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6236.3-2025 中国语言资源保护调查规范 第3部分:方言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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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01. 040. 01 CCS A 1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46236.3—2025
中国语言资源保护调查规范
第 3 部分:方言文化
Specification forthesurvey on theprotection oflanguageresourcesofChina—
Part3: Dialectculture
2025-08-29发布 2026-03-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GB/T 46236.3—2025
目 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调查具体要求 1
5 语料整理要求 8
6 证实方法 11
附录 A (规范性) 方言文化调查要求 12
参考文献 33
Ⅰ
GB/T 46236.3—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
GB/T46236《中国语言资源保护调查规范》与 GB/T46235《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作规范》共同构成中国大规模语言资源保护工作的国家标准体系 。
本文件是 GB/T 46236《中国语言资源保护调查规范》的第 3 部分 。GB/T 46236 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
— 第 1部分 :汉语方言 ;
— 第 2部分 :少数民族语言 ;
— 第 3部分 :方言文化 。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
本文件由教育部(语言)提出 。
本文件由全国语言文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00)归 口 。
本文件起草单位 :北京语言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王莉宁 、曹志耘 、刘晓海 、李永新 、张勇生 、杨慧君 、李斌 。
Ⅲ
GB/T 46236.3—2025
引 言
中国有 56个民族 ,是一个多民族 、多语言 、多方言 、多文字的国家 ,是当今世界上语言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 。汉语是中国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 ,也是世界上作为第一语言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 。 现代汉语有标准语和方言之分 ,普通话是现代汉语的标准语 ,汉语方言通常分为十大方言 :官话方言 、晋方言 、吴方言 、闽方言 、客家方言 、粤方言 、湘方言 、赣方言 、徽方言 、平话土话 。从语言的系属来看 , 中国 56个民族使用的语言分别属于五大语系 :汉藏语系 、阿尔泰语系 、南岛语系 、南亚语系和印欧语系 。
语言文字是文化的基础要素和鲜明标志 ,是国家重要的文化资源 、经济资源 、安全资源和战略资源 。在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前提下 ,教育部 、国家语委于 2015年启动国家语言文化重大项目 “中国语言资源保 护 工 程 ”, 调 查 范 围 涵 盖 包 括 港 澳 台 在 内 的 全 国 34个 省(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近130种语言及其方言 ,社会反响良好 。
GB/T 46236《中国语言资源保护调查规范》是指导中国大规模语言资源保护工作的基础性 、通用性标准 ,拟由 3个部分构成 。
— 第 1部分 :汉语方言 。 目的在于为中国大规模语言资源保护中的汉语方言调查确立科学有效的规范 , 同时提供汉语方言调查表 。
— 第 2部分 :少数民族语言 。 目的在于为中国大规模语言资源保护中的少数民族语言调查确立科学有效的规范 , 同时提供少数民族语言调查表 。
— 第 3部分 :方言文化 。 目的在于为中国大规模语言资源保护中的方言文化调查确立科学有效的规范 , 同时提供方言文化调查表 。本规范主要适用于汉语方言文化调查 ,也可为少数民族语言文化调查提供借鉴和参考 。
本文件的主要目的是 ,通过科学统一的规划和规范 ,为全面调研掌握中国语言国情 ,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 ,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 、标准化 、信息化建设 ,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基础性支撑 。
Ⅳ
GB/T 46236.3—2025
