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8293-2012 钢铁渣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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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77. 140. 99 H 5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28293—2012
钢 铁 渣 粉
Ground iron and steelslag
2012-05-11发布 2013-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GB/T 28293—2012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 口 。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 : 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 : 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鞍钢集团矿渣开发公司 、九江中冶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海穆钢铁服务有限公司 、新余中冶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宝钢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新型材料分公司 、中国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浙江萧山建宏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韶钢嘉羊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冶金渣分公司 、北京东方建宇混凝土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嘉华建材有限公司 、唐山唐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济南鲁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江苏淮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张家港恒昌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绍兴宏驰机械仪器制造有限公司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朱桂林 、张亮亮 、郝以党 、卢忠飞 、孙树杉 、苏兴文 、江丽珍 、闾文 、夏春 、王安岭 、许工雄 、顾文飞 、李宗根 、徐兰升 、李晖 、李晓阳 、唐欧靖 。
Ⅰ
GB/T 28293—2012
钢 铁 渣 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渣粉 的 定 义 、组 分 与 材 料 、技 术 要 求 、试 验 方 法 、检 验 规 则 、包 装 、标 志 、运 输 和贮存 。
本标准适用于作混凝土掺合料及水泥混合材的钢铁渣粉 。钢铁渣粉用于其他建筑材料和制品时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 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GB 175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T 17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T 203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
GB/T 208 水泥密度测定方法
GB/T 750 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方法
GB/T 1346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 、凝结时间 、安定性检验方法
GB/T 2419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
GB/T 5483 天然石膏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 8074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 勃氏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 9774 水泥包装袋
GB/T 12573 水泥取样方法
GB/T 17671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GB/T 21371 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
JC/T 667 水泥粉磨用工艺外加剂
YB/T 022 用于水泥中的钢渣
YB/T 804 钢铁渣及处理利用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YB/T 804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 1
钢铁渣粉 ground iron and steelslag
以钢渣和粒化高炉矿渣为主要原料 ,可掺加少量石膏粉磨成一定细度的粉体材料(需要时可加入助磨剂) 。
1
GB/T 28293—2012
4 组分与材料
4. 1 组分
钢铁渣粉中各组分的掺入量(质量分数)应符合表 1规定 。
表 1 %
钢渣
粒化高炉矿渣
20~ 50
