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ICS 47. 020. 60 U 6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3027—2012代替 GB/T 3027—1995
船用白炽照明灯具
Marineincandescentillumination lights
2012-06-29发布 2012-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GB/T 3027—2012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
本标准代替 GB/T 3027—1995《船用白炽照明灯通用技术条件》,与 GB/T 3027—1995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
— 名称由 “船用白炽照明灯通用技术条件 ”改为 “船用白炽照明灯具 ”;
— 将 GB 4124系列改为 CB/T 3852(所有部分)(见第 2 章 ,1995版的第 2 章) ;
— 将环境适应性试验参照的标准 CB1146系列改为 GB/T2423系列(见第 2章 ,1995版的第 2章) ;
— 增加了 “类型 、参数和主要尺寸 ”(见 3. 1) ;
— “结构 ”的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
● 增加了 “光源 ”要求(见 3. 2. 3) ;
● 增加了 “灯座 ”要求(见 3. 2. 4) ;
● 增加了 “接线端子 ”要求(见 3. 2. 5) ;
● 增加了 “内部接线 ”要求(见 3. 2. 6) ;
● 修改了外部接线要求(见 3. 2. 6,1995版的 3. 5. 8) 。
— 修改了“材料 ”要求(见 3. 2. 7,1995版的 3. 4) ;
— 修改了“湿热 ”要求和试验(见 3. 7,4. 5,1995版的 3. 6. 5) ;
— 增加了 “耐久性和热试验 ”要求和试验(见 3. 8,4. 6) ;
— 增加了绝缘材料的 “耐热 、耐火和耐起痕 ”要求和试验(见 3. 9,4. 7) ;
— 增加了“接地 ”要求和试验(见 3. 14,4. 12) ;
— 将“绝缘电阻 ”、“电气强度 ”中 灯 具 额 定 工 作 电 压 由 60 V 调 整 为 65 V(见 3. 16, 3. 17, 4. 14, 4. 15,1995版的 3. 6. 2,3. 6. 3) ;
— 增加了 “防触电保护 ”要求和检验(见 3. 19,4. 17) ;
— 将“盐雾试验 ”由试验 Ka改为试验 Kb(见 4. 8,1995版的 4. 8) ;
— 将 “振动试验”的振动频率由 13. 2Hz~80Hz调整为 13. 2Hz~100Hz(见 4. 10,1995版的 4. 12)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
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提出 。
本标准由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归 口 。
本标准起草单位 : 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 :康元 、张成军 、杜孟涛 、张丽萍 。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GB/T 3027—1982、GB/T 3027—1995。
Ⅰ
GB/T 3027—2012
船用白炽照明灯具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白 炽 照 明 灯 具(以 下 简 称 灯 具) 的 要 求 、试 验 方 法 、检 验 规 则 、标 识 、包 装 和 储存等 。
