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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4273-2024 水力发电工程运行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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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27.140 CCS P 5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44273—2024

  水力发电工程运行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of hydropower projects

  2024-08-23 发布 2025-03-01 实施

  发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布

  GB/T 44273—2024

  目 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体要求 2

  5 水工建筑物运行管理 3

  5.1 水工建筑物安全监测 3

  5.2 水工建筑物巡检 3

  5.3 水工建筑物维护与检修 3

  6 设备设施运行管理 4

  6.1 监视与检查 4

  6.2 操作与控制 4

  6.3 诊断分析与状态评估 5

  6.4 维护与检修 5

  7 库区及工程区管理 5

  7.1 库区管理 5

  7.2 工程区管理 6

  8 调度管理 6

  8.1 水文气象测报 6

  8.2 防洪调度 6

  8.3 发电调度 6

  8.4 其他调度 7

  9 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 7

  9.1 安全与应急管理 7

  9.2 职业健康管理 8

  9.3 环境管理 8

  附录 A (资料性) 水力发电工程基本资料和主要参数 9

  附录 B (资料性) 大坝安全监测项目及频次 10

  附录 C (资料性) 水工建筑物检查项目 12

  附录 D (资料性) 水力发电工程设备设施监视与检查内容及方式 14

  Ⅰ

  GB/T 44273—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能源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 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华电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张曙光 、赵全胜 、王海 、姚金忠 、黄爱国 、任实 、胡兴娥 、邹毅 、童广 勤、邢龙 、 张晓松 、谢凯 、关文海 、木基伟 、 向欣 、 王毅鸣 、 高洁 、武明鑫 、 王继琳 、 陈兵 、蹇德平、黄群、周曼、关见朝、李檬、刘晓波、马芳平、文小浩、张学礼、刘亮、 吕超楠、高宇、胡挺、杨鹏、董飞 、郭金婷 、 高玉磊 、 简铁柱 、李帅 、 王伟杰 、赵明亮 、 丁仁山 、彭潜 、黄海 、余平 、 曾镇铃、牟金祥、邵朋昊。

  Ⅲ

  GB/T 44273—2024

  引 言

  水力发电工程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工程,承担发电及防洪、灌溉、供水、航运等综合利用功能,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中发挥重要作用 。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有效促进水力发电工程运行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充分发挥工程的综合效益,制定本文件。

  Ⅳ

  GB/T 44273—2024

  水力发电工程运行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力发电工程运行管理的主要技术内容、方法和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大中型水力发电工程的运行管理,小型水力发电工程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 26164.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第 1 部分: 热力和机械

  GB/T 51416 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标准

  GB 55029 安全防范工程通用规范

  DL/T 293 抽水蓄能可逆式水泵水轮机运行规程

  DL/T 305 抽水蓄能可逆式发电电动机运行规程

  DL/T 578 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基本技术条件

  DL/T 710 水轮机运行规程

  DL/T 751 水轮发电机运行规程

  DL/T 1014 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运行维护规程

  DL/T 1066 水电站设备检修管理导则

  DL/T 1246 水电站设备状态检修管理导则

  DL/T 5259 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DL/T 5808 水电工程水库地震监测技术规范

  GA 1800.3 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第 3 部分: 水力发电企业

  NB/T 10085 水电工程水文预报规范

  NB/T 10879 水力发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规范

  NB/T 11097 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和保护范围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水力发电工程 hydropower project

  以水力发电为主要任务的水电站工程和以调峰、调频、储能和事故备用等为主要任务的抽水蓄能电站工程。

  3.2

  水工建筑物 hydraulic structures

  控制和调节水流,开发利用水资源、防治水害、实现水电工程目标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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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44273—2024

  3.3

  设备设施 equipment and facilities

  为实现水力发电工程发电、防洪、灌溉、供水、通航、防凌、排沙、生态泄水、过鱼等功能而配备的所有设备设施的总称。

  3.4

  诊断分析和状态评估 diagnostic analysis and status assessment

  根据水力发电工程各类数据采集系统所采集设备设施的信息,对设备设施运行参数变化趋势、工况变化和健康水平进行的分析、评估,为日常设备运行、维护检修提供依据。

  3.5

  库区 reservoir area

  土地征用线高程以下土地及水库水体。

  3.6

  工程管理区 project management scope

  为保证水力发电工程安全及正常运行管理的需要而划定的管理区域。

  3.7

  工程保护区 project protection scope

  在工程管理范围以外划定的安全保护区域。

  3.8

  应急调度 emergency regulation

  当库区或下游出现船舶海损事故,或发生滑坡体变形、地震、水体污染、 自然干旱等突发事件,需通过水库调度所采取的紧急措施。

  3.9

  运行管理单位 operation management unit

  水力发电工程投入运行以后的现场运行管理单位。

  3.10

  水库消落带 drawdown area

  水库淹没区沿岸由于水库运行水位周期性波动而出露的地带。

  4 总体要求

  4.1 水力发电工程运行管理内容应包括水工建筑物运行管理,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库区及工程区管理,调度管理,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等。

  4.2 运行管理单位应结合工程任务和实际运行情况,制定相应的运行管理制度、规程、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等,并及时修订。

