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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2385-2008 大坝安全监测系统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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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27 . 120 . 20 P 1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22385—2008

  大坝安全监测系统验收规范

  Specification foracceptanceofdam safety monitoring system

  2008-09-24 发布 2009-08-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GB/T 22385—2008

  目 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2

  5 工程验收 2

  5 . 1 一般规定 2

  5 . 2 分部工程验收 3

  5 . 3 阶段验收 3

  5 . 4 竣工验收 4

  6 变形监测 5

  6 . 1 一般规定 5

  6 . 2 土建及安装 5

  6 . 3 监测和数据处理 10

  7 渗流监测 14

  7 . 1 一般规定 14

  7 . 2 土建及安装 14

  7 . 3 监测和数据处理 16

  8 应力 、应变及温度监测 17

  8 . 1 一般规定 17

  8 . 2 土建及安装 17

  8 . 3 监测和数据处理 20

  9 监测 自动化系统 21

  9 . 1 一般规定 21

  9 . 2 系统设备安装和调试 21

  9 . 3 系统试运行一般项 目 24

  10 监测资料整理整编和初步分析 24

  10 . 1 一般规定 24

  10 . 2 监测资料整理整编一般项 目 25

  10 . 3 监测资料初步分析 25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验收应提供的资料目录 27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验收应准备的备查资料目录 28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大坝安全监测系统分项工程划分 29

  附录 D(资料性附录) 分部工程验收签证 31

  附录 E(资料性附录) 阶段验收鉴定书格式 33

  附录 F(资料性附录) 竣工验收主要报告编制大纲 35

  Ⅰ

  GB/T 22385—2008

  附录 G(规范性附录) 竣工验收鉴定书格式 39

  附录 H(规范性附录) 监测项目缺陷分类表 42

  附录 Ⅰ(资料性附录) 监测项目检验示例表 49

  附录 J(规范性附录) 安全监测工程主控项目土建及安装验收质量评定表 50

  附录 K(规范性附录) 安全监测工程验收质量评定汇总表 52

  Ⅱ

  GB/T 22385—2008

  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 C、附录 G 、附录 H 、附录 J 、附录 K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 A 、附录 B、附录 D、附录 E 、附录 F、附录 I 为资料性附录 。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并归 口 。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大坝安全监察中心 。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 、长江空间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 、杭州国电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华东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本标准主要 起 草 人:於 三 大 、杨 爱 明 、裴 灼 炎 、陈 绪 春 、赵 花 城 、严 建 国 、马 能 武 、杜 俊 慧 、冯 兴 常 、姚红兵 、欧阳代俊 、王小清 、史可军 、聂金生 、杨东升 。

  Ⅲ

  GB/T 22385—2008

  大坝安全监测系统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坝安全监测系统验收的要求及质量标准 。

  本标准适用于 1 级 、2 级 、3 级以及坝高 70 m 以上的高坝或者监测系统复杂的中坝 、低坝安全监测系统验收 。

  其他水工建筑物可参照使用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

  GBJ 138 水位观测标准

  GB 12897 国家一 、二等水准测量规范

  GB 12898 国家三 、四等水准测量规范

  GB/T 16818 中 、短程光电测距规范

  GB/T 17942 国家三角测量规范

  GB 50201 防洪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

  3 . 1

  验收 acceptance

  在施工 、监理单位质量评定的基础上,由有关单位组织对安全监测的分项工程 、阶段工程和竣工工程的质量进行检验 。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

  3 . 2

  检验 inspection

  对检验项 目 中的性能进行量测 、检验 、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

  3 . 3

  重要监测部位(断面) importantmonitoring location(section)

  能反映工程运行安全的控制性监测部位(断面)。

  3 . 4

  一般监测部位(断面) generalmonitoring location(section)

  除重要监测部位(断面)以外的监测部位(断面)。

  3 . 5

  主控项目 dominantitem

  项 目 中对工程质量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 目 。

  3 . 6

  一般项目 generalitem

  除主控项 目 以外的检验项 目 。

  1

  GB/T 22385—2008

  3 . 7

  缺陷 defect

  项目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项或检验点 。按其程度可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 。