本标准适用于电源电压在 250V 以下的交流(额定频率 50Hz或 60Hz)或直流 、以白炽灯为光源的船用照明灯具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 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GB/T 2423. 1—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部分 :试验方法
试验 A:低温
GB/T 2423. 2—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部分 :试验方法
试验 B:高温
GB/T 2423. 4—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部分 :试验方法
试验 Db:交变湿热(12h+
12 h循环)
GB/T 2423. 10—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部分 :试验方法
试验 Fc:振动(正弦)
GB/T 2423. 16—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部分 :试验方法
试验 J 和导则 :长霉
GB/T 2423. 18—2000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部分 :试验方法
试验 Kb:盐雾 ,交变(氯化
钠溶液)
GB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 7000. 1—2007 灯具 第 1部分 :一般要求与试验
GB/T 17935 螺口灯座
GB/T 17936 卡口灯座
CB/T 3852(所有部分) 船用照明灯具类型 、参数和主要尺寸
3 要求
3. 1 类型、参数和主要尺寸
灯具的类型 、参数和主要尺寸应符合 CB/T 3852(所有部分)的要求 。
3. 2 结构
3. 2. 1 一般要求
灯具结构的一般要求应符合 GB 7000. 1—2007第 4章的规定 。
3. 2. 2 船用要求
3. 2. 2. 1 灯具应能承受船舶正常营运时产生的振动和冲击 。
3. 2. 2. 2 可俯仰和水平转动的灯具 ,旋转操作时应灵活 、舒适 , 固定后应牢固可靠 。
1
GB/T 3027—2012
3. 2. 2. 3 灯具的结构应足以散逸光源等产生的热量 。可设置通风孔 、散热槽 。通风孔的最大孔径应不超过 12mm ,并设有防虫网 ;散热槽的最大宽度应不超过 9. 5 mm。
3. 2. 2. 4 灯具光源与玻璃罩的距离应不小于表 1 的规定值 。
表 1 光源与玻璃罩的距离
光源功率 C/W
光源与玻璃罩的距离/mm
C≤10
5
10
7
100
10
C>200
20
3. 2. 2. 5 设有减振装置或装有减振器的灯具应避免产生共振而发生故障 。
3. 2. 2. 6 在可能受到机械损伤的环境使用的灯具 ,应设有保护装置 。
3. 2. 3 光源
3. 2. 3. 1 灯具应选用适合船舶使用环境 、符合相应标准的白炽灯光源 。CB/T 3852规定类型的灯具 ,应选用相应灯头型式的白炽灯光源 。
3. 2. 3. 2 白炽灯宜选用寿命不低于 1000h 的光源 。
3. 2. 4 灯座
3. 2. 4. 1 灯具的灯座结构应符合 GB 7000. 1—2007中 4. 4 的要求 。
3. 2. 4. 2 CB/T 3852规定类型的灯具 ,应选用相应灯头型式的白炽灯灯座 。
3. 2. 4. 3 其他类型灯具的灯座应符合下列要求 :
a) 螺口式灯座符合 GB 17935的规定 ;
b) 卡口式灯座符合 GB 17936的规定 。
3. 2. 5 接线端子
3. 2. 5. 1 灯具螺纹式接线端子应符合 GB 7000. 1—2007第 14章的要求 。
3. 2. 5. 2 灯具无螺纹接线端子应符合 GB 7000. 1—2007第 15章的要求 。
3. 2. 6 内部和外部接线
3. 2. 6. 1 灯具内部接线应符合 GB 7000. 1—2007中 5. 3 的要求 。
3. 2. 6. 2 灯具外部接线应符合 GB 7000. 1—2007中 5. 2 的要求 。
3. 2. 6. 3 手提式灯具应设外部电线(电缆)制动装置 , 以确保外力不能直接施加到接线端子上 。
3. 2. 7 材料