  4.3 运行管理单位应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对人员培训。

  4.4 运行管理单位应根据工程任务掌握相应的基本资料及参数,为运行管理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工程基本资料包括水文气象资料、枢纽基本资料、库岸地质资料、生态环境资料、社会经济资料,工程主要参数包括特征水位及库容、 防洪参数、发电参数、航运参数、灌溉和供水参数、 防凌参数、减淤参数。水力发电工程基本资料和主要参数见附录 A。

  4.5 运行管理单位应加强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提高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能力,提升工程管理水平。

  4.6 水力发电工程运行应执行调度规程,遵守规章制度。

  4.7 运行管理单位应按国家法律法规、现行标准和有关政策,开展年度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合规性评价 ;根据安全评价、职业病评价、环境保护评价及其批复、竣工验收意见、后评价及其批复等文件要求,落实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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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44273—2024

  5 水工建筑物运行管理

  5.1 水工建筑物安全监测

  5.1.1 运行管理单位应监测水工建筑物的安全性能和状态,掌握运行规律,及时发现运行异常或工程隐患,并应采取处理措施,保障水工建筑物安全运行。

  5.1.2 水工建筑物安全监测制度应根据工程特点、建筑物类型及相应的标准制定,应包括监测类别、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监测精度、运行维护、资料整编分析等。大坝安全监测项目及频次见附录 B。

  5.1.3 安全监测系统日常维护和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加强仪器设备的保护,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

  b) 监测仪器设备损坏且不可修复时,运行管理单位组织评估测点数据缺失的影响;

  c) 对失效的重要测点,补设测点或采用其他监测方式;

  d) 监测系统5年~10年进行1次评估。

  5.1.4 水工建筑物安全监测工作应按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开展,编制水工建筑物监测报告,做好安全监测资料综合分析与总结,分析评判水工建筑物的安全性态。

  5.1.5 水工建筑物安全监测应加强信息化建设,并做好综合安全监测数据的信息化管理。

  5.1.6 水工建筑物安全监测除应满足本文件要求外,还应满足 GB/T 51416、DL/T 5259 的有关规定。

  5.2 水工建筑物巡检

  5.2.1 根据水工建筑物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应建立水工建筑物巡视检查制度,包括管理职责 、检查项目、检查频次、检查路线、记录格式、报告编制等内容。

  5.2.2 水工建筑物检查应包括日常巡视检查、年度详查和专项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对水工建筑物开展日常巡视检查,工程蓄水期,每年汛前、汛后,冰冻期,遭遇大洪水、发生有感地震等特殊情况,对水工建筑物进行详细检查;

  b) 每年年底开展年度详查,总结本年度大坝安全管理工作,整编分析大坝监测资料,编制大坝安全年度详查报告;

  c) 水工建筑物遭受超标准洪水或破坏性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其他严重事件,开展专项检查。

  5.2.3 水工建筑物检查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确定检查项目和内容。水工建筑物检查项目见附录 C。

  5.2.4 检查记录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按各类检查规定的程序做好现场填表和记录,必要时附图、素描或照片;

  b) 现场记录及填表及时整理,并将本次检查结果与历次检查结果进行对比分析;

  c) 在整理分析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及时对该检查项目进行复查,以保证记录准确无误;

  d) 重点缺陷部位和重要设备,设立专项检查记录。

  5.2.5 根据水工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和运行状况,应对水工结构混凝土、压力钢管等进行耐久性检查与检测,必要时开展结构可靠性评定。

  5.2.6 水工建筑物应根据检查结果定期进行状态评估 。对发现的水工建筑物隐患和缺陷,应提出运行、维护、检测和检修的意见。

  5.2.7 对放空检查难度较大的水工建筑物,宜采用新技术、新设备等开展水下检查。

  5.3 水工建筑物维护与检修

  5.3.1 对发现的水工建筑物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对发现的缺陷,应制定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保证水工建筑物的运行安全。

  5.3.2 水工建筑物维护与检修可分为日常维护、年度维修、应急抢修和除险加固。维护与检修方式应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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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44273—2024

  据工程实际进行确定,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对能及时处理的缺陷,进行日常维护和修补;

  b) 对不能及时处理的缺陷,进行系统梳理,编制年度专项维护计划,开展年度维修;

  c) 对发生危及水工建筑物安全的各种突发险情,立即进行应急抢修,防止险情扩大;

  d) 对发生危及水工建筑物安全的问题,制定专项的修复计划,进行除险加固。

  5.3.3 维护与检修方案制定宜综合考虑缺陷成因、缺陷部位结构、施工环境及条件、修补材料适应性等因素,做到技术可行、质量可靠、安全耐久、经济合理。

  5.3.4 影响建筑物安全的重大维修项目,应进行专项设计、专项审查和专项验收。

  6 设备设施运行管理

  6.1 监视与检查

  6.1.1 运行管理单位应对设备设施进行监视与检查,其内容应包括发电、泄水、灌溉、供水、通航、生态泄水、过鱼等设备设施的机械、 电气、金属结构及附属设备等内容 。水力发电工程设备设施监视与检查内容及方式见附录 D。

