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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1875-2010 船用航向变化率指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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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47. 020. 70 U 6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11875—2010代替 GB/T 11875—1989

  船用航向变化率指示器

  Marinerateofturn indicators

  2010-09-02发布 2010-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GB/T 11875—2010

  前 言

  本标准代替 GB/T 11875—1989《船用航向变化率指示器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与 GB/T 11875—198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

  — 标准名称由 “船用航向变化率指示器通用技术条件 ”改为 “船用航向变化率指示器 ”;

  — 增加了仪器的组成(4. 1) ;

  — 增加了仪器的功能(4. 3) ;

  — 增加了仪器的设计(4. 4) ;

  — 环境适应性 、电磁兼容性及噪声试验方法采用 IEC 60945:2002(5. 6~ 5. 14) ;

  — 删除了霉菌要求及试验方法 ;

  — 增加了贮存要求(7. 3) 。

  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提出 。

  本标准由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航海仪器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2/SC5)归 口 。

  本标准起草单位 :九江中船仪表有限责任公司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于广昌 、卢新民 、丁华 、肖宁 、段德智 、张洪斌 、郭玉芳 。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GB/T 11875—1989。

  Ⅰ

  GB/T 11875—2010

  船用航向变化率指示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航向变化率指示器(以下简称指示器)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 、标志 、包装和贮存等 。

  本标准适用于指示器的设计 、制造和验收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91—2008,ISO 789:1997,MOD)

  GB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EC 60529:2001,IDT)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IEC 60945:2002 海上导航和无线电通信设备与系统 一般要求 测试方法和要求的测试结果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

  3. 1

  航向变化率指示器 marinerateofturn indicators

  利用陀螺仪信号并指示出船舶向左舷或向右舷转弯角速率的仪器 。指示器可以是单独的设备 ,也可以是其他相关设备的组成部分 。

  4 要求

  4. 1 组成

  指示器应由下列部分组成 :

  a) 陀螺仪 ;

  b) 控制箱 ;

  c) 指示仪表 。

  4. 2 外观

  4. 2. 1 不应出现漆层脱落 、材料龟裂 、零部件变形和锈蚀现象 。

  4. 2. 2 零部件不应受到机械损伤和破坏 ,紧固件不应松动和脱落 。

  4. 3 功能

  指示器应具有下列功能 :

  a) 检测功能 ,按压检测按钮时指示灯亮表示陀螺仪工作正常 ;

  b) 手动和遥控启动功能 ,采用遥控时 ,手动开关置于 “关 ”的位置 ;

  c) 输出信号(模拟)接 口 ,应能满足与其他设备接口的功能 ;

  d) 船舶向左舷或向右舷转弯时指示器具有角速度显示功能 ,并应有照明调光装置 。

  1

  GB/T 11875—2010

  4. 4 设计

  4. 4. 1 指示仪表

  4. 4. 1. 1 指示仪表刻度应清晰 ,表面无明显划伤 。

  4. 4. 1. 2 指示仪表应设有中心零位的模拟式显示 ,如果采用圆形刻度盘显示 ,则零位应在最上方 。

  4. 4. 1. 3 指示 仪 表 零 点 两 侧 , 每 侧 的 刻 度 长 度 应 不 小 于 120 mm , 指 示 器 显 示 灵 敏 度 应 确 保 表 示1°/min,航向变化率的刻度线长度应不少于 4 mm。

  4. 4. 1. 4 刻度盘的线性量程应不小于 30°/min。零点两侧以 1°/min为刻度单位 ,每 10个刻度单位的刻线应标出相应 的 数 字 。 10°/min刻 度 线 应 明 显 长 于 5°/min刻 度 线 , 5°/min 的 刻 度 线 应 明 显 长 于1°/min的刻度线 。刻度线和数字与刻度盘底色应有明显差异 。

