防霉包装

  GB/T 4817 阔叶树锯材

  GB/T 4857(所有部分) 包装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

  GB/T 4879 防锈包装

  GB/T 4897(所有部分) 刨花板

  GB/T 5048 防潮包装

  GB/T 5398 大型运输包装件试验方法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T 6544 瓦楞纸板

  GB/T 6980 钙塑瓦楞箱

  GB/T 7284 框架木箱

  GB/T 7350 防水包装

  GB/T 8166 缓冲包装设计

  GB/T 9846(所有部分) 胶合板

  GB/T 12464 普通木箱

  GB/T 12626(所有部分) 湿法硬质纤维板

  GB/T 13041 包装容器 菱镁砼箱

  GB/T 13123 竹编胶合板

  GB/T 13144 包装容器 竹胶合板箱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6470 托盘单元货载

  GB/T 18925 滑木箱

  1

  GB/T 28546—2012

  GB/T 18926 包装容器 木构件

  GB/T 20241 单板层积材

  YB/T 5002 一般用途圆钢钉

  3 总则

  机组零部件的包装 、运输 、交接验收 、工地仓储保管 ,应遵循 “保证质量 、安全快捷 、正确无误 、便于安装 ”的原则 。

  4 包装

  4. 1 基本要求

  4. 1. 1 机组零部件包装应符合科学 、牢固 、经济 、美观及机组合同要求 ,适应运输 、装卸 、工地保管及其环境条件 ,便于安装 ;在正常的装卸 、多次转运 、储存条件下 ,包装应保证自发货之日起一年内或机组合同规定时间范围内 ,不应发生因包装不善而引起零部件的损坏 、变质 、精度降低 、受潮 、锈蚀与散落等 。

  4. 1. 2 零部件的合格凭证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外观质量(包括防护涂层)等均需验收合格方能包装 ;箱内实物与装箱清 单 相 符 , 外 观 完 好 , 箱 内 清 洁 无 异 物 , 检 查 合 格 才 能 封 箱 ; 箱 件 发 货 标 识 正 确 才 能出厂 。

  4. 1. 3 为便于现场安装 ,包装应按机组部套号将同一部套所属的零部件 、安装工具与安装消辅材料等同时包装或在近期内连续包装 , 以确保包装按机组部套号成套 。

  4. 1. 4 包装对运输 、装卸 、工地保管有特殊要求时 ,应提前说明并在箱件醒目位置牢靠固定清晰的特殊标识 ,标识应防水 、防晒 、防盐雾 、不褪色 。

  4. 1. 5 包装尺寸与重量的确定 :应尽量提高车船容积与载重的利用率 ;尽可能降低大件运输等级 ;标注大重型部件的尺寸与重量应正确 。

  4. 1. 6 部件采用箱装时 ,箱内壁与部件突出部位的间隙应不 小 于 20 mm , 受 运 输 限 界 限 制 的 可 适 当缩小 。

  4. 1. 7 部件金加工面若与包装钢结构件直接接触时 ,根据部件接触面的材质及精度 ,应衬垫干燥 、不易吸潮 、无腐蚀性的合适衬垫材料 。

  4. 1. 8 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包装 ,并有确保安全的措施 ,还应符合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