  6.1.2 运行管理单位应制定设备设施监视与检查制度,明确监视与检查的内容、周期、技术要求、异常处置方案等。

  6.1.3 设备设施检查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检查作为主要手段,现地巡回检查和图像监控系统检查作为辅助手段。检查手段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设备设施利用计算机监控系统进行集中 、 全面 、 实时的监测 、 控制,满足DL/T 578、 NB/T 10879的有关规定;

  b) 现地巡回检查时,按GB 26164.1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发现设备缺陷或异常及时处理;

  c) 图像监控系统作为对重点设备设施进行监视或调整现地巡回检查频次的监视措施。

  6.1.4 对影响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的关键设备设施或存在缺陷的设备,应加强监视或增加巡检频次,发现故障时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备。

  6.2 操作与控制

  6.2.1 运行管理单位应编制设备设施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并遵守调度规程 、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

  6.2.2 设备设施操作规程应明确各类操作与控制、定期切换与试验的原则步骤和要求,并制定人员技能资质、职责权限等管理制度。

  6.2.3 开停机、停送电、倒闸、试验、安全隔离措施的装拆、工况调整与转换等发电设备操作与控制,应符合 DL/T 293、DL/T 305、DL/T 710、DL/T 751 的有关规定。

  6.2.4 泄水、排沙等设备设施应按防洪调度、发电调度、防凌调度、排沙调度等控制要求,按闸门、启闭机调度和操作规程执行。

  6.2.5 灌溉、供水设备设施应在进水口安装经检定合格的流量计量设备,并定期进行校验和核准,保障水量计量设施正常使用。

  6.2.6 通航设备设施应按船舶过闸(机) 调度规程、运行方案、操作规程等运行,相关的规程、方案应按要求履行审批手续。

  6.2.7 生态泄水 、过鱼等设备设施应按生态流量泄放 、分层取水 、过鱼 、鱼类增殖放流等相关要求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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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44273—2024

  6.3 诊断分析与状态评估

  6.3.1 运行管理单位应结合生产实际,利用设备在线、离线监测数据及设备设施运行中的异常信息,定期开展设备设施运行诊断分析,判断监测数据的变化趋势和设备健康状况,及时发现设备设施隐患,做好预控措施,适时调整优化设备运行方式。

  6.3.2 设备设施诊断分析和状态评估应明确设备设施诊断分析和状态评估的对象、 内容、周期、策略、人员职责分工等。

  6.3.3 设备设施诊断分析和状态评估宜采用定量和定性 、长周期和短周期相结合,分析评估方法应符合 DL/T 1246 的有关规定。

  6.4 维护与检修

  6.4.1 运行管理单位应编制设备设施维护与检修技术规范、管理制度及作业指导书,明确维护与检修周期、等级、流程、工艺、质量验收评价标准等。

  6.4.2 发电设备设施维护与检修应综合水力发电工程功能正常发挥、水能最大化利用、 电网运行方式配合、设备维修轻重缓急程度、检修资源利用等情况,合理制定检修项目、检修等级、检修时间等检修策略,并应符合 DL/T 1066 的有关规定。

  6.4.3 泄水、灌溉、供水、排沙、生态泄水、过鱼等设备设施维护与检修方案应根据监视与检查情况、季节性特点制定,合理安排检修时机,与泄洪相关的设备设施应于汛前完成检修。

  6.4.4 通航设备设施的维护与检修方案应根据通航建筑物的设计与检修技术要求制定,年度检修应安排在通航量相对较少时段实施,减少对通航的影响。

  6.4.5 检修过程中应开展风险管理,对风险实施有效管控,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和风险损失。

  6.4.6 检修完成后,运行管理单位应按检修等级组织必要的验收和试运行,并开展检修后评价。

  7 库区及工程区管理

  7.1 库区管理

  7.1.1 运行管理单位应根据有关法规,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共享水库调度运行和泄洪相关信息,并定期开展库区巡查,及时了解水库运行相关情况。

  7.1.2 水库岸坡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并应加强对近坝不良地质体的监测,宜掌握不良地质体的稳定状态。

  7.1.3 水库泥沙监测工作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开展,并根据监测情况及时调整运行方式,避免对工程运行带来不利影响。

  7.1.4 水库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工程设计要求进行,并应按DL/T 5808 执行。

  7.1.5 运行管理单位应采取措施对枢纽建筑物前漂浮物进行清理,有条件的水库可采用机械化清漂船对漂浮物进行打捞,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7.1.6 运行管理单位应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环境监测、鱼类增殖放流等生态和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7.1.7 在库区内出现下列情况时,运行管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调解决:

  a) 非法侵占水库库容;

  b) 在水库消落带进行建筑物搭建和废弃物堆放等活动;

  c) 向库区水体排放、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渣等;

  d) 破坏水库观测设施;

  e) 私自开发利用水库消落带以及在此范围内新增的淤积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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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44273—2024

  7.2 工程区管理

  7.2.1 由工程管理区和工程保护区组成的工程区划界应符合 NB/T 11097 的有关规定。

  7.2.2 运行管理单位应定期巡查工程管理区和工程保护区,解决巡查中发现的问题。

  7.2.3 运行管理单位应及时制止在工程管理区和工程保护区内从事危害枢纽工程安全的活动。

  7.2.4 在工程区范围内,对可能影响水力发电工程相关建筑物或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设施,应开展安全影响技术论证,并通过运行管理单位组织的评审。

