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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4102-2009 染料及染料中间体产品 检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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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7 1 . 100 . 0 1 ;87 . 060 . 10 G 5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24102—2009

  染料及染料中间体产品 检验规则

  Dyestuffsand intermediateofdyes—Rulesforinspection

  2009-06-02 发布 2010-02-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GB/T 24102—2009

  前 言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

  本标准由全国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34)归 口 。

  本标准起草单位:沈阳化工研究院 、国家染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姬兰琴 、沈 日炯 。

  Ⅰ

  GB/T 24102—2009

  染料及染料中间体产品 检验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染料及染 料 中 间 体 产 品 的 检 验 分 类 、检 验 依 据 、采 样 规 则 、产 品 检 验 和 检 验 结 果 的判定 。

  本标准适用于染料及染料中间体产品质量检验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

  GB/T 6678—2003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79—2003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6680—2003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 15258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T 1648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

  3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两类 。

  3 . 1 型式检验

  产品标准中所列的全部技术要求项目为型式检验项 目 。生产厂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应规定型式检验的间隔时间(周期)。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要随时进行检验:

  a) 新产品最初定型时;

  b) 产品异地生产时;

  c) 生产配方 、工艺及原材料有较大改变时;

  d) 停产三个月后又恢复生产时;

  e) 客户提出要求时 。

  3 . 2 出厂检验

  产品标准中应明确规定出厂检验项 目,即产品交货时必须进行的各项试验 。

  4 检验依据

  染料及染料中间体产品质量检验应按相应的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企业标准或相关合同规定进行检验 。

  5 采样规则

  5 . 1 组批

  产品以批为单位采样 。生产厂以一次拼混均匀的产品为一批 。

  5 . 2 采样数

  固体产品每批采样数应符合 GB/T 6678—2003 中 7 . 6 的规定 。膏状产品应 100%采样 。液态桶装产品采样数应符合 GB/T 6678—2003 中 7 . 6 的规定,液态槽车装运产品按 100%采样 。

  1

  GB/T 24102—2009

  5 . 3 采样

  抽样方法按随机抽样方法 进 行 。 根 据 产 品 状 态,固 体 产 品 采 样 器 应 符 合 GB/T 6679—2003 的 规定,液体产品采样器应符合 GB/T 6680—2003 的规定 。采样时采样器应采取产品包装容器内的上 、中 、下三部分样品,所采样品总量应与产品质量检验项目和要求相适应,在产品标准标准中具体规定 。将采取的样品仔细混合均匀后,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的容器中,密封 。如对分装样品容器有其他特殊要求,如避光等,在产品标准中具体规定 。容器上粘贴标签,注明:产品名称 、批号 、生产厂名称 、采样 日期 。分装样品一个供检验,一个保存备查 。

  5 . 4 产品检验

  5 . 4 . 1 产品质量出厂检验

  产品应经生产厂质检部门检验合格,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 。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产品都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 。

  质量合格证书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a) 产品型号 、名称 、等级(或规格)和标准编号;

  b) 生产厂名称和商标;

  c) 批号及有效贮存期(如必要);

  d) 检验结果或产品符合标准技术要求的证明;

  e) 检验人员签名和检验专用章;

  f) 检验日期 。

  5 . 4 . 2 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

  必要时,生产厂应提供详细的产品安全标签 、安全技术说明书 。

  安全标签按 GB 15258 的规定进行编写 。

  安全技术说明书按 GB/T 16483 规定编写,安全技术说明书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a) 提供该产品的危险性信息;

  b) 安全使用方法;

  c) 运输 、储存要求;

  d) 防护措施;

  e) 应急处理措施等 。

  5 . 4 . 3 包装检验

  根据产品特性,按相关产品标准或其他相应要求进行检验 。

  5 . 5 验收

  产品购货方有权按相应产品标准中的规定对产品进行检验并验收 。对购货方有特殊要求的,按协议或合同进行验收 。

  5 . 6 复检

  出厂检验中,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产品标准要求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检(潮品重新取样复检),如复检结果仍有一项指标不符合产品标准要求,则整批产品不能验收 。

  5 . 7 仲裁检验

  需要仲裁检验时,由仲裁机构指定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

  6 检验结果的判定

  检验结果的判定按 GB/T 8170—2008 中的 4 . 3 . 3 修约值比较法进行 。

  2

  GB/T 2 4 1 02 2 0 0 9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染料及染料中间体产品 检验规则

  GB/T 24102—2009

  *

  中 国 标 准 出 版 社 出 版 发 行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 16 号

  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 www. spc. net. cn

  电话:68523946 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

  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

  开本 880 × 1230 1/16 印张 0 . 5 字数 5 千字

  2009 年 9 月第一版 2009 年 9 月第一次印刷

  *

  书号:155066 ·1-38600

  如有印装差错 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

  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

  举报电话:(010)6853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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