  4. 1. 9 木质包装有防虫害要求时 ,应符合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

  4. 1. 10 备品备件 、安装工具应单独包装 ,也可单独包装后再合入大箱 。

  4. 1. 11 包装环境应清洁 、通风 、干燥 、无有害介质 。

  4. 1. 12 包装材料应尽量选用代木节木与环保材料 。新材料 、新结构的包装方案应遵守试验—模拟试验—试用—应用的程序 。

  4. 1. 13 包装应符合 GB/T 13384的规定 。

  4. 2 包装方式

  4. 2. 1 包装主要方式有 :裸装 、局部包装 、捆装 、夹装 、托盘包装 、随形包装 、箱装 、随形箱装等 ,包装方式的选择应根据实际情况正确决定 。

  4. 2. 2 裸装 :零部件不包装而直接装运叫裸装 。

  4. 2. 3 局部包装 :对裸装件局部进行防碰保护的包装 。

  4. 2. 4 夹装 :采用夹板方式对单件或将散件集中加固成整体的包装 。

  4. 2. 5 捆装 :采用捆绑方式将散件集中加固成整体的包装 。

  2

  GB/T 28546—2012

  4. 2. 6 托盘包装 :对裸装或局部包装的单件或将散件集中堆码于托盘上加固成整体的包装 。应符合GB/T 16470规定 。

  4. 2. 7 随形包装 :按部件外形用柔性防锈 、防雨材料随形包裹并在其上用防碰材料随形保护的包装 。

  4. 2. 8 箱装 :有防护和固定措施的全木结构 、钢木结构 、钢木竹结构 、竹木结构 、菱镁砼预制件结构 、全钢结构等包装箱的包装 。

  4. 2. 9 随形箱装 :在箱装的基础上 ,包装箱箱体按部件外形全部或局部随形的包装 。

  4. 3 包装材料

  4. 3. 1 包装主材

  包装主材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下列材料中选用 :

  a) 木材按 GB/T 18926规定选用适当树种的木材 ;

  b) 针叶树锯材应符合 GB/T 153规定 ;

  c) 阔叶树锯材应符合 GB/T 4817规定 ;

  d) 竹胶合板应符合 GB/T 13123规定 ;

  e) 胶合板应符合 GB/T 9846规定 ;

  f) 层积材应符合 GB/T 20241规定 ;

  g) 纤维板应符合 GB/T 12626规定 ;

  h) 刨花板应符合 GB/T 4897规定 ;

  i) 菱镁砼应符合 GB/T 13041规定 ;

  j) 瓦楞纸板应符合 GB/T 6544规定 ;

  k) 钙塑瓦楞板应符合 GB/T 6980规定 ;

  l) 热轧工字钢 、热轧槽钢 、热轧角钢应符合 GB/T 706规定 ;

  m) 圆钢 、钢板应符合 GB/T 700规定 ;

  n) 钢钉应符合 YB/T 5002规定 。

  4. 3. 2 包装辅材

  包装辅助材料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规定 。

  4. 3. 3 其他材料

  包装还可以采用经试验证明性能可靠的其他材料 。

  4. 4 包装箱

  4. 4. 1 普通木箱应符合 GB/T 12464规定 ,滑木箱应符合 GB/T 18925规定 ,框架木箱应符合 GB/T 7284规定 ,竹胶 合 板 箱 应 符 合 GB/T 13144 规 定 , 层 积 材 箱 应 符 合 GB/T 20241 规 定 , 菱 镁 砼 箱 应 符 合GB/T 13041规定 ,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规定 ,钙塑瓦楞箱应符合 GB/T 6980规定 。

  4. 4. 2 包装箱钢结构 :包装箱的底盘与支撑托架可用工字钢 、槽钢 、角钢等型钢和钢板焊接制作 ;框架可用槽钢和角钢焊接制作 ;精密 、贵重的部件 ,必要时可采用全钢焊接结构包装箱 。应清理干净焊渣 、浮锈等易脱落物质 ,并喷涂防锈漆 ,必要时可喷涂面漆 。

  4. 4. 3 可使用加箍材料将零散件包装箱箱体加固成整体 。纸箱和钙塑箱 ,根据内装重量 ,应使用捆扎带成 “目 ”或 “井 ”字形捆扎 ,应不损伤纸箱与钙塑箱 。