  8 调度管理

  8.1 水文气象测报

  8.1.1 运行管理单位应利用国家已有的水文气象站网测站资料,并应根据工程设计和运行管理要求,合理布设水文气象测报站网,建设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开展短期、 中期、长期水文预报 ;制定水文气象测验设施设备管理维护制度,并应符合 DL/T 1014 的有关规定。

  8.1.2 洪水预报方案和成果应满足NB/T 10085 的有关规定 。汛期应根据流域降水强度、洪水量级、气象预报等,及时加密预报频次,修正预报成果。大洪水及强降水过程宜进行实时跟踪滚动预报。

  8.1.3 运行管理单位应视水情和需要,与水文气象部门、防汛主管部门等进行会商。

  8.1.4 在使用预报成果时,应根据预报用途适当调整预报误差允许范围。

  8.1.5 水文预报应定期开展预报精度评定工作,当预报精度不能满足水库调度需要或流域内的水文规律已经发生变化时,应对测报方案进行修订、完善。

  8.1.6 运行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水文气象预报管理工作,结合水库调度运行实际,及时收集流域天气实况和预报信息,跟踪观测流域气象、水情变化,做好水文、气象资料的整理和存档。

  8.2 防洪调度

  8.2.1 运行管理单位每年汛前应根据所在流域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工程设计的防洪标准、洪水调度原则及工程实际情况,按要求编制上报年度汛期调度运用计划。

  8.2.2 防洪调度应依据经批准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服从防汛主管部门的统一指挥和监督管理 ;加强场次洪水的实时调度沟通工作,确定具体的防洪调度运行方式。

  8.2.3 运行管理单位应按调度规定的下泄流量进行水库调度,建立泄洪预警体系,保障防汛信息畅通,及时将泄洪信息通告相关地区和部门。

  8.2.4 运行管理单位应及时开展防洪调度总结,按规定报送相关部门。

  8.2.5 在保障防洪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前提下,宜结合实际需求开展洪水资源化研究与应用,提高洪水资源利用率。

  8.3 发电调度

  8.3.1 发电调度应服从电网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并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发电调度应以水力发电工程、电网安全为前提,充分发挥发电效益。

  8.3.2 在保证水电站正常发电指标和水位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发电调度应根据设计功能,发挥水电站在电网运行中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事故备用等作用。

  8.3.3 运行管理单位应编制年、月、周发电计划,根据要求可编制日发电计划。发电计划编制应结合电站机组工况、水库运行方式、水文预报成果、 电力外送特性及电网用电需求。

  8.3.4 当发电计划与实际情况偏差较大或水电站运行边界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正或重新编制发电计划。

  8.3.5 运行管理单位应定期对发电计划进行分析、总结、评价,修正相关计算参数,完善编制方法,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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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44273—2024

  高编制准确度。

  8.3.6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开展节水增发电工作。

  8.3.7 抽水蓄能电站应根据电网调度机构要求进行调度。在泄水过程中应根据安全需要,适时调整电站抽水、发电运行方式,开展错峰及避沙调度。

  8.4 其他调度

  8.4.1 具有灌溉、供水任务的水力发电工程,应根据上游来水、水库蓄水、用水需求等实际情况,按批复的方案执行。

  8.4.2 具有通航功能的水力发电工程,应遵守设计要求和通航管理规定,服从航运部门调度,保障枢纽通航设施的正常安全运行。

  8.4.3 具有防凌要求的水力发电工程,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根据设计原则,采取合理调配下泄流量等措施,减轻或消除上、下游河道一定范围内冰凌洪水灾害。

  8.4.4 具有排沙任务的水力发电工程,应按照设计的排沙运行方式进行排沙,并根据淤积状况和实际水沙条件,及时调整排沙运行方式。

  具备条件时,运行管理单位应联合上、下游水力发电工程开展排沙调度工作。

  对泥沙问题相对严重的水库应开展泥沙监测工作。

  8.4.5 具有生态泄水、过鱼要求的水力发电工程,应按照工程设计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编制相关生态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

  8.4.6 对寒冷或严寒地区的抽水蓄能电站,应制定合理的运行方式或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结冰对水库防渗结构、闸门等金属结构的破坏。

  8.4.7 遭遇船舶失事、重大水污染、咸潮入侵等突发事件时,运行管理单位应按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实施应急调度。实施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应急调度结束后应恢复到正常调度。

  8.4.8 具备条件时,运行管理单位宜联合上 、下游水力发电工程开展流域梯级水电站的多目标联合调度。

  9 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

  9.1 安全与应急管理

  9.1.1 运行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与应急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系统和制度。

  9.1.2 运行管理单位应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置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9.1.3 运行管理单位应结合水电工程特点及安全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配备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设施、工具、护具。

  9.1.4 运行管理单位应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和安保检查等相关工作,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9.1.5 运行管理单位应对运行风险进行辨识和评价,并针对可能发生的超标准洪水、地震、地质灾害、溃坝、全厂停电、水淹厂房、重大设备损坏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评审、修订。

  9.1.6 运行管理单位应按国家相关部门要求,进行大坝安全注册,定期开展大坝安全检查、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和安全评价等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处理工程缺陷。

  9.1.7 运行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防范系统运行与维护的保障体系和长效机制、治安反恐安全保卫制度,定期开展治安反恐风险评估,并应符合 GB 55029 和 GA 1800.3 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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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44273—2024