中国语言资源保护调查规范
第 3 部分:方言文化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关于方言文化调查采集 、语料整理要求 。
本文件适用于大规模语言资源保护中的方言文化调查采集和语料整理 。
注 : 本文件的 “大规模语言资源保护 ”,是指对全国范围内 ,或对全国大部分地区的语言资源进行保护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 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
GB/T 46236. 1—2025 中国语言资源保护调查规范 第 1部分 :汉语方言
3 术语和定义
GB/T 46236. 1—202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 1
方言文化 dialectculture
用方言表达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地方名物 、民俗活动 、口彩 、禁忌语 、俗语 、民间文艺等 。 3.2
文化调查的调查对象 culturalsurveyparticipant
协助调查人进行方言文化摄像 、照相并作相关介绍说明的本地人 。
4 调查具体要求
4. 1 调查地点
4. 1. 1 总体范围
4. 1. 1. 1 调查点以汉语方言为主 ,也能包括少数民族语言 。
4. 1. 1.2 调查点的区域范围以县级行政单位为限 ,但如调查点是大中城市 ,应包括城区周边的市辖区 。
4. 1.2 方言调查
4. 1.2. 1 方言调查指方言音系的记录和归纳 ,方言词汇 、方言文艺语篇的记录(或转写) 、录音和发音摄像 。方言文艺语篇指俗语 、歌谣 、曲艺 、戏剧 、故事 、吟诵 ,简称 “语篇 ”。“发音摄像 ”指对发音人的发音过程进行摄像 ,“方言文化摄像 ”指对方言文化活动进行摄像 。
4. 1.2.2 方言调查应以本县内某个具有代表性的地点为准 ,从其他地点获得的方言材料应由该地点的主要发音人发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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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6236.3—2025
4. 1.3 文化调查
文化调查指对调查条目的实物 、活动 、演示 、表演进行摄像和照相 。文化调查应以方言调查地点为主 , 同时应在本县其他地区搜集材料 。
4.2 调查对象
4.2. 1 发音人
4.2. 1. 1 每个调查点应以 1 名发音人(即主要发音人)为主 ,“俗语”“歌谣 ”“故事吟诵 ”各条目应由不同发音人提供 ,“曲艺戏剧 ”由表演者提供 。
4.2. 1.2 发音人应具有较强的思维能力 、反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发音洪亮清晰 。
4.2.2 文化调查的调查对象
4.2.2. 1 文化调查的调查对象应视需要而定 ,发音人也能兼任 。
4.2.2.2 在调查各级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与语言相关的条目时 ,应优先选择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配合调查 。
4.2.2.3 除主要发音人外 ,其他发音人和调查对象应为 1 名 ~ 7名 。
4.3 调查内容总体要求
4.3. 1 范围
4.3. 1. 1 调查内容应包括概况 、音系和方言文化调查条目 。概况包括调查点 、主要发音人 、其他发音人和调查对象 、调查人 、其他信息 。
4.3. 1.2 调查人应按照表 1 中的要求开展各部分的调查 ,调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各级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与语言相关的条目 。
表 1 各部分的调查要求
类型
要求
概况除音系外
音系
词汇
语篇
方言调查
纸笔记录
√
√
√
√ (每个条目应只记第一句)
录音
—
√
√
√
发音摄像
—
√
√
√
文化调查
方言文化摄像
—
—
标注“”的条目进行摄像
照相
—
—
√
√
注 : “√ ”表示应调查 ,“— ”表示不做调查 。
4.3.2 调查内容的限定
4.3.2. 1 调查内容应以 “活态 ”(今天仍然存在和使用的) 方言文化现象为主 。但 1949年以后 “活态 ”今天非 “活态 ”的现象 ,也应收集 。
4.3.2.2 “有名无物 ”现象 :如该事物是 “以前(1949年以后)有 ,现在无 ”,应记录 ,并作为备注加以说明 。如该事物是 “外地有 ,本地无 ”,应不记录 ,不说明 。
4.3.2.3 “有物无名 ”现象 :应拍照 ,记录描述性词汇 ,并作为备注加以说明 。有的条目应向当地专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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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6236.3—2025
士求证 。
4.4 调查方法
4.4. 1 总体要求