  4. 4. 4 为防止包装箱起吊受损 ,可在起吊与夹紧位置设置起吊护铁 。

  4. 4. 5 凡适合叉车作业的零散件包装箱结构 ,应方便叉车作业 。

  3

  GB/T 28546—2012

  4. 4. 6 包装箱顶部一般为平顶 ,重要零部件包装箱及受运输限界限制的包装箱 ,可分别采用斜顶 、“人 ”字形顶 、弧形顶或随形结构 。

  4. 5 防护包装

  4. 5. 1 防水

  使用柔性防水材料应有较好的抗撕裂性和热融性 ;使用全钢焊接结构包装箱 ,应有较好的防水密封性 ;包装防水结构应便于雨水外流和抗渗透性 ,并符合 GB/T 7350规定 。

  4. 5. 2 防潮

  有防潮要求的零部件 ,应确定防潮包装等级并采取相应的防潮措施 。 可借助柔性专业复合材料对零部件进行真空包装 、充气包装 、热合密封包装 ,包装内放置一定数量的干燥剂(硅胶 、蒙脱石等) ,但不得直接放置在零部件上 ;包装箱两端面可开总面积足够的通风孔并装钉通风窗 ;若密封包装带有湿度指示器 ,则应在包装箱对应位置开设检查孔 ;零部件在进行防潮包装时若还有其他防护要求 ,则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均应符合 GB/T 5048规定 。

  4. 5. 3 防锈

  有防锈要求的零部件 ,在包装前应根据零部件特点和防锈等级要求按照相应工艺方法完成直接防锈或间接防锈 。零部件包装应包含完善的防锈包装措施 ,可通过包裹气相防锈纸(膜) 、放置气相防锈剂和干燥剂 、密封包装等手段和方法达到不同等级的防锈包装要求 ,并符合 GB/T 4879规定 。

  4. 5. 4 防霉

  有防霉要求的零部件 ,应确定防霉包装等级并采取相应的防霉包装措施 ,并符合 GB/T 4768规定 。

  4. 5. 5 防震、防碰、防磨

  需防震、防碰、防磨零部件 ,应使用干燥、不易吸潮、无腐蚀性的防震、防碰、防磨材料 ,根据零部件特点 ,进行包裹、隔垫、衬垫、穿套、镶嵌或在小木箱内和纸箱内进行填充 。 防震防护包装应符合 GB/T 8166规定 。

  4. 6 包装零部件的摆放与加固

  4. 6. 1 摆放

  包装零部件的摆放与堆码应确保其不变形 、不受损 。应符合 :大不压小 、重不压轻 ;重心低 、支面大 、稳性好 ;分类摆放 、堆码整齐 、相互贴紧 、防止窜动 、便于清点 ;用干燥 、不易吸潮 、无腐蚀性的衬垫材料垫平 、垫实 ,达到无歪斜 、无摇晃 、不滚动和受力均匀 。

  4. 6. 2 加固

  包装零部件的加固应符合装运动态实际 ,确保完好无损 。加固材料的规格 、数量及加固点数 ,应保证零部件 、加固与衬垫材料均不变形 、不受损 、不断裂 ,加固牢 。能经受住正常运输和装卸的各种力的作用 , 防止位移 、压塌 、坠落 、倾覆 、滚动 、旋转和耷下等 。

  4. 6. 3 加固方式

  零部件加固常用方式有 :螺杆(螺栓)加固 、限位加固 、捆绑加固 、夹装加固 、支撑加固等 。利用零部件通孔采用螺杆(螺栓)加固的方式应优先使用 。加固若需焊接零部件 ,应经机组设计或工艺部门会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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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28546—2012

  同意后方可实施 。必要时 ,可设计加固装置固定 。加固方法根据零部件特点应组合使用 。

  4. 7 包装试验

  4. 7. 1 试验前提

  下述情况应做包装件试验 :

  a) 新设计的包装件 ;

  b) 成批投产前 ;

  c) 在设计 、材料 、工艺上有较大改变时 ;

  d) 合同规定对零部件包装件进行试验 。

  4. 7. 2 试验样品数量

  包装试验件数应不少于 3件 ,试验项目应根据零部件特点和储运情况而定 。试验中若有不合格项目应分析原因 ,改进包装 ,进行复检至合格止 。

  4. 7. 3 试验项目

  应根据包装件特点和要求 , 以及环境条件 ,按照 GB/T 4857、GB/T 5048、GB/T 4879和 GB/T 5398中有关试验项目的规定选做试验 。