  3 . 8

  一般缺陷 common defect

  对工程质量或使用性能无决定性影响的缺陷,或有严重影响但可补救或修复的缺陷 。

  3 . 9

  严重缺陷 seriousdefect

  对工程质量或使用性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 。

  4 总则

  4 . 1 为加强我国大坝安全监测系统的建设管理,使大坝安全监测系统验收工作制度化 、规范化,特制定本标准 。

  4 . 2 大坝安全监测系统验收分为分部(工程部位)工程验收 、阶段验收 、竣工验收 。

  4 . 3 验收工作的依据是有关法律 、规章和技术标准,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设计变更 、修改文件,施工合同,监理签发的施工图纸和说明,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

  4 . 4 本标准未涉及的其他专项监测项 目 以及大坝安全监测系统中采用的新技术 、新材料 、新工艺 、新设备,由验收委员会(组)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参照本标准进行质量评定和验收 。有关库水位 、气温 、降水量等环境量监测设施的质量评定和验收参见相关的 GBJ 138 和气象观测规范 。

  5 工程验收

  5 . 1 一般规定

  5 . 1 . 1 当大坝安全监测系统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

  5 . 1 . 2 验收工作由验收委员会(组)负责,验收结论必须经 2/3 以上验收委员会(组)成员同意 。验收委员会(组)成员必须在验收成果文件上签字 。验收委员(组员)的保留意见应在验收鉴定书或签证中明确记载 。

  5 . 1 . 3 验收资料制备由项目法人负责统一组织,有关单位应按项目法人的要求及时完成 。验收所需提供资料参见附录 A ,所需备查资料参见附录 B ,附录 A 和附录 B 中资料在竣工移交时一并移交给项 目法人存档 。

  5 . 1 . 4 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

  a) 检查工程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建设 。

  b)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以及土建工程面貌,确定重点监测部位(断面)和一般监测部位(断面)。

  c) 检查已完建工程在设计 、仪器检验 、埋设安装 、监测及其资料整理分析等方面的质量,并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要求 。

  d) 检查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或进行下一阶段建设的条件 。

  e) 对工程质量作出评价,形成验收鉴定书或签证 。

  5 . 1 . 5 验收方法

  验收委员会(组)根据工程特点,确定重点监测部位(断面)和一般监测部位(断面)以及抽查比例,抽查比例一般不低于 10% 。采用查阅资料和现场测试的方法进行检验,并对抽检资料进行统计 。根据统计结果评定监测系统施工质量,提出鉴定意见,形成验收鉴定书或签证 。

  5 . 1 . 6 工程验收的遗留问题,各有关单位应按验收委员会(组)所提要求,负责按期处理完毕 。

  5 . 1 . 7 有关验收鉴定书及签证纸张规格统一为 A4(210 mm×297 mm) 。正本不得采用复印件 。

  2

  GB/T 22385—2008

  5 . 2 分部工程验收

  5 . 2 . 1 当监测工程以工程部位划分进行单独招标或根据工程的规模及复杂性要求进行分部工程验收 。分部工程验收以分项工程(监测项目)为基础,分项工程以单元工程(单个监测仪器设备)为基础,分部 、分项工程的划分和检验项目按附录 C执行 。

  5 . 2 . 2 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a) 该分部工程的所有单元工程已经完建,并已通过质量评定;

  b) 验收资料已经齐备 。

  5 . 2 . 3 分部工程验收由验收工作组负责 。工作组由项目法人或监理主持,设计 、施工 、运行管理单位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

  5 . 2 . 4 分部工程验收的主要工作

  a) 检查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标准;

  b) 确定重点监测部位(断面)和一般监测部位(断面);

  c) 检查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或进行下一阶段建设的条件;

  d) 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e) 对工程质量作出评价,形成验收签证书 。

  5 . 2 . 5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 . 2 . 5 . 1 土建及安装项 目

  监测仪器设备总体完好率应达到:混凝土坝可更换和修复的仪器设备和表面设施完好率 100%,埋入式不可更换仪器设施完好率 85%以上,为合格;土石坝可更换和修复的仪器设备和表面设施完好率100%,埋入式不可更换仪器设施完好率 80%以上,为合格 。

  a) 重要监测部位(断面)

  主控项 目 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应全部合格,无严重缺陷 。

  一般项 目 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应无严重缺陷,存在一般缺陷的项 目 比例小于 30% 。

  b) 一般监测部位(断面)