  4. 4. 2 安装

  指示器内的导线要成 束 敷 设 , 活 动 部 分 应 有 保 护 措 施 。 导 线 端 头 应 具 有 与 接 线 图 相 符 的 耐 久 性标记 。

  4. 4. 3 材料

  指示器的外购件 、原材料应具有合格证明书 ,并应采用耐久 、滞燃 、耐潮和耐霉的材料 。

  4. 5 性能

  4. 5. 1 一般要求

  4. 5. 1. 1 船舶向左转弯应在零点左侧指示 , 向右转弯应在零点右侧指示 。

  4. 5. 1. 2 可以配备附加的线性量程刻度盘 。

  4. 5. 1. 3 刻度盘照明应可从全暗到最亮连续调节 。

  4. 5. 1. 4 指示器的阻尼时间常数应是可变的 ,工作期间可在 0~ 10 s 的范围内调节 。

  4. 5. 1. 5 指示器接通电源后准备时间应不大于 2 min。

  4. 5. 1. 6 指示器应具有显示正常工作的指示灯 。

  4. 5. 2 电源变化

  电源在额定电压 220/380×(1±10%) V及额定频率 50× (1±6%) Hz 的范围内波动时 ,指示器的航向变化率指示值变化应在 0. 5°/min的范围内 。

  4. 5. 3 精确度

  4. 5. 3. 1 一般规定

  下列性能指标适用于船舶转弯时船速低于 10 kn 的航行条件 。

  4. 5. 3. 2 灵敏度

  指示器的灵敏度为 0. 1°/min。

  4. 5. 3. 3 速率误差

  指示器的航向变化率指示值与船舶实际航向变化率的偏差应不大于 0. 5°/min加上航向变化率指示值的 5% 。

  4. 5. 3. 4 零位重复性

  指示器在逐次启动后 ,指示仪表中心零位的重复性精度为 0. 3°/min。

  4. 6 环境适应性

  4. 6. 1 环境温度

  -15 ℃ ~ 55 ℃ 。

  4. 6. 2 湿热

  温度为(40±3) ℃ ,湿度为 93%±3% 。

  4. 6. 3 振动

  指示器在频率 2 Hz ~ 13. 2 Hz,振幅 ±1 mm;频率 13. 2 Hz ~ 100 Hz,加速度 7 m/s2 的振动条件下 ,应符合 4. 2 的要求 。

  2

  GB/T 11875—2010

  4. 6. 4 摇摆

  指示器在下述环境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

  横摇 : 幅值为 ±5°,周期为 25 s;

  纵摇 : 幅值为 ±1°,周期为 20 s。

  4. 6. 5 外壳防护

  安装在驾驶室 、舵机舱的指示器应符合 GB 4208—2008 中 IP23的要求 。

  4. 6. 6 盐雾

  指示器按 IEC 60945:2002 中 8. 12的规定进行试验时 ,零部件表面应没有严重的腐蚀现象 。

  4. 7 电磁兼容性

  指示器应符合 IEC 60945:2002 中相关条款的要求 。

  4. 8 安全性

  指示器的外壳应可靠接地 ,并有明显的接地标志 ; 当电源端不接地时 ,对仪器的外露导电部件应采取保护接地 。

  4. 9 噪声

  噪声功率峰值应不超过 60 dB(A) 。

  4. 10 介电强度

  指示器无飞弧现象 ,绝缘件无显著发热和试验电压无突然下降的现象 。

  4. 11 绝缘电阻

  在正常试验大气条件下 ,指示器电源进线端与箱体间的冷态绝缘电阻值应大于 10 MΩ,热态绝缘电阻不应低于 2 MΩ。

  5 试验方法

  5. 1 外观检查

  通过目视和使用量具 、仪表等测量 ,结果应符合 4. 2、4. 5. 1 的要求 。

  5. 2 电源变化

  在电源按表 1规定的参数波动下进行试验 15 min,试验结果应符合 4. 5. 2 的要求 。

  表 1

  电压对额定值的变化量/%

  频率对额定值的变化量/%

  +10

  +6

  +10

  -6

  -10

  +6

  -10

  -6

  5. 3 灵敏度

  指示器安装在速率转台上 ,陀螺仪输入轴与转台轴平行 ,开机并校正电气零位输出小于 2mV。

  a) 转台正向旋转 ,角速度分别为 0. 1°/min、0. 2°/min、… … 、1°/min共 10个 ,其间隔为 0. 1°/min;