  4. 8 装箱交货资料

  4. 8. 1 装箱交货资料

  主要有交货明细表 、装箱清单 、零部件成品标识卡 、合格凭证等 。

  4. 8. 1. 1 交货明细表

  4. 8. 1. 1. 1 “交货明细表 ”是单台机组装箱与开箱交货状态下的零部件明细 ,包括配套件 、安装工具和安装消辅材料等 。

  4. 8. 1. 1. 2 主要内容有 :制造单位名称 ,机组名称与编号 ,箱号 ,零部件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件重量 、图样代号 、所属装配代号 ,备注等 。

  4. 8. 1. 1. 3 交货明细表中箱号及装箱内容的编制 :应按机组零部件的装配关系编排 ,凡装配成组装件发运的或装配在其他部件上的零部件均应注明 “装配发运 ”;机组的零部件 、外购件 、安装工具 、安装消辅材料等应注明 “所属装配 ”;对包装 、运输 、工地仓储保管有特殊要求的应注明 “特殊要求 ”;配套外购件或由配套制造单位直接发往工地的均应注明 “外购件 ”和 “直发工地 ”。

  4. 8. 1. 2 装箱清单

  “装箱清单 ”除了包括 “交货明细表 ”的主要内容外 , 还应有成套保管员 、包装员 、检查员 、包装 日期等 。凡需说明事项应 备 注 , 与 箱 装 零 部 件 相 符 。 箱 内 外 各 一 份 , 并 有 防 水 、防 丢 失 、不 易 毁 损 的 可 靠措施 。

  4. 8. 1. 3 零部件成品标识卡

  主要内容有 :零部件的机组编号 、箱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图样代号 、所属装配号 、备注等 。与交货明细表一致 ,并与实物相符 。包小包时应注明包数与该包数量 。标识卡应对应固定在实物上 ,并有防水 、防脱落的可靠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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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28546—2012

  4. 8. 1. 4 合格凭证

  合格凭证内容与实物相符 ,并有防水的可靠措施 。

  4. 8. 2 打印与签章

  装箱清单 、零部件成品标识卡 、合格凭证均应打印正确 、无涂改 、签章齐全 。

  4. 9 发货标识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与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6388、GB/T 191和机组合同规定 。

  4. 10 发货交接

  4. 10. 1 箱件交接

  在发货装货结束时 ,制造单位与承运单位应根据制造单位发货清单 、箱件发货标识 ,对车船上箱件的机组名称与编号 ,箱件的箱号 、名称 、数量 、外观质量 、大件的重量与尺寸等进行验收交接 。

  4. 10. 2 发货清单

  发货清单是制造单位将箱件移交承运单位及承运单位据以办理工地交货的书面凭证 ,应办理及时 、字迹清楚 、无涂改 、签章齐全 、与所装箱件相符 ,特殊情况应注明 。 主要内容有 :箱件交接内容 ,汽车牌照号 ,铁路车辆车号 ,船名船号 ,到站或目的地 ,发站或发货地 ,发货日期 ,全称的制造单位 、发货单位 、收货单位 、提货与承运单位 、经办人和特殊情况内容等 。

  5 运输

  5. 1 基本要求

  5. 1. 1 运输应安全可靠 、规范 、防护性好 ,从发货地装车开始至工地开始卸货止或在运输合同范围内 ,不应发生因装运 、中转等不当 ,而导致包装损坏和零部件的损坏 、变质 、精度降低 、受潮 、锈蚀与丢失等 。

  5. 1. 2 车船的选择 :应根据零部件与包装的特点 ,箱件的重量 、重心位置 、支面结构与尺寸 ,零部件贵重程度 ,工地急需情况 ,运输线路限制条件 ,江海风浪气候条件及车船限制条件等 ,正确选择车型与船型 。