  主控项 目 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宜全部合格,无严重缺陷 。

  一般项 目 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宜无严重缺陷,存在一般缺陷的项 目 比例小于 30% 。

  5 . 2 . 5 . 2 监测和资料处理

  a)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率在 95%以上;

  b)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率在 90%以上 。

  5 . 2 . 5 . 3 资料整编及初步分析

  对抽样检验质量进行定性评价 。

  5 . 2 . 6 分部工程验收的成果是 “分部工程验收签证 ”,其格式参见附录 D 。

  5 . 3 阶段验收

  5 . 3 . 1 水库蓄水前,应进行安全监测系统阶段验收 。 当工程建设达到截流 、基础处理完毕等关键阶段时,可根据工程的规模及复杂性确定是否应进行验收,其验收工作可参照蓄水阶段验收要求进行 。

  5 . 3 . 2 蓄水阶段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a) 设计和规范要求完成的监测仪器设备已安装和调试完毕并取得基准值,并运行正常;个别因特殊原因暂未完成的项 目,在蓄水前可完成,并已经落实施工措施;

  b) 完工的分部工程已通过验收;

  c) 未完工的分部工程中已完成的单元工程质量已通过质量评定;

  d) 阶段验收资料已经齐备 。

  5 . 3 . 3 阶段验收委员会(组)由项目法人 、设计 、施工 、监理 、运行管理 、有关上级主管等单位组成 。

  5 . 3 . 4 蓄水阶段验收的主要工作

  3

  GB/T 22385—2008

  a) 检查已完建大坝安全监测系统工程的建设情况;

  b) 检查蓄水期大坝安全监测系统监测方案 、措施及监测工作准备落实情况;

  c) 研究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处理要求;

  d) 对工程质量作出评价,形成阶段验收鉴定书 。

  5 . 3 . 5 蓄水阶段验收合格的标准

  a) 已通过验收的分项工程运行正常;

  b) 未验收的分部工程,其主控项目和一般项 目 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

  c) 蓄水期间的监测方案和措施满足安全监测要求;

  d) 监测资料满足工程蓄水阶段安全鉴定的需要 。

  5 . 3 . 6 阶段验收的成果是 “阶段验收鉴定书 ”,其格式参见附录 E 。

  5 . 4 竣工验收

  5 . 4 . 1 竣工验收应在全部监测系统完建后 3 个月内进行 。进行验收确有困难的,经工程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

  5 . 4 . 2 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a) 大坝安全监测系统建设内容已按设计完成;

  b) 历次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

  c) 归档资料符合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d) 参建各方的工作报告已完成 。 主要报告编制大纲参见附录 F 。

  5 . 4 . 3 若 5 . 4 . 2 规定的条件尚未完全具备,但属下列情况者仍可进行竣工验收:

  a) 个别分项工程尚未建成,但不影响监测系统正常运行和作用的发挥 。竣工验收时作出完建的安排 。

  b) 由于特殊原因致使少量尾工不能完成,但不影响监测系统正常运行 。竣工验收时应对尾工进行审核,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完成 。

  5 . 4 . 4 竣工验收工作由项目法人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大坝安全技术监督单位对大坝安全监测系统进行专项竣工验收 。大坝安全技术监督单位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组织有关专家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 。

  5 . 4 . 5 工程项目法人 、设计 、施工 、监理 、运行管理单位作为被验收单位不参加验收委员会,但应列席验收委员会会议,负责解答验收委员的质疑 。

  5 . 4 . 6 项目法人应提前 28 d将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送达验收主持单位 。

  5 . 4 . 7 大坝运行主管单位在接到项目法人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后,应同有关单位进行协商,拟定验收时间 、地点及验收委员会组成单位 、成员等有关事宜,批复验收申请报告 。