3. 2. 7. 1 灯具使用的材料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
3. 2. 7. 2 灯具使用的金属材料原则上应选用耐腐蚀材料 ;若选用非耐腐蚀金属材料 ,应进行电镀或喷涂等防腐蚀措施处理 。
3. 2. 7. 3 灯具上使用的非金属材料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 ;长期使用变化微小 ;且应具有耐油 、耐热 、耐酸碱的性能 ;不应使用有毒性或能产生有毒性气体的材料 。
3. 2. 7. 4 灯具的透光外罩应使用坚固 、不受腐蚀的材料制造 ,应确保光学质量的耐久性 。
2
GB/T 3027—2012
3. 2. 7. 5 灯具上使用的绝缘材料应选用耐久 、滞燃 、耐霉菌和耐潮性能的材料 。
3. 2. 7. 6 灯具上用作载流部件的导电材料应使用铜或含铜至少 50%的 合 金 或 具 有 相 同 性 能 的 材 料制成 。
3. 2. 7. 7 灯具上的弹性密封用材料应使用氯丁橡胶或硅橡胶 。
3. 3 安装
3. 3. 1 灯具应便于安装 、维护 。
3. 3. 2 灯具至少应设二个安装孔 ,安装孔尺寸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
表 2 灯具安装孔径 单位为毫米
螺栓的螺纹公称值
安 装 孔 径
M6
7
M8
10
M10
12
M12
15
3. 3. 3 陶瓷灯座至少应设有二个安装孔 ,不应用紧固件直接安装 。
3. 3. 4 灯具保护装置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 ,拆装方便 ,安装牢固可靠 。
3. 4 外观
3. 4. 1 灯具外观不应有锈蚀 、划伤 、压痕 、涂层脱落和裂纹等缺陷 ,涂层颜色应均匀一致 ,透明件表面应无污迹 、划伤 ,外壳应无尖角和锐边 。
3. 4. 2 灯具铭牌 、标识应坚固 、清晰 。
3. 4. 3 灯具整体及各部分结构应无变形 ,紧固件和连接件应牢固 、可靠 、无松动 。
3. 5 环境温度
根据在船上的安装处所 ,在表 3规定的环境试验温度范围内灯具应能正常工作 ,无影响安全和性能的故障 、永久性形变产生 。
表 3 环境条件分类
类型
描 述
试验温度范围
A
受控环境a
按制造厂的规定
B
有一般温度 、高湿和振动的围蔽处所
+5℃ ~ +55℃
C
有高湿 、振动和来自其他设备产生的热量的围蔽处所
+5℃ ~ +70℃
D
剧烈振动环境(例如安装在往复式机械上)
+5℃ ~ +55℃
E
开敞甲板上
-30℃ ~ +50℃
a 使用空调设备 。
3. 6 温度和温升
3. 6. 1 灯具运行时有可能被触及部分的表面温度不应超过 60℃ 。
3
GB/T 3027—2012
3. 6. 2 连接馈电电缆用的接线端子的温升不应超过 40K。
3. 7 湿热
灯具在湿热环境下应能正常工作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a) 绝缘电阻符合 3. 16的规定 ;
b) 电气强度符合 3. 17的规定 ;
c) 电镀件质量 :镀层腐蚀区域面积之和占主要镀层面积 5% ~ 25%的零件个数 ,不应超过总零件个数的 1/3,但允许个别零件镀层腐蚀区域面积大于 25%、个别零件出现个别锈点 ;
d) 油漆层表面质量 :允许有轻微失光 、退色 ,有少量针孔等缺陷 ; 在主要表面上不应有直径大于
1. 0 mm 的气泡 ,且在任意 10000mm2 方格面积内 ,直径为 0. 5 mm~ 1. 0 mm 的气泡应不多于二个 ;油漆件的漆膜附着力要求在九个 1 mm2 方格中底漆不脱落 , 面漆脱落应不超过三个方格 ;
e) 粉末静电涂覆层允许有轻微的变色 、轻微的失光 ,在 10倍放大镜下才可见几条值得注意的开裂 、几个可见的锈点 、几个可见的起泡 ;
f) 热固性塑料件外表面允许有部分白色粉状析出物 , 轻微填料膨胀 , 直径为 0. 3 mm~ 0. 5 mm的气泡 ,分布面积不大于 5% 。允许有个别直径为 0. 5 mm~ 1. 0 mm 的起泡 ;
g) 绝缘材料和橡胶材料不应有变形 、发黏 、开裂等缺陷 ;
h) 油漆层和喷塑层不应脱落 , 电镀层不应出现锈斑 。
3. 8 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
