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ICS 25.120.10 CCS J 4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11880—2024代替 GB/T 11880—2008
模锻锤和大型机械锻压机用模块
Die-blocks used for die-forging hammers
and large mechanical forging presses
2024-09-29 发布 2025-04-01 实施
发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布
GB/T 11880—2024
目 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技术要求 1
4.1 原材料 1
4.2 锻造工艺 3
4.3 成品 3
5 试验方法 5
6 检验规则 5
6.1 组批规则 5
6.2 取样 5
6.3 复验和判定规则 6
7 标记 6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
8.1 标志 6
8.2 包装 7
8.3 运输 7
8.4 贮存 7
Ⅰ
GB/T 11880—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 GB/T 11880—2008《模锻锤和大型机械锻压机用模块技术条件》 ,与 GB/T 11880—2008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模块化学成分偏差的要求,对面积的区间划分作出了调整,扩大了Mo、V、W成分的范围(见表1 ,2008年版的表2);
—更改了模块热处理的要求,根据不同原材料规定了相应的硬度值( 见4.3.1 ,2008年版的3,9);
—增加了截面尺寸规格,新增了4种宽度、4种高度规格(见表4);
—更改了锻造工艺的要求(见4.2 ,2008年版的3.6);
—更改了内部质量的要求(见4.3.3 ,2008年版的3.7、3.8、3.10);
—增加了化学成分、金属流线、低倍组织、非金属夹杂物、表面质量、尺寸的试验方法(见表5);
—更改了超声检测方法(见表5 ,2008年版的4.5);
—更改了组批规则,使其适用于所有检验项目(见6.1 ,2008年版的4.3);
—增加了各个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取样部位的要求(见6.2);
—增加了复验和判定规则(见6.3)。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模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 33)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 湖北三环锻造有限公司、 中国机械总院集团北京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 闽南理工学院 、常熟市龙腾新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中特泰来模具技术有限公司 、溧阳市金昆锻压有限公司、深圳中航技术检测所有限公司、招阳科技(武汉) 有限公司、浙江鑫哲模具有限公司、河南亚兴精锻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顺发重工有限公司、济南恒鑫锻造有限公司、济南嘉德锻造有限公司、浙江摩多巴克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圣利锻造有限公司、浙江锐泰悬挂系统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桂林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张运军 、 姜超 、 颜文煅 、 霍晓飞 、 卢伟炜 、 徐文博 、 吴习波 、 王铁钢 、楼来哲 、班兴建 、 张扬 、 王国防 、 翟盼盼 、 陆志伟 、 高光明 、武建祥 、 张广 和 、 闫来平 、 阮林凡、刘春雨、王冲。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89年首次发布为GB/T 11880—1989;
—2008年第一次修订为GB/T 11880—2008;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Ⅲ
GB/T 11880—2024
模锻锤和大型机械锻压机用模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模锻锤和大型机械锻压机用模块的原材料、锻造工艺及成品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规定了检验规则、标记、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模锻锤和大型机械锻压机(含螺旋压力机) 用合金钢锻制模块的制造。