  5 . 4 . 8 竣工验收的主要工作

  a) 审阅参建各方的工作报告;

  b) 检查工程建设和运行情况;

  c) 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d) 讨论并通过 “竣工验收鉴定书 ”。

  5 . 4 . 9 竣工验收会一般工作程序

  5 . 4 . 9 . 1 召开预备会,听取项目法人有关竣工验收准备情况汇报,确定竣工验收委员会成员名单 。

  5 . 4 . 9 . 2 召开大会 。

  a) 宣布验收会议程;

  b) 宣布竣工验收委员会成员名单;

  c) 听取各参建单位的工作汇报;

  d) 看工程声像 、文字资料等 。

  5 . 4 . 9 . 3 现场检查 。

  4

  GB/T 22385—2008

  5 . 4 . 9 . 4 召开验收委员会会议,协调处理有关问题,讨论并通过 “竣工验收鉴定书 ”。

  5 . 4 . 9 . 5 召开大会 。

  a) 宣读 “竣工验收鉴定书 ”;

  b) 竣工验收委员会成员在 “竣工验收鉴定书 ”上签字;

  c) 被验收单位代表在 “竣工验收鉴定书 ”上签字 。

  5 . 4 . 10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验收委员会可采取停止验收移交或部分验收等措施,并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 。

  5 . 4 . 1 1 竣工验收的成果是 “竣工验收鉴定书 ”,格式见附录 G 。

  6 变形监测

  6 . 1 一般规定

  6 . 1 . 1 变形监测项目包括坝体变形 、裂缝 、接缝以及坝基变形 、近坝区滑坡体和高边坡的位移等,应根据土建工程的进度,按施工规划和设计要求,及时尽早实施 。

  6 . 1 . 2 变形监测项目土建 、安装 、监测应依据作业程序和工序进行,并进行工序质量的检验 。

  6 . 1 . 3 实施过程中和结束后,应按有关规定准确填写监测设施基本资料表,记录 、收集 、整理各类监测项目的测点 、仪器设备的各种参数 、资料数据及观测基准值等 。

  6 . 1 . 4 监测精度等应符合设计 、规范和本标准的规定 。

  6 . 1 . 5 量测用的仪器 、仪表及自检项目所使用的检验器具应按规范和设计的要求,送具有相应资质的计量鉴定单位进行检验 、鉴定,或按规定进行自检 。

  6 . 1 . 6 各项监测设施安装就位后,应及时读取初始读数或基准值 。各项监测应严格按照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相关监测项目力求同时监测;做到监测连续 、数据可靠 、记录真实 、注记齐全 、整理及时 。

  6 . 1 . 7 监测和数据处理质量评定的主要内容

  a) 监测方案的合理性;

  b) 仪器 、仪表选择的合理性;

  c) 仪器 、仪表 、标尺的检验 、率定的正确性,资料是否齐全;

  d) 基准值取得时间 、监测频次和监测时机选择的合理性;

  e) 各项误差与限差 、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f) 数据处理和各监测物理量计算的正确性;

  g) 监测资料归档的完整性;

  h) 监测成果能否反映监测对象的变化规律 。

  6 . 1 . 8 变形监测仪器设备的土建及安装 、监测及数据处理质量缺陷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合格的项目或仪器设备应无严重缺陷 。有关项 目 的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分类见附录 H ,监测项 目检验示例参见附录 I ,主控项目土建及安装验收质量评定见附录 J ,监测工程验收质量评定汇总表见附录 K 。

  6 . 2 土建及安装

  6 . 2 . 1 主控项目

  6 . 2 . 1 . 1 变形监测项目应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监测点和仪器设备埋设安装的数量与位置应与设计相符合,其埋设数量不应少于设计要求的数量,设备完好率应不低于 5 . 2 . 5 的规定 。

  检验数量:抽查;

  检验方法:依据设计 、监理 、施工的统计报表和基本资料图表对照检查,测试组现场进行实物观察 。

  6 . 2 . 1 . 2 用于变形监测项目土建及安装的原材料的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并满足设计规定的要求 。

  检验数量:抽查;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 合 格 证 、质 量 检 验 报 告 等,检 查 产 品 的 质 量 合 格 证 明 文 件 、中 文 标 志 及 检 验

  5

  GB/T 22385—2008

  报告 。

  6 . 2 . 1 . 3 各类监测项目的测点和仪器设备应按设计要求与建筑物或被监测对象牢固结合,能正确反映被监测对象的监测信息 。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依据监理认证的质量评定记录 、检查验收记录,施工单位原始记录数据 、基本资料表 。

  6 . 2 . 1 . 4 用于变形监测的钻孔 、预留预埋孔(如正垂孔 、倒垂孔 、双金属标孔 、钢管标孔 、多点位移计孔 、钻孔测斜仪孔等)其孔位 、孔深 、倾斜度 、有效孔径应满足设计技术和有关规范要求,保护管埋设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依据监理认证的质量评定记录 、终孔检查验收记录,施工单位原始记录数据 、基本资料表 、地质描绘资料等 。有条件进行检验测试的,可抽查测试 。