  9.2 职业健康管理

  9.2.1 运行管理单位应根据运行管理特点,建立职业健康管理标准、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以及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9.2.2 运行管理单位应按国家法律法规、现行标准和有关政策的要求,为员工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9.2.3 运行管理单位应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并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

  9.3 环境管理

  9.3.1 运行管理单位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9.3.2 运行管理单位应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编制环境保护工作实施规划,并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9.3.3 运行管理单位应针对工程运行和生产活动开展环境监测工作,采取措施防治生产运行中产生的废水、废油、废渣以及噪声振动、 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确保污染控制在排放标准和总量指标之内。

  9.3.4 运行管理单位应按规定对废弃危险物品集中收集,建立管理台账,并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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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44273—2024

  附 录 A

  (资料性)

  水力发电工程基本资料和主要参数

  A.1 工程基本资料宜按表 A.1 执行。

  表 A.1 工程基本资料

  项目

  主要内容

  水文气象资料

  设计及实测资料。库区及大坝上游集水区的年、月、旬、 日、时的水文气象资料系列、典型年过程、洪水资料等

  库区、坝区和上下游河道的泥沙冲淤演变资料,冰情资料等

  库区历年各气象要素及气象灾害的实测和统计资料

  枢纽基本资料

  枢纽竣工报告、验收资料;枢纽等别和建筑物级别;枢纽总布置,挡水建筑物、泄水和排沙建筑物型式,基本尺寸等资料;水电站布置形式、基本尺寸等资料;通航、过鱼建筑物型式和基本尺寸等资料;坝址和厂址地质资料,基础处理资料;枢纽建筑物运行监测资料;与枢纽有关的流域内水利水电工程情况

  水库库容曲线;各泄水建筑物泄流曲线;机组发电运行特性曲线;上下游水位流量关系曲线;引水发电系统水头损失曲线; 电站供电电网的电力系统资料、电站综合利用规划资料;水库运行调度方案和调度图

  库岸地质资料

  库岸地质基本资料,地质灾害监测资料,库区护岸、堤防工程等资料

  生态环境资料

  水库及下游河道水质、水温、生态泄水及保护对象情况

  社会经济资料

  枢纽征地移民情况,库区、坝下游生产生活情况,与枢纽运行有关的流域内水利工程情况,水库所在流域及邻近流域的社会经济情况

  A.2 工程主要参数宜按表 A.2 执行。

  表 A.2 工程主要参数

  项目

  主要内容

  特征水位及库容

  校核洪水位、设计洪水位、正常蓄水位、防洪高水位、防洪限制水位、运行控制水位、死水位;总库容、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调洪库容、防洪库容、调节库容、死库容

  防洪参数

  防洪保护面积、防洪标准及安全泄量,防洪警戒水位、保证水位等

  发电参数

  装机容量、设计保证率、保证出力、多年平均年发电量、装机发电年利用小时数、抽水蓄能电站连续满发小时数、抽水蓄能电站年抽水电量;最大发电水头、最小发电水头、额定水头、额定流量、机组机型等

  航运参数

  过船吨位、设计年货运量、通航设计保证率、通航水位与流量标准,引航道等级与尺度、锚地容量等

  灌溉和供水参数

  设计引用流量、年用水总量、设计保证率、取水高程、灌溉面积

  防凌参数

  水库防凌运用期、排凌水位、冰情特征值、库区防凌运行控制水位、防凌限制水位、防凌高水位、防凌库容以及防凌安全泄量等

  减淤参数

  拦沙率、排沙比、减淤量等

  9

  GB/T 44273—2024

  附 录 B

  (资料性)