4.4. 1. 1 每个调查点应组建 1个调查团队 。
4.4. 1.2 调查团队负责人或主要成员应掌握调查点方言或在当地工作 ,调查团队中应有 1 名熟悉方言文化调查 、录音 、摄像 、照相和电脑技术的工作人员 。
4.4. 1.3 每个调查点应使用 “文件电子版 ”文件系统(方言文化调查) ,包含内容应按 5. 4执行 。
4.4. 1.4 所有调查都应在调查点实地进行 ,摄录工作应视具体情况选择适当场所进行 。
4.4.2 准备阶段
准备阶段应包括下列程序 。
a) 在调查点范围内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地点 。
b) 物色发音人 。 给发音人讲解本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让发音人熟悉有关要求和材料 ,做好必要的准备 。“口彩禁忌”“俗语”“歌谣”“曲艺戏剧”“故事吟诵 ”先进行预调查 。“规定故事 ”提前将文本交给发音人 ,让发音人熟悉故事的内容 ,并有所准备 , 录音时用方言将故事的意思自然地讲述出来(讲述时不看文本) 。
c) 选择录音场所 ,进行录音和发音摄像的准备工作 。
4.4.3 调查阶段
4.4.3. 1 “概况 ”记录具体要求如下 :
a) 1个调查点应只记录 1遍概况 ,各发音人与调查对象及其相关情况应逐人记录 ;
b) 调查人应按照 GB/T 46236. 1—2025 中附录 A 的 A. 1a) ~h)规定的要求记录调查点信息 ;
c) 调查人应按照 GB/T 46236. 1—2025 中 附 录 A 的 A. 2. 1a) ~ q) 规 定 的 要 求 记 录 主 要 发 音 人信息 ;
d) 调查人应按照 GB/T 46236. 1—2025 中附录 A 的 A. 2. 2a) ~j) 规定的要求记录其他发音人和调查对象的信息 ;
e) 调查人应按照 GB/T 46236. 1—2025 中附录 A 的 A. 3规定的要求记录调查人信息 ;
f) 调查人应按照 GB/T 46236. 1—2025 中附录 A 的 A. 4 c) ~f)规定的要求记录其他信息 。
4.4.3.2 “音系 ”记录具体要求如下 。
a) 调查人应对发音人和(或)调查对象进行调查和记录 。
b) 调查人应按照 GB/T 46236. 1—2025 中附录 B 的 B. 1规定的要求记录音系 。
c) “音系 ”应只分别记例字的声调 、声母 、韵母 。
d) 如某个字方言不说 ,应记作 “(无) ”。
e) 应整理出声韵调系统 ,声韵调按词汇等材料补充 ,各声韵调都应配例字 。“声调 ”子表应将例字和调类划在一起 ,“声母 ”子表将全部声母调查用字分别写到相应的声母后面 ,“韵母 ”子表将全部韵母调查用字分别写到相应的韵母后面 。
f) 调类名称应遵循汉语方言学界通行的命名规则 。
g) 因分化而成的调类 ,命名时应加分化的语音条件 。
h) 因合并而成的调类 ,如能确定归并的方向 ,应以归并目标的那个字类命名 ;如不能确定归并的方向 ,应按照 “尽前不尽后 ”命名 ,并在 “备注 ”列说明 “调类名称待定 ”。
i) 调查人应按照 GB/T 46236. 1—2025 中附录 B 的 B. 2规定的要求记录音系说明 ,详细写明声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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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6236.3—2025
调音值说明 , 以及两字组连读变调规律 、儿化小称音变规律和其他主要的音变规律 。
4.4.3.3 按照附录 A记录方言文化条目 ,具体要求如下 。
a) 调查人应按照下方要求执行 :
1) 条目是用来提示和举例的 ,调查时根据调查点的实际情况 ,按照表 A. 2 所列条目 ,记录方言中属于该小类的条目 ;
2) 受编号所限 ,每个小类下最多记 9个条目(必要时分双栏记) ;
3) 新增条目如不能纳入现有的小类 ,归入该中类最后的 3个 “增补 ”小类 。
b) 记录的补充要求如下 。
1) 每个条目(方言词汇)应先写 5位数编号 , 即在小类编号的后面加上 “1”“2”“3”等(最大不应超过“9”) 。再写汉字 ,音标紧跟在汉字后面 。
2) 语篇部分每条 应 只 写 开 头 第 一 句 话(只 写 汉 字 不 记 音 标) , 完 整 内 容 应 按 照 录 音 和 视 频转写 。
3) 应记录 “一词多说 ”现象 ,“一词多说 ”指同一个概念有多个说法 ,“一词多说 ”按自然度和常用程度应降序排列 ,各词之间应用斜线 “/”隔开 。
4) 如某个 “小类 ”方言不说(即在该小类未记到任何条目) ,应记作 “(无) ”。
4.4.3.4 录音和发音摄像应同步进行 ,具体要求如下 :
a) “曲艺戏剧 ”以及划拳用语 、敬酒歌等个别条目应在活动现场进行录音和发音摄像 ;
b) 方言文化摄像能另在活动现场进行 。
4.4.3.5 “文化调查 ”应与 “方言调查 ”分开 ,并在一年中的不同时间持续进行 。
4.4.3.6 一些平时难以见到或已失传的方言文化现象 ,请人专门演示 ,或通过当地博物馆 、文化馆等搜集材料 ,也能通过网络征集等手段来补充材料 。
4.4.3.7 “文化调查 ”中新发现的内容应补充到调查条目中去 ,应请主要发音人集中发音并进行记录 、录音 、发音摄像 。
4.4.3. 8 所有录音 文 件 都 应 及 时 复 听 , 以 检 查 录 音 的 效 果 和 质 量 。所 有 视 频 和 照 相 文 件 都 应 及 时 复看 , 以检查摄像 、照相的效果和质量 。