  6 . 2 . 1 . 5 仪器设备各项技术指标应满足设计和有关要求 。埋设前应按要求进行检验和率定,并提交检验 、率定记录和报告 。埋设后及时读取初始值,检验仪器设备的完好情况 。

  检验数量:抽查;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 、质量检验报告等,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中文标志及检验 、率定记录和报告 。

  6 . 2 . 1 . 6 电缆及其连接检验要素

  a) 连接仪器的专用电缆应耐酸 、耐碱 、防水 、质地柔软,其芯线应为镀锡铜丝 。采用的电缆应进行性能及参数检验 。

  b) 电缆及电缆接头在使用温度为- 25 ℃ ~ 60 ℃ 、承受水压为 1 . 0 MPa 时,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100 MΩ。对耐水压有特殊要求的,应满足相应有关技术要求 。

  c) 电缆芯线应在 100 m 内尽量减少接头 。

  d) 三芯或四芯电缆每 100 m单芯电阻应不超过 1 . 5 Ω,每 100 m 电缆芯线之间的电阻差值应不大于单芯电阻的 10%,五芯电缆每 100 m单芯电阻应不超过 3 . 0 Ω。

  e) 电缆内通入 0 . 1 MPa ~ 0 . 15 MPa气压时,其漏气段不得使用 。

  f) 电缆连接时应保持各芯线长度一致,并使各芯线接头错开,焊后检查芯线连接质量 。

  g) 电缆接头应进行硫化或用热缩材料搭接 。对于橡胶电缆,当采用硫化器连接时,芯线搭接部位用黄蜡绸 、电工绝缘胶布和橡胶带包裹,电缆外套与橡胶带连接处应锉毛并涂补胎胶水,外层用橡胶带包扎直径应大于硫化器钢模槽 2 mm 。

  检验数量:抽查 。

  检验方法:依据监理认证的质量评定记录,施工单位原始记录数据 、基本资料表;测试组现场察看 。

  6 . 2 . 2 一般项目

  6 . 2 . 2 . 1 监测基准网和监测近坝区岩体水平位移的边角网布设(包括三角网 、测边网和测边测角网)应保证测点在指定方向的位移量中误差不大于变形监测的精度要求,网可靠 性 因 子 γ 值 不 宜 小 于 0 . 2 。如因条件限制,个别监测量不能满足此要求时,则应在监测中采取特殊措施,以排除监测值蕴含粗差的可能性 。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依据监理认证的质量评定记录,施工单位原始记录数据 、基本资料表;设计及监测资料计算检验成果 。

  6 . 2 . 2 . 2 变形监测强制对中基座(盘)对中精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水平,当其监测仪器规定方向时,基座(盘)的位置方向应使监测仪器测量位移的方向与位移坐标轴线平行 。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依据监理认证的质量评定记录,施工单位原始记录数据 、基本资料表 。

  6

  GB/T 22385—2008

  6 . 2 . 2 . 3 用于变形监测仪器设备及传感器的电缆安装应按设计线路敷设,接口接头处应按设计和有关要求进行处理,埋设于混凝土 、砂土中以及暴露于空气中的电缆应按设计和有关要求加防护与保护装置,端点亦应按规定进行处理加防护和保护装置,并提供线路敷设竣工图 。

  检验数量:抽查;

  检验方法:依据监理认证的质量评定记录,施工单位原始记录数据 、基本资料表;测试组现场察看和检测 。

  6 . 2 . 2 . 4 所有外露监测点应有必要的保护措施 。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依据监理认证的质量评定记录,施工单位原始记录数据 、基本资料表;测试组现场观察 。

  6 . 2 . 2 . 5 所有监测点应统一按设计和有关规定进行编号,在测点附近设置醒 目 的编号标牌,与监测点传感器对应的电缆端头应用特制的专用的永久性(金属或有机塑料)编号标牌,监测设施附近应设置保护监测标志和仪器设备的警示牌,上刻警示语和损坏 、故障报警电话 。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依据监理认证的质量评定记录,测试组现场观察 。