3. 8. 1 灯具在工作中周期性发热和冷却条件下 ,不应变得不安全或过早的损坏 。经耐久性试验后的灯具应符合 GB 7000. 1—2007中 12. 3. 2 的要求 。
3. 8. 2 灯具在正常使 用 条 件 下 , 包 括 光 源 在 内 的 任 何 部 件 、内 部 的 电 源 接 线 或 安 装 表 面 都 不 应 超 过60℃ 。灯具处于工作温度时 ,徒手可触及的 、操作的 、调节的或夹持的部件 ,均不应过热 。 经热试验后的灯具应符合 GB 7000. 1—2007中 12. 4. 2 的要求 。
3. 9 耐热、耐火和耐起痕
3. 9. 1 灯具中提供防触电保护的外部绝缘材料以及固定载流部件或安全特低电压部件的绝缘材料部件均应足够的耐热 。
3. 9. 2 灯具中固定载流部件或安全特低电压部件在其位的绝缘材料部件以及提供防触电保护的绝缘材料制成的外部部件应耐燃烧 、防引燃 。
3. 9. 3 灯具中固定载流部件或安全特低电压部件就位或与这些部件接触的非普通灯具的绝缘部件应采用耐起痕材料 。
3. 10 盐雾
灯具应具有耐腐蚀性能 ,在盐雾环境下不应产生腐蚀损坏及影响正常工作 。金属表面应无明显变质和腐蚀 。
3. 11 长霉
灯具涂覆、有机材料和绝缘零部件的防霉能力应不低于 GB/T 2423. 16—2008中 12. 3规定的 2b级 。
3. 12 振动
固定安装的灯具在船舶一般振动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各零部件不应松动 、断裂和变形 。
4
GB/T 3027—2012
3. 13 玻璃件耐温度骤变
灯具的玻璃制件 ,应具有耐温度骤变性能 。在正常工作时 , 当低于环境温度 10℃且不低于 5 ℃的水直接泼至玻璃件表面时 ,应无破损 。
3. 14 接地
灯具的接地应符合 GB 7000. 1—2007中 7. 2. 1 和 7. 2. 2 的要求 。
3. 15 电源波动性
灯具在由额定工作电压(Un)和频率(交流)的电源供电时 ,在下列电源波动情况下应能正常工作 :
a) 由交流电源供电时 , 电压稳态波动 -10% ~ +6%、频率稳态波动 -5% ~ +5% , 电压瞬态波动
-20% ~ +20%、频率瞬态波动 -10% ~ +10% ;
b) 由直流电源供电时 , 电压稳态波动 -10% ~ +10%、电压周期波动 5%、纹波电压 10% ;
c) 由蓄电池供电时 ,在充电期间接于蓄电池的灯具电压波动 -25% ~ +30% ,在充电期间不接于蓄电池的灯具 -25% ~ +20% 。
3. 16 绝缘电阻
灯具在正常大气条件和湿热 、低温 、盐雾 、电气强度试验后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表 4 的规定值 。
表 4 绝缘电阻
灯具额定工作电压 Un/V
最低绝缘电阻/MΩ
正常大气条件
湿热 、低温 、盐雾 、电气强度试验后
≤65
10
1
>65
100
10
3. 17 电气强度
灯具各独立电路之间和所有电路相对于外壳之间应具有绝缘特性 。应在交流 50Hz/60Hz规定电压下 ,历时 1 min无击穿或闪络 。
3. 18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灯具的爬电距离和电 气 间 隙 应 符 合 GB 7000. 1—2007 中 11. 2 的 要 求 , 并 且 应 不 小 于 表 5 规 定的值 。
表 5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额定电压 Un/V
电气间隙/mm
爬电距离/mm
不同极性
带电部件之间
带电部件与
相邻金属部件之间
不同极性
带电部件之间
带电部件与
相邻金属部件之间
Un≤25
3
4
4
4
25
6
6
5
GB/T 3027—2012
3. 19 防触电保护
灯具的防触电保护应符合 GB 7000. 1—2007中第 8章的要求 。
3. 20 外壳防护
安装在不同处所的灯具外壳防护等级最低要求应符合表 6 的规定 。
表 6 外壳防护等级的最低要求
处 所
环 境 条 件
防护等级
干燥的居住处所
只有触及带电部分的危险
IP20
干燥的控制室
控制室