4.4.3.9 同一个调查条目 ,如有多张照片或多段视频 ,应及时删除完全重复或效果不好的 。
4.4.3. 10 调查人应多次赴实地进行调查 ,调查方式多样 ,调查对象较多 。调查过程和程序应按照具体情况灵活安排 。前面几次的调查应先搜集容易调查到的内容 ,后面再进行查漏补缺 。如是第一语言 ,前面几次应先进行 “文化调查 ”,“方言调查 ”在后期进行 。“方言调查 ”的录音和发音摄像应在其他调查工作全部完成后集中进行 。
4.4.3. 11 调查结束时应请发音人签署全部调查资料的授权书 ,从其他调查对象调查得到的音像图片应获取调查对象的书面授权 。如使用由他人提供的音像图片应获取版权所有人的书面授权 。
4.4.3. 12 在调查和整理过程中 ,应参考当地方言文化已有调查研究文献和资料 。
4.5 录音
4.5. 1 准备工作
4.5. 1. 1 场所
4.5. 1. 1. 1 为保证录音质量 ,应在专业录音室里录音 。
4.5. 1. 1.2 如没有 专 业 录 音 室 , 应 在 安 静 的 房 间 里 录 音 。 关 严 门 窗 , 关 掉 风 扇 、空 调 、日 光 灯 、手 机 等电器 。
4.5. 1. 1.3 在活动现场录音的条目 ,应保证录音的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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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6236.3—2025
4.5. 1.2 提示方式
提示方式应按照 GB/T 46236. 1—2025 中 4. 5. 1. 2规定的要求进行 。
4.5. 1.3 试录
试录应按照 GB/T 46236. 1—2025 中 4. 5. 1. 3规定的要求进行 。
4.5.2 录音参数
4.5.2. 1 基本参数
基本参数应按照 GB/T 46236. 1—2025 中 4. 5. 2. 1规定的要求进行设置 。
4.5.2.2 录音文件
4.5.2.2. 1 1个调查条目为 1个独立的文件 ,应符合以下要求 :
a) “语篇 ”(俗语 、歌谣 、曲艺 、戏剧 、故事 、吟诵)条目的篇幅较长 ,但 1个条目录 1个文件 ;
b) 在录某一个文件的过程中不在中途断开(发音时如有停顿继续录) ,不分成多个文件 ;
c) 如 1个调查条目方言中有多个说法 ,这几种说法录在 1个文件里 。
4.5.2.2.2 如某个单字或条目方言不说 ,应选择录成 1个空文件或不录音 。
4.5.2.3 背景噪音和输入音量
背景噪音不应大于 -48dB。
语音音量最大值应达到 -18dB以上 。
4.6 摄像
4.6. 1 摄像内容
4.6. 1. 1 “方言调查 ”时所有音系例字 、词汇 、语篇的发音都应进行 “发音摄像 ”。(本类视频称为 “发音视频 ”)
4.6. 1.2 表 A. 2里的“”表示应对该小类的条目进行 “方言文化摄像 ”,但如其中有的条目无法摄像或无须摄像 ,则不摄像 。未标“”的如属濒危 、稀有现象也应摄像 。 (本类视频称为 “文化视频 ”)
4.6.2 发音摄像要求
4.6.2. 1 镜头应正对发音人的上半身 。
4.6.2.2 话筒应放在发音人前方的适当位置或夹在领 口 。
4.6.2.3 应用最远拍摄模式拍摄 ,不应使用变焦(拉近放大) 功能 。如需变焦,应只使用光学变焦,不应使用数码变焦 。
4.6.2.4 发音人的背景应整齐干净平整 ,应使用纯蓝色背景(应加地名) 。
4.6.2.5 摄像场所光线应充足 ,发音人的脸部应正对镜头 ,不应背光 。
4.6.3 方言文化摄像要求
4.6.3. 1 拍摄应保持平稳 ,避免抖动 。
4.6.3.2 应用最远拍摄模式拍摄 ,不应使用变焦(拉近放大) 功能 。如需变焦,应只使用光学变焦,不使用数码变焦 。
4.6.3.3 视频文件应完整 ,不应在拍摄同一事件过程中多次停顿 ,拍摄成多个视频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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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6236.3—2025
4.6.4 发音摄像方式
发音摄像方式应符合 GB/T 46236. 1—2025 中 4. 6. 2规定的要求 。
4.6.5 视频文件
4.6.5. 1 视频文件应选 择 摄 像 设 备 的 最 高 画 质 、采 用 全 高 清 模 式 拍 摄 , 视 频 文 件 参 数 不 低 于 1 920× 1 080/50i。
4.6.5.2 1个调查条目为 1个独立的文件 ,应符合以下要求 :
a) 调查时 “发音摄像 ”能多条连续拍摄 ,切分工作在整理阶段进行 ;
b) 音系声调按平 、上 、去 、入拍摄成 4个文件 ,声母按帮 、端 、知 、见系拍摄成 4 个文件 ,韵母按阴 、阳 、入声韵拍摄成 3个文件 ,调查条目 1个中类拍摄成 1个文件 ;
c) “方言文化摄像 ”1个条目能拍摄多段视频 。
4.7 照相
4.7. 1 照相内容
4.7. 1. 1 所有调查条目都应照相 , 1 个条目应照多张照片 ;但实在无法照相的则空缺 。 “口彩禁忌 ”“俗语 ”“歌谣”“曲艺戏剧”“故事吟诵 ”中的条目是否照相 、如何照相应视具体情况灵活掌握 。 (本类照片称为 “调查条目照片 ”。)
4.7. 1.2 发音人 、文化调查的调查对象每人应照 2 张照片 ,包含上半身像和全身像 。 (本类照片称为 “调查对象照片 ”。)