  6 . 2 . 2 . 6 变形监测项 目 的土建检查要素

  a) 依据工程进度及时进行土建施工,其实施时间应满足设计和有关要求;

  b) 土建预留预埋尺寸应符合设计和待安装的仪器设备要求;

  c) 土建完工后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和有关要求;

  d) 观测室(房 、窗)、观测墩(台)及保护装置的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 。

  检验数量:抽查;

  检验方法:依据监理认证的质量评定记录,施工单位原始记录数据 、基本资料表;测试组现场察看和检测 。

  6 . 2 . 2 . 7 垂线安装检查要素

  6 . 2 . 2 . 7 . 1 正垂线安装

  a) 支点 、固定夹线和活动夹线装置,应与竖井墙壁上留孔或预埋型钢结合牢固 。

  b) 正垂线铅垂 时,阻 尼 装 置 应 位 于 正 垂 油 桶 中 心,阻 尼 装 置 与 油 桶 壁 最 小 间 距 应 不 小 于 设 计要求 。

  6 . 2 . 2 . 7 . 2 倒垂线安装

  a) 垂线造孔的有效孔径应符合设计要求;

  b) 采用固定锚块时,应用水泥浆或水泥砂浆将锚块浇固在钻孔保护管底;

  c) 浮体组安装,应使浮子水平 、连杆垂直,浮子应位于浮桶中心,处于 自 由状态,浮力满足设计要求 。若采用恒力浮子,应使整个浮子没入液体中,但不可触及浮桶底部 。

  6 . 2 . 2 . 7 . 3 正 、倒垂线不应有弯(折)痕 。

  6 . 2 . 2 . 7 . 4 正 、倒垂线观测墩制作时应使墩边线平行位移坐标轴线 。

  6 . 2 . 2 . 7 . 5 防风管的中心应尽量和测线一致,以保证测线在管中有足够的位移范围 。

  6 . 2 . 2 . 7 . 6 坐标仪基座位置应符合仪器的量程或位移量变化的要求,基座应使仪器导轨平行于监测方向,并调整水平 。

  6 . 2 . 2 . 7 . 7 遥测垂线坐标仪安装后,不得影响垂线独立运行功能和人工观测 。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依据监理认证的质量评定记录,施工单位原始记录数据 、基本资料表;测试组现场察看和检测 。

  6 . 2 . 2 . 8 引张线安装检查要素

  a) 定位卡的“V”形槽槽底应水平,方向与测线一致 。

  7

  GB/T 22385—2008

  b) 安装滑轮时,应使滑轮槽的方向及高度与定位卡的“V”形槽一致 。

  c) 同一条引张线的读数尺零方向必须统一,尺面应保持水平;分划线应平行于测线;尺的位置应根据尺的量程和位移量的变化范围而定 。

  d) 仪器基座应水平,位置及方向应满足监测要求 。

  e) 浮船水箱液面应有足够的调节余地,以便调整测线高度满足量测工作的需要 。寒冷地区应采用防冻液 。

  f) 保护管安装时应保证测线在管内有足够的活动范围 。保护管和测点保护箱应封闭防风 。

  g) 金属材料应作防锈处理 。

  h) 遥测引张线仪安装后,不得影响引张线独立运行功能和人工观测 。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依据监理认证的质量评定记录,施工单位原始记录数据 、基本资料表;测试组现场察看和检测 。

  6 . 2 . 2 . 9 视准线安装检查要素

  a) 视准线应旁离障碍物 1 . 0 m 以上 。

  b) 观测墩宜高出地面 1 . 2 m 以上,顶部的强制对中基座倾斜度应小于 4 ′。

  c) 视准线各测点基座中心应埋设在两端点基座中心的连线上,其偏差应小于 10 mm 。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依据监理认证的质量评定记录,施工单位原始记录数据 、基本资料表;测试组现场察看和检测 。