  大坝安全监测项目及频次

  B.1 混凝土坝安全监测项目及频次宜按表 B.1 执行。

  表 B.1 混凝土坝安全监测项目及频次

  监测类别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首次蓄水期

  初蓄期

  运行期

  变形

  位移

  1次/天~1次/旬

  1次/旬~1次/月

  1次/月

  倾斜

  1次/天~1次/旬

  1次/旬~1次/月

  1次/月

  大坝外部接缝、裂缝变化

  1次/天~1次/旬

  1次/旬~1次/月

  1次/月

  近坝区库岸稳定

  2次/月

  1次/月

  1次/季

  渗流

  渗流量

  1次/天

  2次/旬~1次/旬

  1次/旬~2次/月

  扬压力

  1次/天

  2次/旬~1次/旬

  1次/旬~2次/月

  渗透压力

  1次/天

  2次/旬~1次/旬

  1次/旬~2次/月

  绕坝渗流

  1次/天~1次/旬

  1次/旬~1次/月

  1次/月

  水质分析

  按需要

  按需要

  按需要

  应力、应变及温度

  应力、应变

  1次/天~1次/旬

  1次/旬~1次/月

  1次/月~1次/季

  大坝及坝基的温度

  1次/天~1次/旬

  1次/旬~1次/月

  1次/月~1次/季

  大坝内部接缝、裂缝

  1次/天~1次/旬

  1次/旬~1次/月

  1次/月~1次/季

  钢筋、钢板、锚索、锚杆应力

  1次/天~1次/旬

  1次/旬~1次/月

  1次/月~1次/季

  环境量

  上、下游水位

  4次/天~2次/天

  2次/天

  2次/天~1次/天

  库水温

  1次/天~1次/旬

  1次/旬~1次/月

  1次/月

  气温

  逐日量

  逐日量

  逐日量

  降水量

  逐日量

  逐日量

  逐日量

  其他

  坝区水平位移监测控制网

  1次/季

  1次/年

  1次/年

  坝区垂直位移监测控制网

  1次/季

  1次/年

  1次/年

  注: 首次蓄水期指从水库首次蓄水到(或接近 )正常蓄水位为止的时期 。若首次蓄水后长期达不到正常蓄水位,则至竣工移交时为止 。初蓄期指首次蓄水后的前 3 年 。 运行期指初蓄期后的时期,若水库长期达不到正常蓄水位,则首次蓄水 3 年后为运行期 。

  10

  GB/T 44273—2024

  B.2 土石坝安全监测项目及频次宜按表 B.2 执行。

  表 B.2 土石坝安全监测项目及频次

  监测类别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首次蓄水期

  初蓄期

  运行期

  变形

  表面变形

  10次/月~4次/月

  4次/月~2次/月

  1次/月~1次/2月

  坝体内部移位

  1次/天~10次/月

  10次/月~4次/月

  4次/月~1次/月

  防渗体变形

  1次/天~10次/月

  10次/月~4次/月

  4次/月~1次/月

  接缝变化

  1次/天~10次/月

  10次/月~4次/月

  4次/月~1次/月

  坝基变形

  1次/天~10次/月

  10次/月~4次/月

  4次/月~1次/月

  界面位移

  1次/天~10次/月

  10次/月~4次/月

  4次/月~1次/月

  渗流

  渗流量

  1次/天

  2次/旬~4次/月

  2次/旬~4次/月

  坝体渗透压力

  1次/天

  2次/旬~4次/月

  2次/旬~4次/月

  坝基渗透压力

  1次/天

  2次/旬~4次/月

  2次/旬~4次/月

  防渗体渗透压力

  1次/天

  2次/旬~4次/月

  2次/旬~4次/月

  绕坝渗流(地下水位)

  1次/天~10次/月

  2次/旬~4次/月

  4次/月~2次/月

  水质分析

  按需要

  按需要

  按需要

  环境量

  坝体应力、应变及温度

  1次/天~4次/月

  2次/旬~4次/月

  1次/月

  防渗体应力、应变及温度

  10次/月~4次/月

  2次/旬~4次/月

  1次/月

  上、下游水位

  4次/天~2次/天

  2次/天

  2次/天~1次/天

  库水温

  1次/天~1次/旬

  1次/旬~1次/月

  1次/月

  气温

  逐日量

  逐日量

  逐日量

  降水量

  逐日量

  逐日量

  逐日量

  其他

  坝区平面监测网

  2次/年

  1次/年

  1次/年

  坝区垂直位移监测网

  2次/年

  1次/年

  1次/年

  注: 首次蓄水期 、初蓄期 、运行期见表 B . 1。

  11

  GB/T 44273—2024

  附 录 C

  (资料性)

  水工建筑物检查项目

  水工建筑物检查项目宜按表 C.1 执行。

  表 C.1 水工建筑物检查项目

  检查项目

  检查部位

  检查内容

  坝基

  两岸坝肩区

  绕渗;溶蚀、管涌;裂缝、滑坡、沉陷;错动、挤压、松动

  下游坝脚

  集中渗流、渗水点、渗流量变化、渗漏水水质;管涌;沉陷;坝基冲刷、淘刷;析出物

  坝体与岸坡交接处

  坝体与岩体接合处错动、脱离、塌陷;渗流、析出物;稳定情况

  灌浆及基础排水廊道

  伸缩缝错动、渗水、析出物;混凝土破损、裂缝、渗水、析出物;底板积水部位的混凝土腐蚀疏松;排水量变化、析出物、浑浊度、水质、异味;基础岩石挤压、松动、鼓出、错动、渗水、析出物

  下游近坝区域

  涌水或渗水情况、浑浊度;析出物;河床及岸坡塌陷、涌水、细颗粒带出

  混凝土坝

  坝顶

  路面及防浪墙破损、裂缝 ; 门机轨道错动、变形 ;结构缝开合、错动 ;坝 体位移、相邻两坝段之间不均匀位移;沉陷变形;伸缩缝开合、止水破坏或失效

  上游面

  混凝土蜂窝、破损、冻融破坏、腐蚀疏松、裂缝及施工层面析出物;伸缩缝开合、错动;水位骤降后的反渗;混凝土碳化;钢筋露筋、锈蚀;化学侵蚀

  下游面

  混凝土蜂窝、破损、冻融破坏、腐蚀疏松、裂缝、渗水、湿润、析出物;施工层面渗水、析出物 ;伸缩缝开合、错动、渗水 ;杂草生长 ;膨胀、溶 蚀、钙质离析、碱骨料反应 ;溢流面冲蚀、磨损、气蚀 ;混凝土碳化; 钢 筋露筋、锈蚀;化学侵蚀