滴水和(或)中等机械损伤危险
IP22
机炉舱(花钢板以上)
舵机舱
冷藏机室(氨装置室除外)
应急机械室
一般贮藏室
配膳室
粮食库
浴室
较大的水和(或)机械损伤危险
IP34
机炉舱(花钢板以下)
围蔽的燃油分离室
围蔽的滑油分离室
压载泵舱
冷藏舱
厨房和洗衣间
双层底中的轴隧或管道
喷水危险 、货物粉尘存在 、严重机械损伤 、腐蚀性气体
IP55
干货舱
露天甲板
大量浸水的危险
3. 21 光学性能
灯具应根据使用方的要求提供配光曲线 、平面等照度曲线 、灯具概算图表 。
4 试验方法
4. 1 外观
目视检查灯具的外观质量 。结果应符合 3. 4 的规定 。
6
GB/T 3027—2012
4. 2 低温
灯具根据安装处所的环境温度类型(见表 3) ,应按照 GB/T 2423. 1—2008试验 Ad规定的方法进行低温试验 ,试验要求如下 :
a) 试验温度按照表 7 的规定 ;
b) 持续时间 2 h;
c) 试验前按 4. 14规定测量的绝缘电阻应符合 3. 16的规定 ;
d) 将灯具放入温度为室温的试验箱的有效工作空间内 ,将箱温降至试验温度并保持 2 h;
e) 在试验的后 1 h 内 ,在试验温度下进行功能试验 ,灯具在试验期间除进行功能试验外 ,不通电工作 ;
f) 在恢复后进行性能试验 。
结果应符合 3. 5 的要求 。
表 7 低温试验温度
类 型
试 验 温 度
A、B、C、D
5 ℃ ±3℃
E
-30℃ ±3℃
4. 3 高温
灯具根据安装处所的环境温度类型(见表 3) ,应按照 GB/T 2423. 2—2008试验 Bd规定的方法进行高温试验 ,试验要求如下 :
a) 对于安装在 A、B、D类环境中的灯具 :
● 试验温度为 55℃ ±2℃ ;
● 持续时间 16h;
● 将灯具放入温度为室温的试验箱的有效工作空间内 ,通电工作 ,然后将箱温升高至 55℃ ± 2 ℃下保持 16h;
● 在试验温度下的最后 1 h 内进行功能试验 ;
● 在恢复后进行性能试验 。
b) 对于安装在 C、E类环境中的灯具 :
● 试验温度为 50℃ ±2℃ ;
● 持续时间 2 h;
● 将灯具放入温度为室温的试验箱的有效工作空间内 ,通电工作 ,然后将箱温升高至 70℃ ± 2 ℃下保持 2 h;
● 在试验温度下的最后 1 h 内进行功能试验 ;
● 在恢复后进行性能试验 。
结果应符合 3. 5 的要求 。
4. 4 温度和温升
将灯具处于额定工作电压(交流供电的灯具还需处于额定工作频率)工作状态下 。灯具表面可触及部分和接线端子的温度变化稳定后(温度变化率不超过 1 ℃/min) ,用半导体点温计测量灯具表面可触及部分的温度和接线端子的温升(以接线端子的温度减去环境温度即是接线端子的温升) 。结果应符合
7
GB/T 3027—2012
3. 6 的要求 。
4. 5 湿热
灯具应按照 GB/T 2423. 4—2008试验 Db规定的方法进行湿热试验 ,试验要求如下 :
a) 试验温度为 55℃ ±2℃ 。
b) 相对湿度为 90% ~ 96% 。
c) 试验前按照 4. 14的规定测量绝缘电阻 。
d) 将灯具放 入 温 度 为 室 温 的 试 验 箱 的 有 效 工 作 空 间 内 , 先 在 温 度 为 25 ℃ ± 3 ℃ 、相 对 湿 度45% ~ 75%的条件下进行预处理 ,使灯具达到温度稳定 。
e) 按照 GB/T 2423. 4—2008规定的试验 Db— 试验循环 — 方法 2所示的周期循环二次 。
f) 第一周期中灯具应处于通电工作状态 ,在第二周期中除进行功能试验外应切断电源 。在第 一周期高温高湿阶段前 2 h 和第二周期高温高湿阶段的最后 2 h应进行功能试验 。
g) 试验周期结束后 ,从试验箱中取出灯具 ,在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恢复 ,允许将灯具上所有接触到的表面和部件上的水渍抹去 。
h) 在恢复后按 4. 14规定测量的绝缘电阻应符合 3. 16的规定 ,并进行性能试验 。
结果应符合 3. 7 的要求 。
4. 6 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
4. 6. 1 灯具 按 照 GB 7000. 1—2007 中 12. 3. 1 规 定 的 方 法 进 行 耐 久 性 试 验 。 结 果 应 符 合 3. 8. 1 的要求 。