>50~ <80
4. 2 钢渣
符合 YB/T 022规定的钢渣 。
4. 3 粒化高炉矿渣
符合 GB/T 203规定的粒化高炉矿渣 。
4. 4 石膏
符合 GB/T 5483规定的天然石膏或符合 GB/T 21371规定的工业副产石膏 。
4. 5 助磨剂
符合 JC/T 667规定的助磨剂 ,其加入量应不大于钢铁渣粉质量的 0. 5% 。
5 活性级别
钢铁渣粉活性级别按照活性指数划分为 G75级 、G85级和 G95级 。G 取自 “钢 ”汉语拼音首字母 ,后面数字为活性指数 。
6 技术要求
钢铁渣粉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 2规定 。
表 2 技术要求
项 目
G95级
G85级
G75级
密度/(g/cm3 )
≥
2. 9
比表面积/(m2 /kg)
≥
400
含水量(质量分数)/%
≤
1. 0
氯离子含量(质量分数)/%
≤
0. 06
三氧化硫含量(质量分数)/%
≤
4. 0
烧失量(质量分数)/%
≤
3. 0
2
GB/T 28293—2012
表 2 (续)
项 目
G95级
G85级
G75级
活性指数/% ≥
7 d
75
65
55
28d
95
85
75
流动度比/% ≥
95
沸煮安定性
合格
压蒸安定性
6 h
压蒸膨胀率不大于 0. 5
0%
放射性
合格
7 试验方法
7. 1 密度
按 GB/T 208的规定进行 。
7. 2 比表面积
按 GB/T 8074的规定进行 。
7. 3 含水量
按附录 A 的规定进行 。
7. 4 氯离子含量
按 GB/T 176的规定进行 。
7. 5 三氧化硫含量和烧失量
按 GB/T 176的规定进行 。
7. 6 活性指数与流动度比
按附录 B 的规定进行 。
7. 7 沸煮安定性
按 GB/T 1346的规定进行 ,其中试验样品为钢铁渣粉和对比水泥按质量比 1 ∶ 1混合制成 。
7. 8 压蒸安定性
按 GB/T 750的规定进行 ,其中试验样品为钢铁渣粉和对比水泥按质量比 1 ∶ 1 混合制成 ,压蒸时间为 6 h。
7. 9 放射性
按 GB 6566的规定进行 。
3
GB/T 28293—2012
8 检验规则
8. 1 编号及取样
8. 1. 1 编号
钢铁渣粉出厂前按同级别进行编号和取样 。每一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 。钢铁渣粉出厂编号按钢铁渣粉年生产能力规定为 :
— 120×104 t以上 ,不超过 3 000 t为一编号 ;
— 60×104 t~ 120×104 t,不超过 1 500 t为一编号 ;
— 30×104 ~ 60×104 t,不超过 800 t为一编号 ;
— 10×104 ~ 30×104 t,不超过 400 t为一编号 ;
— 10×104 t以下 ,不超过 200 t为一编号 。
当散装运输工具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 ,允许该编号数量超过该厂出厂编号吨数 。
8. 1. 2 取样方法
取样按 GB/T 12573的规定进行 ,取样应有代表性 ,可连续取样 ,也可以在 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 。 总量至少 20 kg。试样应混合均匀 ,按四分法缩分取出比试验所需量多一倍的试样 。
8. 2 出厂检验
8. 2. 1 经确认钢铁渣粉各项技术指标及包装符合要求时方可出厂 。
8. 2. 2 出厂检验项目为密度 、比表面积 、含水量 、三氧化硫含量 、活性指数 、流动度比和沸煮安定性 。
8. 3 型式检验
8. 3. 1 型式检验项目为表 2全部技术要求 。
8. 3. 2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
— 原料 、工艺有较大改变 ,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
— 正常生产时 ,每年检验一次 ;
— 产品长期停产后 ,恢复生产时 ;
—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
—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
8. 4 判定规则
8. 4. 1 检验结果符合第 6章中密度 、比表面积 、含水量 、三氧化硫含量 、烧失量 、活性指数 、流动度比和沸煮安定性等技术要求的为合格品 。
8. 4. 2 检验结果不符合第 6章中密度 、比表面积 、含水量 、三氧化硫含量 、烧失量 、活性指数 、流动度比和沸煮安定性等技术要求中任一项的为不合格品 。
8. 4. 3 型式检验结果符合第 6章全部要求的 ,判为型式检验合格 ; 型式检验结果不符合第 6 章中任 一项要求的为型式检验不合格 。
8. 4. 4 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内容应包括出厂检验项目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技术要求 。 当用户需要时 ,生产厂应在钢铁渣粉发出之日起 11 d 内寄发除 28d活性指数以外的各项试验结果 。28d活性指数应在钢铁渣粉发出之日起 32 d 内补报 。
4
GB/T 28293—2012
8. 5 交货与验收
8. 5. 1 交货时钢铁渣粉的质量验收可抽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 ,也可以生产者同编号钢铁渣粉的检验报告为依据 。采取何种方法验收由买卖双方商定 ,并在合同或协议中注明 。卖方有告知买方验收方法的责任 。 当无书面合同或协议 ,或未在合同 、协议中注明验收方法的 ,卖方应在发货票上注明“以本厂同编号钢铁渣粉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 ”字样 。
8. 5. 2 以抽取实物试样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时 ,买卖双方应在发货前或交货地共同取样和签封 。取样方法按 GB/T 12573的规定进行 ,取样数量为 10kg,缩分为二等份 。一份由卖方保存 40d,一份由买方按本标准规定的项目和方法进行检验 。