  廊道

  混凝土破损、裂缝、渗水、析出物;伸缩缝开合、错动、渗水、析出物;廊道两端渗水、析出物

  排水系统

  排水不畅或堵塞;析出物;排水量变化

  土石坝

  坝顶

  防浪墙伸缩缝张开、挤压、错动、充填材料流失 ;混凝土裂缝、破损、倾 斜、沿坝轴线方向挠曲变形 ; 防浪墙底部与坝体防渗顶部的连接异常; 路 面沉陷、裂缝

  上游面

  钢筋混凝土面板顶部与防浪墙底部连接部位挤压破损、水平缝接缝表面止水损坏 ;面板隆起、破损、剥落、冻融破坏、腐蚀疏松、裂缝等 ;周边缝、垂直缝及水平施工缝表面止水扭曲、断裂、脱开老化、保护盖损坏及充填粉料流失、反渗冒泡

  下游面及坝趾区

  砌石护坡的开裂、凹凸,坡面塌陷、鼓包、局部滑坡、渗水湿润;植物异常生长、动物洞穴、 白蚁活动 ;泉水、渗水坑、水点、湿斑、下陷区 ;渗 水颜色、浑浊度、管涌

  下游排水反滤系统

  堵塞或排水不畅;集中渗水点、渗水及浑浊度、塌陷;化学沉淀物、微生物;排水、渗水量变化;测压管水位变化

  12

  GB/T 44273—2024

  表 C.1 水工建筑物检查项目(续)

  检查项目

  检查部位

  检查内容

  泄洪消能设施

  (开敞式泄

  洪道)

  进水渠

  进口附近库岩塌方、滑坡;泥沙淤积、漂浮物、堆积物、水草生长;渠道边坡稳定 ;混凝土结构裂缝、错动、渗水、空蚀、冲刷、露筋 ;表面破损、膨胀、疏松、脱落、剥蚀、析出物、冻融破坏;止水破损;排水孔出水量、浑浊度或堵塞;边坡及附近渗水坑、冒泡、管涌;动物洞穴;流态不良或恶化

  溢流堰、边墙、堰顶桥

  混凝土空蚀、冲刷、破损、露筋、裂缝、渗水、析出物、错台、止水破损、平整度;排水孔堵塞、通气孔淤沙;边墙不稳定; 门槽冲刷、空蚀;流态不良或恶化

  泄水槽

  裂缝、渗水;平整度;粗骨料出露、破损、坑槽、露筋;排水管、网通畅情况;漂浮物;气蚀(尤其是接缝处与弯道后); 冲蚀;流态不良或恶化

  消能设施(包括消力池、鼻坎、护坦)

  裂缝、错动、渗水;空蚀、冲刷、露筋;表面破损、冲蚀坑、边墙淘空、修补体脱落;结构缝破损、错台;淤积物分布范围、堆积物形态及组成;鼻坎或消力戽振动气蚀;下游基础淘蚀;流态不良或恶化

  下游河床及岸坡

  冲刷、变形;危及坝基的淘刷;两岸垮塌、堆渣侵占

  泄洪消能设施

  (泄洪隧洞或

  管道)

  进水口

  漂浮物、堆积物出现堵塞或其他阻水现象;泥沙淤积情况;流态不良或恶化;闸门振动;混凝土气蚀;通气孔(槽)通畅情况或啸叫现象

  隧洞、竖井

  混凝土衬砌剥落、裂缝、漏水;气蚀、冲蚀;围岩崩塌、掉块、淤积;排水孔堵塞;流态不良或恶化

  混凝土管道

  裂缝、鼓胀、扭变;漏水及混凝土破坏

  厂房及附属建筑物

  厂房整体结构

  不均匀沉陷、墙体裂缝等

  机墩和尾水管

  裂缝和磨损等

  梁、柱、板及屋顶

  受力结构有无裂缝、碳化和钢筋锈蚀等,屋顶是否渗漏、损坏等

  厂区排水设施

  损坏、堵塞等

  坝区上下游库岸及边坡

  坝前

  坝前及拦漂梗漂浮物情况

  近坝边坡及尾水渠

  土质边坡的坡面开裂、塌陷、崩塌、渗水;岩质边坡的危岩、风化破碎岩体、稳定性较差强卸荷岩体;土石边坡交界错动、错距;排水设施是否正常等;尾水渠有无淤积和冻害;岸坡有无冲刷和滑坡

  13

  GB/T 44273—2024

  附 录 D

  (资料性)

  水力发电工程设备设施监视与检查内容及方式

  D.1 发电设备设施监视与检查内容及方式宜按表 D.1 执行。

  表 D.1 发电设备设施监视与检查内容及方式

  监视与检查的设备与系统

  监视与检查的主要部位

  监视与检查的主要内容

  监视与检查的主要方式

  水轮机及其辅助设备

  a) 水轮机转轮及其附设部件 ;

  b) 各人孔门;

  c) 水导轴承及其冷却系统;

  d) 顶盖、主轴密封及其排水系统;

  e) 调速系统;

  f) 导水机构;

  g) 测速装置、二次控制系统等

  a) 水轮机及顶盖振动、摆度、噪声;

  b) 各人孔门紧固情况、渗漏水情况;

  c) 水导轴承温度、油位、油温,冷却水压力和流量;

  d) 顶盖水位及排水泵工作情况;

  e) 主轴密封水压力、流量;