注: 在不引起混淆的情况下,本文件中的 “模锻锤和大型机械锻压机用模块”简称为 “模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3 钢铁及合金(所有部分)
GB/T 226 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检验法
GB/T 231.1 金属材料 布氏硬度试验 第 1 部分: 试验方法
GB/T 1299—2014 工模具钢
GB/T 1979 结构钢低倍组织缺陷评级图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 GB/T 6402—2008 钢锻件超声检测方法
GB/T 8541 锻压术语
GB/T 10561—2023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含量的测定 标准评级图显微检验法
GB/T 11261 钢铁 氧含量的测定 脉冲加热惰气熔融﹘红外线吸收法
GB/T 17505 钢及钢产品 交货一般技术要求
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20123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 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
GB/T 20124 钢铁 氮含量的测定 惰性气体熔融热导法(常规方法)
JB/T 6052 钢质自由锻件加热通用技术条件
JB/T 8466 锻钢件渗透检测
3 术语和定义
GB/T 8541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技术要求
4.1 原材料
4.1.1 模块原材料宜采用电弧炉、 电弧炉+真空脱气、 电弧炉+电渣重熔、真空电弧重熔、炉外精炼等工艺进行生产,具体冶炼方法应在供需合同中注明。
4.1.2 锻造模块所用的钢锭冒口切除量应为 25%~30%,底部切除量应为 7%~10%,切除后钢锭应无缩
1
GB/T 11880—2024
孔、缩松、夹渣、夹砂、裂纹、偏析等影响模块质量的缺陷。
4.1.3 模块用合金钢的化学成分应符合 GB/T 1299 的规定,模块化学成分偏差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模块化学成分偏差
成分
规定化学成分的最大值
%
下列给定面积尺寸的分析偏差
mm 2
≤7500
>7 500~
150 000
>150 000~
360 000
>360 000
下限
上限
下限
上限
下限
上限
下限
上限
C
≤0.3
>0.30~0.75
>0.75
0.01
0.02
0.03
0.01
0.02
0.03
0.02
0.03
0.04
0.02
0.03
0.04
0.03
0.04
0.05
0.03
0.04
0.05
0.04
0.05
0.06
0.04
0.05
0.06
Si
≤0.35
>0.35~2.20
0.02
0.05
0.02
0.05
0.02
0.06
0.02
0.06
0.03
0.06
0.03
0.06
0.04
0.07
0.04
0.07
Mn
≤0.90
>0.90~2.10
0.03
0.04
0.03
0.04
0.04
0.05
0.04
0.05
0.05
0.06
0.05
0.06
0.06
0.07
0.06
0.07
P
≤0.050
-
0.005
-
0.005
-
0.005
-
0.005
S
≤0.060
-
0.005
-
0.005
-
0.005
-
0.005
Cu
≤1.00
>1.00~2.00
0.03
0.05
0.03
0.05
-
-
-
-
-
-
-
-
-
-
-
-
Ni
≤1.00
>1.00~2.00
>2.00~5.30
>5.30~10.00
0.03
0.05
0.07
0.10
0.03
0.05
0.07
0.10
0.03
0.05
0.07
0.10
0.03
0.05
0.07
0.10
0.03
0.05
0.07
0.10
0.03
0.05
0.07
0.10
0.03
0.05
0.07
0.10
0.03
0.05
0.07
0.10
Cr
≤0.90
>0.90~2.10
>2.10~10.00
0.03
0.05
0.10
0.03
0.05
0.10
0.04
0.06
0.10
0.04
0.06
0.10
0.04
0.06
0.12
0.04
0.06
0.12
0.05
0.07
0.14
0.05
0.07
0.14
Mo
≤0.20
>0.20~0.40
>0.40~1.15
>1.15~5.0
0.01
0.02
0.03
0.04
0.01
0.02
0.03
0.04
0.01
0.03
0.04
0.05
0.01
0.03
0.04
0.05
0.02
0.03
0.05
