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Tags | 热门标准 | 最新标准 | 订阅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GB/T 26413-2010 重稀土氧化物富集物 > 下载地址1

GB/T 26413-2010 重稀土氧化物富集物

  • 名  称:GB/T 26413-2010 重稀土氧化物富集物 - 下载地址1
  • 下载地址:[下载地址1]
  • 提 取 码
  • 浏览次数:3
下载帮助: 发表评论 加入收藏夹 错误报告目录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新闻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资料介绍

  ICS 77. 120. 99 H 6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26413—2010

  重稀土氧化物富集物

  Heavy rareearth oxideenrichment

  2011-01-14发布 2011-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GB/T 26413—2010

  前 言

  本标准由全国稀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9)归 口 。

  本标准由江阴加华新材料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

  本标准由广东珠江稀土有限公司 、宜兴新威利成稀土有限公司参加起草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史卫东 、谢建伟 、肖睿 、金燕华 、俞志春 。

  Ⅰ

  GB/T 26413—2010

  重稀土氧化物富集物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重稀土氧化物富集物的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与包装 、标志 、运输 、贮存 。

  本标准适用于用化学法制得的 ,从离子吸附型稀土矿中提取的 、供深加工和冶金等用的重稀土氧化物富集物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 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2690 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中非稀土杂质化学分析方法

  GB/T 14635 稀土金属及其化合物化学分析方法 稀土总量的测定

  3 要求

  3. 1 化学成分

  产品牌号及化学成分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需方如有特殊要求 ,供需双方可另行协商 。

  表 1

  产品牌号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REO不小于

  Y2 O3 /REO不小于

  稀土杂质/REO,不大于

  非稀土杂质 ,不大于

  灼减不大于

  (La2 O3 +CeO2 +Pr6 O11 +Nd2 O3 )/

  REO

  Fe2 O3

  Al2 O3

  ThO2

  190080

  98. 0

  80. 0

  1. 0

  0. 05

  0. 005

  0. 01

  1. 0

  190075

  95. 0

  75. 0

  1. 5

  0. 08

  0. 01

  0. 03

  4. 0

  190070

  95. 0

  70. 0

  1. 5

  0. 08

  0. 01

  0. 05

  4. 0

  190065

  95. 0

  65. 0

  1. 5

  0. 10

  0. 01

  0. 05

  4. 0

  190060

  92. 0

  60. 0

  3. 0

  0. 10

  0. 05

  0. 05

  7. 0

  3. 2 外观

  3. 2. 1 产品为淡黄色 ,粉末状 。

  3. 2. 2 产品必须洁净 ,无可见夹杂物 。

  4 试验方法

  4. 1 产品中稀土总量(REO)的分析方法按 GB/T 14635的规定进行 。

  1

  GB/T 26413—2010

  4. 2 产品中 Y2 O3/REO 的含量及稀土杂质含量的分析方法按供方现行方法进行 。

  4. 3 产品中非稀土杂质含量及灼减量的分析方法按 GB/T 12690的规定进行 。

  4. 4 数值修约按 GB/T 8170的规定进行 。

  4. 5 产品外观用目视检查 。

  5 检验规则

  5. 1 检查与验收

  5. 1. 1 产品由供方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 ,保证产品符合本标准规定 ,并填写产品质量证明书 。

  5. 1. 2 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进行检验 ,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规定不符 ,应在收到产品之 日起 2 个月内向供方提出 , 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如需仲裁 ,可委托双方认可的单位进行 ,并在需方共同取样 。

  5. 2 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检验 ,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的产品组成 。

  5. 3 检验项目

  每批产品应进行化学成分和外观检验 。

  5. 4 取样与制样

  化学成分的仲裁取样按表 2规定进行 。每件(袋)取样量不少于 10g,将试样充分混匀后 , 以四分法迅速缩分至试样所需量 ,装入试样袋密封 。

  表 2

  件(袋)数

  1~ 5

  6~ 49

  50~ 100

  >100

  取样件(袋)数

  件(袋)数的 100%

  5

  件(袋)数的 10% ,取整数

  件(袋)数的平方根 ,取正整数

  5. 5 检验结果的判定

  5. 5. 1 化学成分仲裁分析结果与本标准规定不符时 ,则从该批产品中取双倍试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重复试验 ,如仍有一项结果不合格 ,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

  5. 5. 2 外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规定不符时 ,则直接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

  6. 1 标志、包装

  6. 1. 1 每桶(箱 、袋)外注明 :供方名称 、产品名称 、牌号 、批号 、净含量 、毛重 、出厂 日期及 “防潮 ”标志或字样 。

  6. 1. 2 产品分装于双层塑料袋中 ,每袋净重 50 kg。如需方有特殊要求 ,则供需双方另行协商 。

  6. 2 运输、贮存

  产品运输时严防淋雨吸潮 ,需存放于干燥处 ,不得露天堆放 。

  2

  GB/T 26413—2010

  6. 3 质量证明书

  每批产品应附质量证明书 ,注明 :

  a) 供方名称 ;

  b) 产品名称和牌号 ;

  c) 批号 ;

  d) 净含量和件数 ;

  e) 各项分析检验结果及检验部门印记 ;

  f) 本标准编号 ;

  g) 出厂日期 。

29140594729
下载排行 | 下载帮助 | 下载声明 | 信息反馈 | 网站地图  360book | 联系我们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