  6 . 2 . 2 . 10 真空激光准直系统安装检查要素

  a) 真空管道轴线高程放样时,应加地球弯曲差改正 。

  b) 真空管道的内壁应进行清洁处理,除去锈皮 、杂物和灰尘,达到规定要求 。

  c) 测点箱和法兰短管的焊接,应采用内外两面焊;长管道的焊接,应在两端打出坡 口,采用两层焊 。每一测点箱和每段管道焊接完成后,必须单独检测,不得有漏气现象 。

  d) 每根钢管焊接前或一段管道焊好后,均应作平直度检查,不平直度不得大于 10 mm 。

  e) 每段管道的中部应该用管卡将管道固定在支墩上,其余支墩上设活动滚杠,以便管道向两端均匀变化 。

  f) 激光点光源 、激光探测仪和波带板的安装要求应满足 6 . 2 . 2 . 11 的要求 。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依据监理认证的质量评定记录,施工单位原始记录数据 、基本资料表;测试组现场察看和检测 。

  6 . 2 . 2 . 1 1 大气激光准直系统安装检查要素

  a) 点光源的小孔光 栅 和 激 光 探 测 仪 必 须 和 端 点 观 测 墩 牢 固 结 合,保 证 两 者 相 对 位 置 长 期 稳 定不变 。

  b) 波带板应垂直于准直线 。波带板中心应调整到准直线上,其偏离值不得大于 10 mm距点光源最近的几个测点应从严要求,偏离值不得大于 3 mm ~ 5 mm 。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依据监理认证的质量评定记录,施工单位原始记录数据 、基本资料表;测试组现场察看和检测 。

  6 . 2 . 2 . 12 变形监测网点和监测点检查要素

  a) 标点(墩)埋设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基础开挖和处理,需进行钻孔的,其钻孔及钢管埋设应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

  b) 标点应与被监测物体紧密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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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22385—2008

  c) 水平位移观测墩宜高出地面 1 . 2 m,结构 、保护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监测点(包括网点 、交会点 、基准线测点等)应安置强制对中底盘(基座),底盘应安装水平,其倾斜度应小于 4 ′。

  d) 在基座上设置棱镜或觇牌时,镜(牌)面应与交会角的分角线垂直,目标图案的轴线或设置的塔式照准杆应调整铅直,不铅直度应小于 4 ′。

  e) 水准基准点和水准测点的结构及保护装置建造与安装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钢管标 、双金属标的安装应按不同的结构设计及其安装要求进行,保证芯管底板和根络与孔底牢固结合,使保护管 、芯管各分段连接 稳 固,芯 管 与 保 护 管 间 有 效 隔 离,保 护 管 与 孔 壁 间 充 填 或 灌 浆 应 满 足要求 。

  检验数量:抽查;

  检验方法:依据监理认证的质量评定记录,施工单位原始记录数据 、基本资料表;测试组现场察看 。

  6 . 2 . 2 . 13 测斜管安装检查要素

  a) 终孔直径应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钻孔应按设计要求获取岩芯或钻孔摄像,并进行岩芯描述,孔壁要求平整 。

  b) 钻孔完毕后应全面冲洗,除净孔内残留岩粉,测定钻孔偏斜度 。

  c) 测斜管材质和技术参数应满足设计要求 。

  d) 相邻两根管需紧密连接,连接时应使导槽严格对正,不得偏扭 。 管接头处用生胶带密封防止水泥浆进入 。

  e) 测斜管下放孔内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导管接头受力 。

  f) 测斜管安装时,导槽槽口应对准所需测位移的方向 。

  g) 测斜管吊装到位后,应先测量导管扭角,扭角大于规定的数值时,应设法纠正或取出重装;满足要求后,在导管与孔壁间隙需进行回填灌浆,孔口需设保护装置 。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依据监理认证的质量评定记录,施工单位原始记录数据 、基本资料表 。

  6 . 2 . 2 . 14 多点位移计的安装检查要素

  a) 造孔直径根据测头的数量决定,孔深应符合设计要求 。钻孔宜取岩芯或钻孔摄像,并进行岩芯描述,造孔完毕应全面冲洗 。

  b) 仪器的传递杆 、锚头 、护管 、支架 、排气管及注浆管等应按设计要求组装,送入钻孔中,并进行灌浆 。传感器安装应符合仪器安装程序和设计要求 。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依据监理认证的质量评定记录,施工单位原始记录数据 、基本资料表 。

  6 . 2 . 2 . 15 静力水准仪安装检查要素

  a) 静 力 水 准 仪 的 测 点 和 标 定 点 的 仪 器 墩 应 与 被 测 物 体 紧 密 结 合,各 墩 面 高 程 误 差 不 应 大 于10 mm 。

  b) 钵体 、水管 、浮子应用规定的清洁液体进行清洗干净 。

  c) 在钵体内注入液体后,应仔细排除水管 、三通 、钵体内气泡,连通管路后不应存有气泡现象 。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依据监理认证的质量评定记录,施工单位原始记录数据 、基本资料表;现场察看 。