  b) 转台反向旋转时 ,角速度按 5. 3a)规定取值 ;

  c) 记录正反向旋转时各个角速度值对应的输出电压值 ,若输出电压随角速度增加而增加 , 即指示器有 0. 1°/min的灵敏度 。

  试验结果应符合 4. 5. 3. 2 的要求 。

  5. 4 速率误差

  在 5. 3 的安装状态下 ,调整转台速率为 ±30°/min,对照指示表头读数 ,应在 ±(30°±2°)的范围内 。试验结果应符合 4. 5. 3. 3 的要求 。

  3

  GB/T 11875—2010

  5. 5 零位重复性

  开机 30 min后 ,在指示仪表中心零位处进行观察 ,并调整零位值 U01 ,记录零位 U01 ,停机 30 min,再开机 30 min,记录零位 U02 ,停机 30 min,再开机 30 min,记录零位 U03 ,共 3 次 ,记录 3个零位电压值U01 ~U03 。

  测得的 3个零位值 ,其中任何两个数之差应不大于 0. 3°/min。

  试验结果应符合 4. 5. 3. 4 的要求 。

  5. 6 温度

  5. 6. 1 高温

  按 IEC 60945:2002 中 8. 2. 2 的规定进行 ,试验结果应符合 4. 2 和 4. 6. 1 的规定 。

  5. 6. 2 低温

  按 IEC 60945:2002 中 8. 4. 2 的规定进行 ,试验结果应符合 4. 2 和 4. 6. 1 的规定 。

  5. 7 湿热

  按 IEC 60945:2002 中 8. 3 的规定进行 ,试验结果应符合 4. 2 和 4. 6. 2 的规定 。

  5. 8 振动

  按 IEC 60945:2002 中 4. 4. 2 的规定进行 ,试验结果应符合 4. 2 和 4. 6. 3 的规定 。

  5. 9 摇摆

  指示器安装在静止水平的摇摆台上 ,接通电源 ,使指示器处于工作状态 ,然后启动摇摆台 。横摇幅值为 ±5°,周期为 25 s,纵摇幅值为 ±1°、周期为 20 s;持续时间不少于 30 min,试验结果应符合 4. 6. 4的要求 。

  5. 10 外壳防护

  按 GB 4208—2008中的 IP23的规定进行试验 ,试验结果应符合 4. 6. 5 的要求 。

  5. 11 盐雾

  指示器按 IEC 60945:2002 中 8. 12的规定进行试验 。试验结果应符合 4. 6. 6 的规定 。

  5. 12 电磁兼容性

  按 IEC 60945:2002 中的规定进行 ,试验结果应符合 4. 7 的要求 。

  5. 13 安全性

  通过目测和操作检验安全性的符合性 。试验结果符合 4. 8 的规定 。

  5. 14 噪声

  按 IEC 60945:2002 中 11. 1. 2 的规定进行 ,试验结果应符合 4. 9 的要求 。

  5. 15 介电强度

  试验装置的频率为 45 Hz~ 62 Hz,功率不小于 2. 5 kVA。

  将被试仪器的旁路电容 、印刷线路板 、半导体等低压元件断开后 ,将载流部分用裸导线连起来 ,载流部分与壳体间加压 ,试验起始电压为 250V,然后以 100V/s 的速度升压 。将电压升到 2000V,在此值保持 1 min后 , 以同样的速度降压至 250V后 ,断开试验电源 。试验结果符合 4. 10的要求 。

  5. 16 绝缘电阻

  用 500V兆欧表测量指示器电源输入端与箱体间的绝缘电阻,热态绝缘电阻必须在指示器正常工作 2 h后进行 ,测量结果应符合 4. 11的要求 。

  6 检验规则

  6. 1 检验分类

  指示器的检验可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

  4

  GB/T 11875—2010

  6. 2 型式检验

  6. 2. 1 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按表 2。

  6. 2. 2 检验数量

  提交型式检验的产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任意抽取 1 台 , 型式检验各项目应在抽取的产品上进行 。