0.06
0.02
0.03
0.05
0.06
0.03
0.04
0.06
0.07
0.03
0.04
0.06
0.07
V
≤0.10
>0.01~0.25
>0.25~0.50
>0.5~2.5
当规定最小值时
0.01
0.02
0.03
0.04
0.01
0.01
0.02
0.03
0.04
—
0.01
0.02
0.03
0.4
0.01
0.01
0.02
0.03
0.04
—
0.01
0.02
0.03
0.04
0.01
0.01
0.02
0.03
0.04
—
0.01
0.02
0.03
0.04
0.01
0.01
0.02
0.03
0.04
—
W
≤1.00
>1.00~4.00
>4.0~10.0
0.04
0.05
0.06
0.04
0.05
0.06
0.05
0.09
0.06
0.05
0.09
0.10
0.05
0.10
0.11
0.05
0.10
0.11
0.06
0.12
0.13
0.06
0.12
0.13
Al
≤1.50
0.10
0.10
0.10
0.10
0.10
0.10
0.10
0.10
注: 化学成分偏差系指对模块进行化学成分分析时,允许超出该钢种化学成分规定值上限和低于规定值下限的范围 。
2
GB/T 11880—2024
4.2 锻造工艺
4.2.1 锻造前应制定锻造过程工艺卡,内容应包含材料牌号、工件编号、毛坯重量和尺寸、主要变形工序和变形图、始(终) 锻温度、锻造比,以及锻造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工装、辅具等。
4.2.2 模块原材料的锻前加热方式和加热温度应符合 JB/T 6052 的规定。
4.2.3 推荐采用计算机数值模拟计算出最大锻造变形力并确定锻造设备吨位。
4.2.4 模块的总锻造比不应小于 7,单次变形量不应小于30%。
4.3 成品
4.3.1 热处理
模块应以退火状态交付,常用材料牌号及对应的交付状态硬度值见表2。
表 2 模块常用材料牌号及交付状态硬度值
常用材料牌号
交付状态硬度值HBW
5CrMnMo
197~241
5CrNiMo
197~241
4Cr5MoSiV1
≤229
4Cr5MoSiV
≤229
55NiCrMoV7
≤220
4.3.2 金属流线
模块的金属流线应连续流畅,且金属流线方向应与模块长度方向保持一致。
4.3.3 内部质量
4.3.3.1 低倍组织
4.3.3.1.1 应检验模块酸浸低倍组织,在酸浸低倍组织的横截面上不应有目视可见的缩孔 、夹杂 、分层、裂纹、气泡和白点。
4.3.3.1.2 一般疏松和斑点状偏析按 GB/T 1979 评定, 一般疏松不应大于 2.5 级,斑点状偏析不应大于2.5 级。
4.3.3.1.3 中心疏松和锭型偏析按 GB/T 1299—2014 附录 A 中的 A.1 评定,中心疏松不应大于 2.0 级,锭型偏析不应大于 2.0 级。
4.3.3.2 非金属夹杂物
模块的非金属夹杂物含量按 GB/T 10561—2023 的 A 法检验与评定,每个试样检验结果应符合表3 第 2 组规定。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按第 1 组供应。
3
GB/T 11880—2024
表 3 非金属夹杂物标准评级表
非金属夹杂物类别
第1组
第2组
细系
粗系
细系
粗系
A
≤1级
≤0.5级
≤1.5级
≤1.5级
B
≤1.5级
≤1级
≤1.5级
≤1.5级
C
≤0.5级
≤0.5级
≤1级
≤1级
D
≤1.5级
≤1级
≤2级
≤1.5级
注: 需方要求检验DS类非金属夹杂物时,合格级别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
4.3.3.3 超声检测
4.3.3.3.1 应对模块进行超声波探伤,探伤时应在模块两个垂直表面进行 100%扫查,质量等级应符合GB/T 6402—2008 表4 中等级4 的规定。
4.3.3.3.2 特殊用途模块的超声波检测判定方法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3.4 表面质量
4.3.4.1 模块表面应平整光洁,不应有斑疤、裂纹、折叠、 凹坑、磕碰、划痕等缺陷。
4.3.4.2 模块表面缺陷可沿长度方向将其打磨清除,其清除深度不应超过尺寸偏差的 2/3,清除宽度不应小于深度的 5 倍,并均匀过渡。缺陷去除后应复探确认质量合格。
4.3.5 尺寸
4.3.5.1 模块截面尺寸应符合表 4 给出的值。模块长度尺寸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表 4 模块截面尺寸
单位为毫米
宽度 b
高度 h
250
275
300
325
350
375
400
425
450
475
500
525
550
575
600
250
×
300
×
×
×
×
350
×
×
×
×
×
400
×
×
×
×
×
450
×
×
×
×
×
×
×
500
×
×
×
×
×
×
550
×
×
×
×
×
600
×
×
×
×
650
×
×
×
×
×
700
×
×
×
×
×
×
750