4. 6. 2 灯具按照 GB 7000. 1—2007中 12. 4. 1规定的方法进行热试验 。结果应符合 3. 8. 2 的要求 。
4. 7 耐热、耐火和耐起痕
4. 7. 1 灯具的绝缘材料按照 GB 7000. 1—2007中 13. 2规定的方法进行耐热试验 。结果应符合 3. 9. 1的要求 。
4. 7. 2 灯具的绝缘材料按照 GB 7000. 1—2007 中 13. 3 规定的方法进行耐燃烧和防引燃试验 。结果应符合 3. 9. 2 的要求 。
4. 7. 3 灯具的绝 缘 材 料 按 照 GB 7000. 1—2007 中 13. 4 规 定 的 方 法 进 行 耐 起 痕 试 验 。 结 果 应 符 合3. 9. 3的要求 。
4. 8 盐雾
灯具应按照 GB/T 2423. 18—2000试验 Kb规定的方法进行交变盐雾试验 ,试验要求如下 :
a) 试验溶液的质量分数为 5%±1%的氯化钠(化学纯以上)溶液,pH 在温度为 20℃ ±2℃时为
6. 5~ 7. 2;
b) 温度为 40℃ ±2℃ ;
c) 相对湿度为 90% ~ 95% ;
d) 试验前按 4. 14的规定测量绝缘电阻和进行功能试验 ;
e) 固定式灯具应按严酷等级 1进行试验 : 四个喷雾周期、每个周期连续喷雾 2h、7天湿热贮存期 ;
f) 手提式灯具应按严酷等级 2进行试验 :三个喷雾周期 、每个周期连续喷雾 2 h、每个喷雾周期后有一个为期 20h~ 22h 的湿热贮存期 ;
g) 试验期间灯具不运行 ;
h) 试验结束后 ,应将灯具置于正常大气条件下恢复 1h~2h,紧接着进行绝缘电阻测量和性能试验 。结果应符合 3. 10的要求 。
8
GB/T 3027—2012
4. 9 长霉
灯具应按照 GB/T 2423. 16—2008规定的试验方法 1进行长霉试验 ,试验要求如下 :
a) 灯具不做预处理 ,按接收状态进行试验 ;
b) 采用喷洒接种的方法 ;
c) 培养周期为 28d(严酷等级 1) ;
d) 培养周期结束时 ,进行灯具长霉程度检查 。
结果应符合 3. 11的要求 。
4. 10 振动
灯具应按照 GB/T 2423. 10—2008试验 Fc规定的方法进行振动试验 ,试验要求如下 :
a) 灯具按实际工作状态安装在振动试验台上通电工作 ;
b) 按表 8规定的频率范围和振幅 , 以不超过 1 oct/min的扫频速率扫描 ,检查有无共振现象 ;
c) 若无明显共振点 ,则应在 30Hz频率下作 90min耐振试验 ;
d) 在每一记录到的放大率 Q≥2的共振频率上作 90min的耐振试验 ,若测得的几个共振频率较为接近 ,则耐振试验可采用扫频试验 ,持续时间为 120min;
e) 试验中 ,可允许采取避除危险频率或减小 Q值的措施 ,但应重新进行共振检查和耐振试验 ;
f) 试验应在三个互相垂直的轴线上进行 ;
g) 其他应符合 GB/T 2423. 10—2008的规定 。
结果应符合 3. 12的要求 。
表 8 振动试验参数
频率变化范围/Hz
振幅
位移/mm
加速度/(m/s2 )
2~ 13. 2
下一篇: GB/T 2985-2008 生物显微镜
上一篇: GB/T 3028-2012 船用电气号灯
相关推荐
- GB 21346-2022 电解铝和氧化铝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 GB/T 33591-2017 智能变电站时间同步系统及设备技术规范
- GB/Z 3480.4-2024 直齿轮和斜齿轮承载能力计算 第4部分:齿面断裂承载能力计算
- GB/T 18856.2-2008 水煤浆试验方法 第2部分: 浓度测定
- GB/T 32588.1-2016 轨道交通 自动化的城市轨道交通(AUGT) 安全要求 第1部分:总则
- GB/T 20063.13-2009 简图用图形符号 第13部分:材料加工装置
- GB/T 42291-2022 压水堆核电厂控制区门窗辐射防护设计准则
- GB/T 40800-2021 铸钢件焊接工艺评定规范
- GB/T 27541-2011 货运缆车技术规范
- GB 55006-2021 钢结构通用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