4.7. 1.3 调查过程 、调查场面应照若干张有代表性的照片 。 (本类照片称为 “调查过程照片 ”。)
4.7.2 照相要求
4.7.2. 1 拍照应保持平稳 ,避免虚焦 。
4.7.2.2 应用最远拍摄模式拍照 ,不应变焦(拉近放大) 功能 。如需变焦,应只使用光学变焦,不使用数码变焦 。
4.7.2.3 拍照对象的背景应整齐干净 ,但背景里与拍摄主体有关的物体保留 。
4.7.2.4 有些物体有静态和使用 2种情况 ,应拍摄静态 ,如条件许可则应 2种情况都拍 。
4.7.2.5 不应在逆光条件下拍照 。
4.7.2.6 适合横拍的应采用横拍 。
4.7.3 照片文件
照片文件的设置应符合 GB/T 46236. 1—2025 中 4. 7. 2规定的要求 。
4. 8 记音
4. 8. 1 字体和格式
4. 8. 1. 1 应使用统一码(Unicode)编码的音标 。其他所有字符应使用宋体 。
4. 8. 1.2 汉语方言调查中零声母应用“0”表示 ,少数民族语言调查中零声母不应标零声母符号“0”。
4. 8. 1.3 送气符号应用“h”(非上标) ,不能写作“ph”“p‘”。表示调值的数字不应用上标方式 。但手写时应用上标方式 。
4. 8. 1.4 自成音节的“m n 习 l”等 ,不应在音标的上下加短竖线 。
4.8. 1.5 “ts”应分别输入“t”和“s”2个符号 ,“ tp”等塞擦音同理 。“ã”应分别输入 “a”和鼻化符号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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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6236.3—2025
个符号 ,其他鼻化元音同理 。“9”不应用 “g”。元音 “”不应用 “Ɣ”。长音符号用音标 “ː”不应用冒号 “:”。
4. 8. 1.6 不应在音标上加附加符号 。关于实际音值应按照 GB/T 46236. 1—2025 中附录 B 的 B. 2 规定的要求详细交待 。鼻化符号 、长音符号不属于附加符号 。
4. 8. 1.7 调值应用数字表示 。声调当中如有停顿现象用 “0”表示 。
4. 8. 1. 8 音节与音节之间应连写 ,不空格 。
4. 8. 1.9 如某个单字或小类 、条目方言不说 ,应记作 “(无) ”。
4. 8. 1. 10 应遵循汉语方言学界通行的记音方法 。 [tc]组声母和齐齿呼韵母相拼应记作[tcaia]等 ,不应记作[tca]等 ; [k]组声母和合口呼韵母相拼应记作[kua]等 ,不应记作[kwa] 、[kw a]等 。
4. 8.2 一字多音
4. 8.2. 1 在记音系例字时 ,如有一字多音现象 ,应记录 ,并作说明 。
4. 8.2.2 在记词汇时 ,应只记口语中最自然 、最常用的读音 ,不记其他读音 。
4. 8.2.3 在转写语篇材料时 ,应完全按照实际读音进行转写 。
4. 8.3 音变
音变记录应符合 GB/T 46236. 1—2025 中 4. 8. 3 规定的要求 。
4.9 用字
4.9. 1 总体要求
用字应符合 GB/T 46236. 1—2025 中 4. 9. 1 规定的要求 。
4.9.2 具体要求4.9.2. 1 本字
本字的使用应符合 GB/T 46236. 1—2025 中 4. 9. 2. 1 规定的要求 。
4.9.2.2 俗字
俗字的使用应符合 GB/T 46236. 1—2025 中 4. 9. 2. 2 规定的要求 。
4.9.2.3 训读字
训读字的使用应符合 GB/T 46236. 1—2025 中 4. 9. 2. 3 规定的要求 。
4.9.2.4 表音字
表音字的使用应符合 GB/T 46236. 1—2025 中 4. 9. 2. 4规定的要求 。
4.9.2.5 同音字
合同音字的使用应符合 GB/T 46236. 1—2025 中 4. 9. 2. 6规定的要求 。
4.9.2.6 合音字
合同音字的使用应符合 GB/T 46236. 1—2025 中 4. 9. 2. 6规定的要求 。
4.9.2.7 有音无字
4.9.2.7. 1 “有音无字 ”是指无合适的本字 、俗字 、表音字 、同音字可用 ,在方言论著中通常写作方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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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6236.3—2025
的语素 。
4.9.2.7.2 处理“有音无字 ”的要求如下 :
a) 在单个方言点内部 ,应以该类语素出现的先后为序 ,应记作 “# 1”“# 2”等 , 1 个语素应使用 1个代码 ,在不同场合相同的语素应使用相同的代码 ;
b) 每个点的代码自成系统 ,不应与其他方言对应 。
4.9.2. 8 字体和格式
字体和格式的使用应符合 GB/T 46236. 1—2025 中 4. 9. 2. 8规定的要求 。
5 语料整理要求
5. 1 音像资料剪辑
音像资料剪辑的规则应符合 GB/T 46236. 1—2025 中 5. 1规定的要求 。
5.2 填写模板表
5.2. 1 模板表
每个调查点的调查工作完成以后 ,应由调查人填写 、转写模板表 。
5.2.2 概况模板表