  5. 1. 3 大件运输线路应实地踏勘 。选择的线路应符合 :安全性高 、经济和运输周期短(包括中转) 。

  5. 1. 4 运输手续齐全 ,符合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 大件运输技术方案与实施应符合 “万无 一失 、完好无损 ”的原则 ,并经委托运输的单位审查 。

  5. 1. 5 箱装零部件在运输全程需用专用完好的防雨篷布有效遮盖 ,非箱装零部件应根据实际情况有效遮盖 。

  5. 1. 6 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装运 ,并符合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

  5. 1. 7 凡需运输防震零部件 ,运输的装载与运行均应采取减震措施 。

  5. 1. 8 从发货地装车开始至工地卸完货止 ,按机组和运输的合同范围 ,办理足额运输保险 。

  5. 1. 9 包装木质材料有防虫害要求 ,运输应符合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

  5. 2 计划与装货成套

  零部件的发货计划与装货 ,应优先考虑机组安装的成套性 ,确保工地及时成套安装 。

  5. 3 装载加固

  装载加固应根据零部件与包装的特点和装运实际情况 ,做到 :重心低 、支面大 、稳性好 、受力均匀 ,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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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28546—2012

  码符合箱件发货标识规定 ,加固牢 ,能经受住正常运行各种力的作用 。

  5. 4 监装

  在装载加固过程 ,应对安全性 、完好无损性 、符合方案性 、车船合规性 、箱件正确性与完好性等进行监装 ,并符合 “按方案装车 、发货地从严 ”的原则 。

  5. 5 运行

  车船运行速度应符合零部件与包装的特点 、线路状况 、装运技术方案 ,运行还应遵守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停驶时 、起运前 、运行中应及时检查和处理异常情况 。

  5. 6 运输装卸

  装卸的设备 、工具 、场地 、人员 、施工条件等应符合零部件与包装的特点 、箱件发货标识 、安全与保质的要求 。大件装卸技术 方 案 与 实 施 应 符 合 “万 无 一 失 、完 好 无 损 ”的 原 则 , 方 案 应 经 委 托 运 输 的 单 位审查 。

  5. 7 运输交接

  5. 7. 1 箱件交接

  在卸货前 ,承运单位与收货单位应根据发货清单 、箱件发货标识和运单 ,对车船上箱件的机组名称与编号 ,箱件的箱号 、名称 、数量 、外观质量 、大件的重量与尺寸等进行验收交接 。

  5. 7. 2 运输货物交接单

  运输货物交接单是承运单位将箱件移交收货单位的书面凭证 ,应办理及时 、字迹清楚 、无涂改 、签章齐全 ,与所交箱件及发货清单相符 ,特殊情况应注明 。 主要内容有 :箱件交接内容 ,汽车牌照号 ,铁路车辆车号 ,船名船号 ,到站或目的地 ,发站或发货地 ,发货与交货日期 ,交货地 ,全称的制造单位 、发货单位 、承运单位 、收货单位 、经办人和特殊情况内容等 。

  6 保管

  6. 1 基本要求

  6. 1. 1 工地仓储保管应安全可靠 、规范 、防护性好 ,从发货开始至工地开箱交货止的一年内或在机组合同范围 ,不应发生因工地的卸装 、转运和仓储保管等不当 ,而导致包装损坏和零部件的损坏 、变质 、精度降低 、受潮 、锈蚀与丢失等 。

  6. 1. 2 卸装 、堆码 、转运应符合安全和箱件发货标识的规定 ,大件转运的技术方案与实施应符合 “万无一失 、完好无损 ”的原则 。

  6. 1. 3 产品到货后 ,应根据箱件发货标识的仓储存放等级和本标准的规定 ,存入相应的仓库 。存放时的垫高 :室外存放箱件的支垫高度 ,土质地面最低部位距地面不应小于 200 mm ,柏油 、水泥地面不应小于 150 mm;棚库存放不应小于 100 mm;室内存放不应小于 50 mm。支垫材料与支垫应平整 、结实 、稳固 、受力均匀 ,不应导致产品变形或损伤 。露天库存放应使用防雨蓬布有效遮盖 。