在 40 d 以内 ,买方检验认为产品质量不符合本标准要求 ,而卖方又有异议时 ,则双方应将卖方保存的另一份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建材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
8. 5. 3 以生产厂同编号钢铁渣粉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时 ,在发货前或交货时买方在同编号钢铁渣粉中取样 ,双方共同签封后由卖方保存 90 d,或认可卖方自行取样 、签封并保存 90 d 的同编号钢铁渣粉的封存样 。
在三个月内 ,买方对钢铁渣粉质量有疑问时 ,则买卖双方应将共同签封的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
9 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9. 1 包装
钢铁渣粉可以袋装或散装 。袋装每袋净质量 50 kg,且不得少于标志质量的 99% , 随机抽取 20袋 ,其总质量不得少于 1 000 kg(含包装袋) ,其他包装形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
钢铁渣粉包装袋应符合 GB 9774的规定 。
9. 2 标志
包装袋和包装容器均应在明显位置注明以下内容 :生产者名称 、产品名称 、活性级别 、净质量 、包装日期和出厂编号 。散装时应提供以上相同内容的卡片 。
9. 3 运输与贮存
钢铁渣粉在运输与贮存时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 。
5
GB/T 28293—2012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钢铁渣粉含水量的测定
A. 1 范围
本附录规定了钢铁渣粉含水量测定方法 。
A. 2 原理
将钢铁渣粉放入规定温度的烘干箱内烘至恒重 , 以烘干前和烘干后的质量之差与烘干前的质量之比确定钢铁渣粉的含水量 。
A. 3 仪器
A. 3. 1 烘干箱
可控制温度不低于 110 ℃ ,最小分度值不大于 2 ℃ 。
A. 3. 2 天平
量程不小于 50 g,最小分度值不大于 0. 01 g。
A. 4 试验步骤
A. 4. 1 称取钢铁渣粉试样约 50 g,准确至 0. 01 g,倒入蒸发皿中 。
A. 4. 2 将烘干箱温度调整并控制在 105 ℃ ~ 110 ℃ 。
A. 4. 3 将钢铁渣粉试样放入烘干箱内烘干 ,取出后放在干燥皿中冷却至室温后称量 , 准确至 0. 01 g,重复上述操作直到相邻两次测定值之差小于或等于试样原始质量的 0. 1%为恒重 。
A. 5 结果计算
按式(A. 1)计算含水量 ,计算结果保留至 0. 1% ,数值修约按 GB/T 8170的规定进行 :
w
式中 :
w — 钢铁渣粉含水量(质量分数) ;
m1 — 烘干前试样的质量 ,单位为克(g) ;
m0 — 烘干后试样的质量 ,单位为克(g) 。
6
GB/T 28293—2012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钢铁渣粉活性指数及流动度比的测定
B. 1 范围
本附录规定了钢铁渣粉活性指数及流动度比的检验方法 。
B. 2 方法原理
B. 2. 1 测定试验样品和对比样品的抗压强度 ,采用两种样品同龄期的抗压强度之比评价钢铁渣粉活性指数 。
B. 2. 2 测定试验样品和对比样品的流动度 ,两者流动度之比评价钢铁渣粉流动度比 。
B. 3 样品
B. 3. 1 对比水泥
符合 GB 175规定的强度等级为 42. 5 的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 ,且 7 d抗压强度 35MPa~ 45MPa,28d抗压强度 50 MPa~ 60 MPa,比表面积 300 m2/kg~400 m2/kg,三氧化二硫含量(质量分数)2. 3% ~ 2. 8% ,碱量(Na2 O+0. 658K2 O)(质量分数)0. 5% ~0. 9% 。
B. 3. 2 试验样品
由对比水泥和钢铁渣粉质量比 1 ∶ 1组成 。
B. 4 试验方法及计算
B. 4. 1 胶砂配比
对比胶砂和试验胶砂配比如表 B. 1所示 。
表 B. 1 胶砂配比
胶砂种类
对比水泥/g
钢铁渣粉/g
中国 ISO标准砂/g
水/mL
对比胶砂
450
—
1 350
225
试验胶砂
225
225
1 350
225
B. 4. 2 胶砂搅拌程序
按 GB/T 17671的规定进行 。
B. 4. 3 钢铁渣粉活性指数试验及计算
分别测定对比胶砂和试验胶砂的 7 d和 28d抗压强度 。
GB/T 28293—2012
GB T 28293 2012
— /
按式(B. 1) 计 算 钢 铁 渣 粉 7 d 活 性 指 数 , 计 算 结 果 保 留 至 整 数 , 数 值 修 约 按 GB/T 8170 的 规 定进行 :
A …………………………………( B. 1 )
式中 :
A7 — 钢铁渣粉 7 d 的活性指数 ;
R07— 对比胶砂 7 d抗压强度 ,单位为兆帕(MPa) ;
R7 — 试验胶砂 7 d抗压强度 ,单位为兆帕(MPa) 。
按式(B. 2)计算钢 铁 渣 粉 28 d 活 性 指 数 , 计 算 结 果 保 留 至 整 数 , 数 值 修 约 按 GB/T 8170 的 规 定进行 :
A ………………………………( B. 2 )
式中 :
A28 — 钢铁渣粉 28d 的活性指数 ;
R028— 对比胶砂 28d抗压强度 ,单位为兆帕(MPa) ;
R28 — 试验胶砂 28d抗压强度 ,单位为兆帕(MPa) 。
B. 4. 4 钢铁渣粉的流动度比试验
按表 B. 1胶砂配比和 GB/T 2419的规定进行试验 ,分别测定对比胶砂和实验胶砂的流动度 ,钢铁渣粉的流动度比按式(B. 3)计算 ,计算结果保留至整数 ,数值修约按 GB/T 8170的规定进行 :
F ………………………………( B. 3 )
式中 :
F — 流动度比 ;
Lm — 对比样品胶砂流动度 ,单位为毫米(mm) ;
L — 试验样品胶砂流动度 ,单位为毫米(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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