5.2.2. 1 概况模板表应包括 “调查点”“主要发音人”“其他发音人和调查对象(1) ”“其他发音人和调查对象(2) ”“其他发音人和调查对象(3) ”“其他发音人和调查对象(4) ”“其他发音人和调查对象(5) ”“其他发音人和调查对象(6) ”“其他发音人和调查对象(7) ”“调查人”“其他信息 ”11个子表 。
5.2.2.2 “调查点 ”应按照 4. 4. 3. 1b)的要求填表 。
5.2.2.3 “主要发音人 ”应按照 4. 4. 3. 1 c)的要求填表 。
5.2.2.4 “其他发音人和调查对象(1) ”“其他发音人和调查对象(2) ”“其他发音人和调查对象(3) ”“其他发音人和调查对象(4) ”“其他发音人和调查对象(5) ”“其他发音人和调查对象(6) ”“其他发音人和调查对象(7) ”应按照 4. 4. 3. 1 d)的要求填表 。
5.2.2.5 “调查人 ”应按照 4. 4. 3. 1e)的要求填表 。
5.2.2.6 “其他信息 ”应按照 4. 4. 3. 1f)的要求填表 。
5.2.2.7 无调查结果的应记作 “(无) ”。
5.2.3 音系模板表
5.2.3. 1 音系模板表应包括“声调 ”“声母 ”“韵母 ”3 个子表 ,应按照 GB/T 46236. 1—2025 中附录 B 的B. 1 的相应要求填表 。
5.2.3.2 “例字 ”应按古来源分 “类 ”填写 。最主要的古来源 “类 ”填入 “例字 1”,依次类推 。例字的注例能省略 ,并在 “备注 ”列说明 。
注 : 古来源是指声调的清平 、全浊上 、次浊上等 ,声母的帮母 、精母 、见母等 ,韵母的摄(果摄 、咸摄舒声 、咸摄入声等) 。
5.2.4 音系说明模板表
音系说明模板表应按照 GB/T 46236. 1—2025 中附录 B 的 B. 2规定的要求填写 。
5.2.5 词汇模板表
5.2.5. 1 应按照 A. 3. 1 的要求填表 。
8
GB/T 46236.3—2025
5.2.5.2 应将调查结果填写到 “词 1”“词 2”以及 “备注 ”等列 。每个条目应占 1行 。
5.2.5.3 如 1个调查条目方言只有 1个说法 ,应将该说法填入 “词 1 字 ”“词 1 音 ”列 。如有 2 个或 3 个说法(即 “一词多说 ”) ,应依次填入后面各列 。
5.2.5.4 “备注 ”列应填写对方言词汇的注释 、对方言文化现象的描写等 。
5.2.5.5 每个 “小类 ”预设 9个条目 ,无对应方言词汇的行应在 “词 1 字 ”列标 “(无) ”,不应漏写括号 。
5.2.6 语篇模板表
5.2.6. 1 应按照 A. 3. 2 的要求填表 。
5.2.6.2 “语篇 ”(俗语 、歌谣 、曲艺 、戏剧 、故事 、吟诵) 材料应按照视频中的录音转写成汉字 、音标 、注释或普通话意译 ,并标明在录音文件里的起止时间 。
5.2.6.3 每个条目的材料末尾应注明录音信息 。
5.2.7 用字代码表
用字代码表填写应符合 GB/T 46236. 1—2025 中 5. 2. 10规定的要求 。
5.2. 8 转写校对记录表
转写校对记录表填写应符合 GB/T 46236. 1—2025 中 5. 2. 11规定的要求 。
5.3 文件命名
5.3. 1 模板表文件名
模板表文件应按照表 2 的要求命名 。
5.3.2 录音文件名
录音文件命名应符合 GB/T 46236. 1—2025 中 5. 3. 2规定的要求 。
5.3.3 视频文件名
5.3.3. 1 “发音视频 ”命名要求如下 :
a) 原始 “发音视频 ”文件 ,应保留原始名 ,并在前面加注从第几条至第几条 ,二者之间用下划线 “_ ”隔开 ;
示例 : 11011房子-11939住宅增补 3_20110315105004. mp4。
b) 剪辑后的 “发音视频 ”文件 ,应与该条目的录音文件名完全相同(除后缀外) 。
示例 : 11011房子 . mp4。
5.3.3.2 “文化视频 ”命名要求如下 :
a) 原始 “文化视频 ”文件 ,应保留原始名 ;
示例 : 20110315105004. mp4。
b) 剪辑后的 “文化视频 ”文件 ,文件名应包括调查条目名 、方言词或少数民族语言词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等信息 。
示例 : 62041捉拿游戏_躲猫猫_20240101珊瑚_ps001. mp4。
5.3.3.3 属于以上 2类 视 频 以 外 的 其 他 视 频 文 件,应 使 用“汉 字 简 述 视 频 内 容 _ 原 始 名 . mp4”的 形 式命名 。
示例 : 文面女_20110315105004. mp4。
9
GB/T 46236.3—2025
5.3.4 照片文件名
5.3.4. 1 调查条目照片的命名规则应与 5. 3. 3. 2b)相同 。
示例 : 11011房子_屋 1_20110124岩下_20110124_0133.jpg。
5.3.4.2 调查对象照片文件名应使用“编号姓名_原始名 .jpg”的形式命名。如同一个调查对象有多张照片 ,应使用 “编号姓名顺 序 _ 原 始 名 . jpg”的 形 式 。 各 调 查 对 象 的 先 后 顺 序 为 主 要 发 音 人—其 他 发 音人—文化调查的调查对象 。
示例 : 00001张三_20110315_0001.jpg/00001张三 1_20110315_0001.jpg。
5.3.4.3 调查过程照片文件名应使用“编号调查_原始名 .jpg”的形式命名。
示例 : 00001调查_20110315_0001.jpg。
5.3.4.4 属于以上 3类照片以外的其他照片文件,应使用“汉字简述照片内容_原始名 .jpg”的形式命名。示例 : 文面女_20110315_0001.jpg.