  6 . 2 . 2 . 16 引张线式水平位移计安装检查要素

  a) 钢丝安装前应进行强度检测,对钢丝进行预拉,预拉强度为破坏强度的 2/3 。

  b) 安装时钢丝一端应与坝体牢固连接,另一端用挂砝码方法进行张拉 。

  c) 钢丝安装应保持水平,采用钢管保护,并保持钢丝与保护管不接触 。

  检验数量:抽查;

  检验方法:依据监理认证的质量评定记录,施工单位原始记录数据 、基本资料表;现场察看和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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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22385—2008

  6 . 2 . 2 . 17 水管式沉降仪安装检查要素 a) 测点墩底部应碾压密实,并整平 。

  b) 仪器测点周围应立模浇混凝土加以保护 。

  c) 进水管 、排水管和通气管用护管保护,并按 1%坡度引向观测站 。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依据监理认证的质量评定记录,施工单位原始记录数据 、基本资料表;现场察看和检测 。

  6 . 2 . 2 . 18 沥青混凝土位移计的埋设安装检验要素

  a) 埋设水平方向位移计时,仪器两端应分别固定在混凝土基座和沥青混凝土心墙内,先在混凝土基座挖 80 cm×20 cm×20 cm 的槽,仪器套筒尾部焊 Ф16 mm 长 20 cm 的钢筋,在槽内打孔将套筒与钢筋埋入钻孔内 。孔内和槽内回填砂浆,将套筒预埋,待砂浆凝固后再埋设位移计 。

  b) 埋设时测缝计的波纹管应用套管保护,将仪器旋入套筒内,并在保护套管两端用棉纱封堵,防止填料进入波纹管影响仪器自由变形 。

  c) 仪器的另一端固定在带有夹板的夹具上,并对仪器预拉 5 mm,然后回填沥青混凝土,回填时不得撞击夹板 。

  d) 埋设垂直方向位移计时,仪器两端用锚板分别固定在沥青混凝土心墙和过渡料层内,上锚板固定在沥青混凝土心墙内,锚板夹具固定仪器上端,而仪器周围应用套管保护,与过渡料隔离开,下锚板埋设在过渡层填料内 。

  检验数量:抽查;

  检验方法:依据监理认证的质量评定记录,施工单位原始记录数据 、基本资料表 。

  6 . 2 . 2 . 19 测缝计 、裂缝计安装时应确保仪器能自由伸缩,且测缝计和套筒应与缝两边物体紧密结合 。

  检验数量:抽查;

  检验方法:依据监理认证的质量评定记录,施工单位原始记录数据 、基本资料表 。

  6 . 3 监测和数据处理

  6 . 3 . 1 主控项目

  6 . 3 . 1 . 1 监测精度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依据施工资料和监测资料,评价每类监测项 目采用的方法 、手段或设备能否达到规定的精度 。

  6 . 3 . 1 . 2 各项监测设施,应随主体工程土建施工的进展及时埋设安装,并在首次蓄水前取得基准值 。各种基准值至少应连续测读 2 次,合格后取均值使用 。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依据监测资料 、对主要项目基准值的取得时间进行统计,评价其是否满足相应阶段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

  6 . 3 . 2 一般项目

  6 . 3 . 2 . 1 监测频次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宜按表 1 和表 2 的规定执行 。遇特殊情况(如高水位 、库水位骤降 、特大暴雨 、强地震等)和工程出现不安全征兆时应增加测次 。

  表 1 混凝土坝变形监测项目测次表

  监测项 目

  施工期

  初次蓄水期

  运行期

  位移 、倾斜 、大坝外部接缝和裂缝变化

  1 次/旬 ~ 1 次/月

  1 次/旬 ~ 1 次/月

  1 次/月

  近坝区岸坡稳定

  1 次/月 ~ 2 次/月

  1 次/月

  1 次/季

  坝区水平 、垂直位移监测网

  取得初始值

  1 次/年

  1 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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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22385—2008

  表 2 土石坝变形监测项目测次表

  监测项 目

  施工期

  初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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