  f) 调速系统压油装置油位及压力,机组转速,活动导叶、轮叶开度;

  g) 导水机构变形、松动、辅助部件无脱 落;

  h) 油、水、气无泄漏情况;

  i) 各阀门开关状态;

  j) 控制系统指示信息、故障信息,辅助设备的控制方式

  实时监视、定期巡检

  发电机系统及其辅助设备

  a) 发电机定、转子及其冷却系统;

  b) 励磁系统、转子滑环装置;

  c) 推力轴承和各导轴承及其冷却系统、制动系统、高压油减载系统;

  d) 二次控制系统、发电机保护等

  a) 定、转子振动和摆度、发电机噪声;

  b) 各连接部分发热情况;

  c) 空冷器冷热风温度、定子绕组冷却介质相关参数;

  d) 定转子温度、电压、电流、发电功率;

  e) 励磁系统运行情况;

  f) 各轴承温度、油位、油温,冷却水压力、流量;

  g) 油水气泄漏情况,各阀门开关状态;

  h) 保护装置报警或动作信息;

  i) 控制系统指示信息、故障信息,辅助设备控制方式

  实时监视、定期巡检

  机组进、出水闸

  门(阀)及其控

  制系统

  a) 闸门(阀)本体及油缸;

  b) 油泵、电机、管道、阀门;

  c) 二次控制系统

  a) 闸门(阀)开度;

  b) 进出水阀压油装置油位及压力;

  c) 油泵、电机运行时振动、噪声;

  d) 各阀门状态及管道漏油情况;

  e) 控制方式、指示信息及报警信息

  实时监视、定期巡检

  14

  GB/T 44273—2024

  表 D.1 发电设备设施监视与检查内容及方式(续)

  监视与检查的设备与系统

  监视与检查的主要部位

  监视与检查的主要内容

  监视与检查的主要方式

  主变压器及变电、输电系统

  a) 变压器本体;

  b) 冷却循环系统;

  c) 断路器、隔离刀闸、封闭电器、引出线;

  d) 二次控制系统和保护

  a) 主变压器绕组温度、油位、油温、振动和噪声;

  b) 冷却水压力和流量,封闭电器气体压力;

  c) 油水气泄漏情况、各阀关状态;

  d) 各接头发热、放电情况;

  e) 断路器、隔离刀闸状态;

  f) 控制系统指示信息、故障信息,保护报警信息,辅助设备控制方式

  实时监视、定期巡检

  厂用电及配电设备

  a) 断路器或开关小车;

  b) 配电盘柜;

  c) 配电变压器;

  d) 二次控制系统及保护;

  e) 直流系统

  a) 运行方式;

  b) 变压器绕组温度、油位、油温、振动和噪声情况;

  c) 电压 、 电流指示 、 各接头发热及放电情况;

  d) 断路器或开关小车状态指示及操作机构;

  e) 控制系统指示信息、故障信息及相关设备控制方式、保护报警信息;

  f) 蓄电池、充电机运行情况

  实时监视、定期巡检

  公用油、水、气(风)系统

  a) 厂房和大坝排水系统;

  b) 高、中、低气系统;

  c) 技术供水及清洁水系统;

  d) 透平油系统;

  e) 电气控制系统

  a) 集水井水位及水泵运行情况;

  b) 气系统压力及空压机运行情况;

  c) 水系统压力和流量,阀门状态;

  d) 电机及泵体运行噪声和振动 、 各阀门状态;

  e) 电气控制系统指示信息、报警信息及相关设备控制方式

  实时监视、定期巡检

  计算机监控系统

  a) 计算机监控系统厂站层设备;

  b) 计算机监控系统现地控制单元

  a) 监控系统有关画面;

  b) 厂站层设备运行情况;

  c) 现地控制单元设备运行情况;

  d) 外围设备(语音报警,电源系统,时钟、通信设备,设备间温湿度控制设备等) 运行情况

  实时监视、定期巡检

  其他

  日常无法感知的各结构件、固定部件、电气一次和二次回路、软件程序等

  结构部件、元器件工作性能

  D.2 泄水、输(引) 水等其他设备设施监视与检查内容及方式宜按表 D.2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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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44273—2024

  表 D.2 泄水、输(引)水等其他设备设施监视与检查内容及方式

  监视与检查的设备与系统

  监视与检查的主要部位

  监视与检查的主要内容

  监视与检查的主要方式

  水工金结、闸门及流道

  a) 过水流道、拦污栅;

  b) 闸门、油缸及其他金属结构

  a) 流道冲蚀、异物、上下游水面,闸门变形情况、拦污栅压差;

  b) 闸门运行时振动情况、各阀门状态、油缸漏油情况、开度指示正确

  实时监视、定期巡检

  闸门控制系统

  a) 油泵、电机;

  b) 二次控制系统

  a) 电机油泵振动噪声、各阀门状态;

  b) 控制方式、指示信息及报警信息

  实时监视、定期巡检

  其他

  日常无法感知的各接构件、固定部件、电气二次回路、软件程序等

  结构部件、元器件工作性能

  注: 表中实时监视是针对监视对象安装有相应参数信息采集或监测系统,并将采集参数信息接入计算机监控

  系统 ; 对未安装参数信息采集或监测系统的部位可采取定期巡视,定期巡视周期小于检查的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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