5.4 文件归档
调查人应按表 2 整理好各种文件 ,并按该系统的结构将各种文件放到相应的位置 。
表 2 “文件电子版”文件夹系统
一级文件夹
二级文件夹
三级文件夹
文件
语料整理
模板表
excel表
1 概况 . xls
2音系 . xls
3词汇 . xls
4 照片视频 . xls
word表
1音系说明 . doc
2俗语 . doc
3 歌谣 . doc
4 曲艺戏剧 . doc
5 故事吟诵 . doc
6用字代码表 . doc
7转写校对记录表 . doc
录音
音系
音系 . wav
词汇
词汇 . wav
语篇
语篇 . wav
视频
发音原始
发音原始 . mp4
发音剪辑
发音剪辑 . mp4
文化原始
文化原始 . mp4
10
GB/T 46236.3—2025
表 2 “文件电子版”文件夹系统 (续)
一级文件夹
二级文件夹
三级文件夹
文件
—
—
文化剪辑
文化剪辑 . mp4
其他
其他 . mp4
照片
调查条目
调查条目 .jpg
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 .jpg
调查过程
调查过程 .jpg
其他
其他 .jpg
注 : “— ”表示无内容 。
5.5 校对
5.5. 1 所有材料至少应经过 2 遍人工校对 。校对的重点是转写后的汉字和音标 、音像文件质量 、文件名以及文件位置 。
5.5.2 一校应由调查团队成员负 责 , 二 校 应 由 调 查 团 队 负 责 人 负 责 。 校 对 过 程 中 应 填 写 转 写 校 对 记录表 。
5.5.3 校对过程中发现错漏 ,应及时核实和补查 ,必要时重新进行调查 。
5.5.4 调查团队负责人应对所有调查资料的质量负责 。
6 证实方法
应通过文件查阅 、使用计算机或其他电子设备 、软件检验等方式 ,检查纸笔记录 、模板表文件 、录音文件 、视频文件 、照片文件是否符合第 4 和第 5 章的要求 。
11
GB/T 46236.3—2025
附 录 A
(规范性)
方言文化调查要求
A. 1 调查总体要求
A. 1. 1 通则
A. 1. 1. 1 中国方言文化典藏的调查条目应限于 “方言文化 ”定义的范围 , 即 “用特殊方言形式表达的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现象 ,包括地方名物 、民俗活动 、口彩 、禁忌语 、俗语 、民间文艺等 ”。
A. 1. 1.2 设立调查条目的主要要求是 :应具有显著的方言性和地方文化性 , 同时兼具重要性 、濒危性或形象性 。称谓是 1种方 言 文 化 现 象 , 地 名 、人 名 也 具 有 一 定 的 方 言 文 化 性 质 , 但 缺 乏 形 象 性 , 因 此 不收入 。
A. 1. 1.3 表 A. 1适用于汉语方言 。调查少数民族语言时 , 大类应与表 A. 1 一致 , 中类尽可能与表 A. 1一致 ,小类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A. 1.2 分类和归类
A. 1.2. 1 所有调查条目以文化为纲 ,分为 9 个大类 。 大类应按照从具体到抽象 、从物质文化到精神文化的顺序排列 。从大体上说 ,“壹 ~肆 ”为住 、用 、衣 、食 ; “伍 ~ 陆 ”主要为生产生活 ; “柒 ~ 捌 ”主要为礼俗 ; “玖 ”为口彩 、禁忌语 、俗语 、民间文艺 ,其中 “三 ~ 五 ”为方言文艺语篇 。
A. 1.2.2 如某个条目可归多个大类 ,应先归入特殊的类 。从大类顺序来说 ,优先归入后面的大类 。
A. 1.3 小类和条目
A. 1.3. 1 “小类 ”可以理解为 1个调查的 “范畴 ”,应包括 1个或多个 “条目 ”。
A. 1.3.2 小类应是对条目的概括 ,条目应是对小类的具体化 。
A. 1.3.3 就 “名物 ”而言 ,小类和条目应为 “属 ”和 “种 ”的关系 ;就 “活动 ”而言 ,则多为 “整体 ”和 “部分 ”的关系 。
A. 1.3.4 由于各地方言文化差异很大 ,表 A. 2 中列出来的条目只能起到提示 、举例的作用 。调查时 ,调查人应按照调查点的实际情况对条目进行增删修改 。
A. 1.3.5 新增条目如不能纳入现有的小类 ,应归入该中类最后的 3个 “增补 ”小类 。
A. 1.3.6 对小类和条目的注解应用括号紧跟其后 。
A. 1.4 数量
为了尽量保证各调查点之间的对应和均衡 ,表 A. 1 规定了各 “大类 ”的调查条目数 ,超出不限 。 “大类 ”下面各 “中类”“小类 ”各调查多少个条目 , 由调查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
表 A. 1“小类 ”列中括号内表示该小类对应的具体编号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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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A. 1 调查条目汇总表
大类
中类
小类
条目
壹 房屋建筑
一 住宅
17类(1101~ 1117/1191~ 1193)
约 90条
二 其他建筑
15类(1201~ 1215/1291~ 1293)