  6. 1. 4 密封包装拆开后若长时间存放 ,应再次密封或存放保温库 。

  6. 1. 5 制造单位有特殊仓储要求的零部件 ,仓储时应符合制造单位技术文件要求 。

  6. 1. 6 压力容器的仓储保管应符合 GB 150的规定 。

  6. 1. 7 机组主要零部件在工地仓储保管期间应定期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7

  GB/T 28546—2012

  6. 2 仓库类别

  6. 2. 1 保温库(A级)

  指具有恒温的永久库 ,适用于有绝缘要求 、防潮等级较高 、精密和有存放温度要求等箱装零部件 。

  6. 2. 2 永久库(B级)

  指具有门窗的砖砌结构 、轻钢结构 、钢筋混凝土预制件结构等全封闭式永久性建筑型仓库 ,适用于箱装及精密零部件 。

  6. 2. 3 棚库(C级)

  能有效遮挡雨雪 ,适用于夹装件 、局部包装件 、托盘包装件 、随形包装件 。

  6. 2. 4 露天库(D级)

  适用于裸装件 。

  6. 2. 5 其他

  条件具备时 ,仓储存放等级应向上调整 , 例如 : 裸装件可仓储棚库 , 夹装件 、局部包装件 、托盘敞装件 、随形包装件均可仓储永久库 ,箱装件可仓储保温库 。

  6. 3 仓储条件

  6. 3. 1 工地运输线路

  应有标识并正确清楚 ,安全畅通 ,符合大件运输要求 。

  6. 3. 2 仓储区

  地势较高 ,地基坚实 ,排水系统符合要求 ,地面无积水和杂草等 ;周围应有围栏或围墙及安保措施 ;能经受住常年风 、雨 、雪等侵害 ;应远离焊接 、锻压和化工等作业环境及居民住宅区 。

  6. 3. 3 设施

  卸装设备和工具应与零部件配套 ,消防 、通讯 、照明与用电等设施均应符合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必要时 ,应设置避雷装置 。

  6. 3. 4 库房

  应清洁 、干燥 、通风 ,无酸 、碱 、盐及腐蚀性 、易燃易爆气体和其他有害介质 ; 防止老鼠 、白蚁等危害性生物 ;不受常年尘 、雨 、雪等气候影响 ;箱件与取暖装置应保持足够距离 ;严禁烟火 。永久库温度一般为-5 ℃ ~40 ℃ ,相对湿度<75% ;保 温 库 根 据 当 时 存 放 产 品 的 特 点 与 气 候 条 件 ,设 置 合 适 的 温 度 和 湿度 ,温度一般为 5 ℃ ~ 20 ℃ ,相对湿度为 50% ~ 70% 。

  6. 4 零部件开箱验收交接

  6. 4. 1 开箱前检查

  开箱前 ,制造单位 、业主单位与安装单位等开箱交接人员应检查箱件外观质量和仓储保管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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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28546—2012

  6. 4. 2 开箱验收交接

  制造单位 、业主单位与安装单位等开箱交接人员共同开箱 ,按照机组零部件的装箱清单 、发货清单 、运输货物交接单等交货资料 ,对零部件的机组名称与编号及零部件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外观质量等进行逐件清点验收移交 。

  6. 4. 3 开箱验收交接纪要

  开箱验收交接纪要是制造单位将机组零部件移交收货单位的书面凭证 ,应办理及时 、字迹清楚 、无涂改 、签章齐全 ,与零部件开箱验收交接情况一致 ,并与交货资料相符 ,特殊情况应注明 。 主要内容有 :零部件开箱验收交接内容 ,全称的交接单位 、交接人 ,交接日期与地点和特殊情况内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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