×
×
×
800
×
×
×
×
×
4
GB/T 11880—2024
表 4 模块截面尺寸(续)
单位为毫米
宽度 b
高度 h
250
275
300
325
350
375
400
425
450
475
500
525
550
575
600
850
×
×
×
×
900
×
×
×
×
×
950
×
×
×
×
×
×
1 000
×
×
×
×
×
×
1 050
×
×
×
×
1 200
×
×
×
×
1 250
×
×
×
1 300
×
×
注 :“×” 表示可选尺寸 。
4.3.5.2 模块尺寸的偏差应符合以下规定:
—高度方向的偏差: 为h的0%~+4%;
—宽度或长度方向的偏差: b( 或 l)<600 mm 时为 b( 或 l) 的 +3%~ - 1% ,b( 或 l) ≥600 mm时为b(或l) 的+2%~-1%;
—模块角度的偏差≤5º,圆角半径≤10 mm。
5 试验方法
模块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 5 的规定。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规则
模块应成批检查和验收 。每批模块应由同一牌号、 同一批次、 同一冶炼炉号、 同一锻造工艺、 同一尺寸规格、 同一热处理方式、 同一交货状态的模块组成。
6.2 取样
模块的取样应符合表 5 的规定。
表 5 模块的检验项目、取样要求、试验方法明细
序 号
检验项目
取样数量及频次
取样要求
试验方法
电弧炉钢真空脱气钢
电渣重熔钢
真空电弧重熔钢
1
化学成分
每炉1个
每炉1个
试样取样方法按GB/T 20066执行
分析方法按GB/T 223(所有部
分)、GB/T 4336、GB/T 11261、
GB/T 20123、GB/T 20124
5
GB/T 11880—2024
表 5 模块的检验项目、取样要求、试验方法明细(续)
序 号
检验项目
取样数量及频次
取样要求
试验方法
电弧炉钢真空脱气钢
电渣重熔钢
真空电弧重熔钢
2
退火交付状态硬度值
逐件检验
逐件检验
每个模块的硬度检测点取3个~5个,位置均匀分布在模块平整端面上
GB/T 231.1
3
金属流线
每批1件
每批 1 件
在锻造毛坯或热处理后的锻件上进行
取样,取样方向应与原材料的长度方
向保持一致
GB/T 226
4
低倍组织
每批 2 个
每批 1 个
在锻件本体上直接截取
GB/T 226、GB/T 1979
5
非金属夹杂物
每批 2 个
每批 1 个
在最大钢锭靠近冒口处取样锻成或在
锻件本体上直接截取,试样规格宜为
400 mm×200 mm×200 mm
GB/T 10561
6
超声检测
逐件检验
逐件检验
锻件本体
GB/T 6402
7
表面质量
逐件检验
逐件检验
锻件表面
目视、JB/T 8466
8
尺寸
逐件检验
逐件检验
锻件表面
通用量具检测
6.3 复验和判定规则
模块的复验和判定规则按 GB/T 17505 执行。
7 标记
模块的标记依次包括:
a) 描述段 :模块;
b) 标准代号和顺序号段: GB/T 11880;
c) 特性段,包括以下3个数据段:
1) 长度l(mm);
2) 宽度b(mm);
3) 高度h(mm)。
其中, a)和 b)之间使用空格隔开;b) 和 c)之间使用“﹘”连接, c) 中的 1)和 2)、2) 和 3)之间加入 “×”。
示例:
长度 l=500 mm,宽度 b=300 mm,高度 h=300 mm 的模块
标记 :模块 GB/T 11880﹘500×300×300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8.1.1 每块模块应由制造商喷涂蓝色或白色字体标记,标记内容包括生产厂家、熔炼号、批次号、模块重量、尺寸规格等。
6
GB/T 11880—2024
8.1.2 在模块侧面上打印双箭头 “←→ ”指明本模块的金属流线方向。
8.1.3 模块交货时附有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a) 制造单位;
b) 订货合同号;
c) 技术条件、材料牌号、炉批号、热处理炉号和数量;
d) 原材料质量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质量检验合格专用章);
e) 化学成分、低倍组织、非金属夹杂物、无损检测等各项检测报告;
f) 热处理报告及曲线图;
g) 标准号。
8.2 包装
模块包装前应无锈蚀。模块表面涂防锈剂,并覆盖油纸。
8.3 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模块应捆扎牢固,避免磕碰,做好防护。
8.4 贮存
模块应按照材质、规格等分类整齐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应与腐蚀性、易挥发性物品共同存放。若需方有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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