  6. 2. 3 检验周期

  型式检验只有在下列情况时才进行 :

  a) 新产品试制 ;

  b) 产品提请船检局型式认可 ;

  c) 设计 、工艺或所用重要材料作重大改变 ;

  d) 产品批量生产后 , 累计 100台时 。

  6. 2. 4 合格判据

  在试验过程中 ,如有某一项目不合格时 ,允许排除故障 ,重新进行该试验及该项有关的试验 ,合格后再继续进行其他项目的试验 ,如果故障不能排除 ,将终止此台其他项 目 的试验 ,则另抽取加倍数量的产品重新进行该项及该项试验有关的试验 ,合格后对加倍抽取数量中的 1 台产品补做其他项目的试验 ,若仍有不合格 ,则判定该批型式检验不合格 。

  6. 3 出厂检验

  6. 3. 1 检验项目

  指示器出厂检验项目按表 2。

  表 2 检验项目和顺序

  序号

  检验项 目

  检验类别

  要求章条号

  检验方法章条号

  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

  1

  外观

  ●

  ●

  4. 2、4. 5. 1

  5. 1

  2

  电源变化

  ●

  ●

  4. 5. 2

  5. 2

  3

  灵敏度

  ●

  ●

  4. 5. 3. 2

  5. 3

  4

  速率误差

  ●

  ●

  4. 5. 3. 3

  5. 4

  5

  零位重复性

  ●

  ●

  4. 5. 3. 4

  5. 5

  6

  温度

  ●

  —

  4. 2、4. 6. 1

  5. 6

  7

  湿热

  ●

  —

  4. 2、4. 6. 2

  5. 7

  8

  振动

  ●

  —

  4. 2、4. 6. 3

  5. 8

  9

  摇摆

  ●

  —

  4. 6. 4

  5. 9

  10

  外壳防护

  ●

  ―

  4. 6. 5

  5. 10

  11

  盐雾

  ●

  ―

  4. 6. 6

  5. 11

  12

  电磁兼容

  ●

  ―

  4. 7

  5. 12

  13

  安全性

  ●

  ●

  4. 8

  5. 13

  14

  噪声

  ●

  —

  4. 9

  5. 14

  15

  介电强度

  ●

  ●

  4. 10

  5. 15

  16

  绝缘电阻

  ●

  ●

  4. 11

  5. 16

  注 : ● 为必检项 目 ;—为不检项 目 。

  5

  GB/T 11875—2010

  6. 3. 2 检验数量

  出厂检验为逐套产品检验 。

  6. 3. 3 合格判据

  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要求时 ,判定产品出厂检验合格 。检验中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 ,在排除故障后 ,复验可只检验与维修 、换件有关的项目和未进行的项 目 ,复验符合要求 ,仍可判定产品为合格 。若复验不符合要求 ,则判定该产品出厂检验不合格 。

  7 标志、包装、贮存

  7. 1 标志

  7. 1. 1 产品标志

  指示器(包括部件)在易见部位装有仪器名称标牌 ,并应有下列标志 :

  a) 船检标记 ;

  b) 制造厂名称 ;

  c) 产品型号及名称 ;

  d) 出厂日期及编号 。

  7. 1. 2 包装标志

  指示器应具有以下包装标志 :

  a) 制造厂名称 ;

  b) 产品型号及名称 ;

  c) 包装箱外形尺寸和毛重 ;

  d) 收发货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

  e) “防潮 ”、“小心轻放 ”、“不可倒置 ”等警示语和图形 ,应符合 GB/T 191的规定 。

  7. 2 包装

  7. 2. 1 指示器(包括部件)的包装应符合 GB/T 13384的规定 。

  7. 2. 2 包装箱内应附有相应的随机文件 ,如 :装箱清单 、产品合格证 、使用说明书以及有关图纸等 。

  7. 3 贮存

  指示器(包括部件)应存放在环境温度 -5 ℃ ~ 35 ℃ ,相对湿度不大于 75% ,清洁 、通风良好的库房内 ,空气中不应含有腐蚀性气体 , 当贮存时间超过 1 年 ,应每隔 6个月通电 1 次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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