三 建筑活动
4类(1301~ 1304/1391~ 1393)
贰 日常用具
一 炊具
13类(2101~ 2113/2191~ 2193)
约 110条
二 卧具
5 类(2201~ 2205/2291~ 2293)
三 桌椅板凳
9类(2301~ 2309/2391~ 2393)
四 其他用具
20类(2401~ 2420/2491~ 2493)
叁 服饰
一 衣裤
8类(3101~ 3108/3191~ 3193)
约 70条
二 鞋帽
8类(3201~ 3208/3291~ 3293)
三 首饰等
12类(3301~ 3312/3391~ 3393)
肆 饮食
一 主食
8类(4101~ 4108/4191~ 4193)
约 60条
二 副食
10类(4201~ 4210/4291~ 4293)
三 菜肴
5 类(4301~ 4305/4391~ 4393)
伍 农工百艺
一 农事
10类(5101~ 5110/5191~ 5193)
约 165条
二 农具
16类(5201~ 5216/5291~ 5293)
三 手工艺
24类(5301~ 5324/5391~ 5393)
四 商业
6类(5401~ 5406/5491~ 5493)
五 其他行业
11类(5501~ 5511/5591~ 5593)
陆 日常活动
一 起居
9类(6101~ 6109/6191~ 6193)
约 100条
二 娱乐
17类(6201~ 6217/6291~ 6293)
三 信奉
13类(6301~ 6313/6391~ 6393)
柒 婚育丧葬
一 婚事
13类(7101~ 7113/7191~ 7193)
约 85条
二 生育
9类(7201~ 7209/7291~ 7293)
三 丧葬
11类(7301~ 7311/7391~ 7393)
捌 节 日
一 春节
14类(8101~ 8114/8191~ 8193)
约 90条
二 元宵节
3类(8201~ 8203/8291~ 8293)
三 清明节
3类(8301~ 8303/8391~ 8393)
四 端午节
2类(8401~ 8402/8491~ 8493)
五 中秋节
2类(8501~ 8502/8591~ 8593)
六 其他节 日
12类(8601~ 8612/8691~ 8693)
玖 说唱表演
一 口彩禁忌
6类(9101~ 9106/9191~ 9193)
约 90条
二 俗语
7类(9201~ 9207/9291~ 9293)
三 歌谣
3类(9301~ 9303/9391~ 9393)
四 曲艺戏剧
2类(9401~ 9402)
五 故事吟诵
3类(9501~ 9503)
合计 9类
35类
330类
约 86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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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调查条目
调查人应按照表 A. 2 中的调查条目进行调查和记录 。
表 A.2 调查条目表
序号
小类
条目说明
1101
房子(整体外观)
平房 , 楼 房 , 单 排 房 , 多 进 房 , 四 合 院 式 , 吊 脚楼 ,干栏式 , 围屋 ,茅屋 ,窑洞
1102
堂屋(正房居中的一间 , 内部)
—
1103
厨房(内部)
火塘间
1104
屋脊
五脊六兽
1105
屋顶
坡顶 , 一 面 坡 , 两 面 坡 , 四 面 坡 , 多 层 坡 , 拱顶 , 圆顶 ,平顶
1106
瓦(包括其他铺屋顶用的材料)
草的 ,树皮的 ,竹片 的 ,石 片 的 ,玻 璃 瓦(取 光 线用的) ,屋脊瓦 ,房檐瓦
1107
墙
泥墙 ,石墙 ,木板墙 ,木头墙(木楞子) ,竹篾墙
1108
马头墙(山墙顶部马头形的部分)
单层的 ,多层的
1109
骑楼(楼房向外伸出在人行道上的部分)
—
1110
门
大门 , 院门 , 拱 门 , 石 库 门 , 八 字 门 , 矮 门 (大 门外侧的) ,带门楼的
1111
门墩
石头的 ,木头的
1112
窗户
木 格 窗 , 砖 石 雕 窗 , 天 窗 , 飘 窗 ( 突 出 墙 体的) ,支摘窗(可以支撑起来和摘下的)
1113
天井
—
1114
院子
四合院
1115
篱笆
木头的 ,竹子的 ,树枝的 ,荆条的
1116
胡同
石板路 ,鹅卵石路
1117
村庄(整体外观)
平地上的 , 山 坡 上 的 , 有 寨 门的 , 有 造 型 的 (如八卦村,船形村)
1191
住宅增补 1
—
1192
住宅增补 2
—
1193
住宅增补 3
—
1201
厕所(旧式的)
茅棚式 ,房屋式 ,猪圈式 ,缸式 ,桶式 ,坑式
1202
畜圈
猪圈 ,牛圈 ,羊圈 ,马厩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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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A.2 调查条目表 (续)
序号
小类
条目说明
1203
家禽的窝棚
鸡的 ,鸭的
1204
粮仓
—
1205
窖
地窖 ,菜窖 ,水窖
1206
水井
吊水井 , 舀水井
1207
亭子
风景亭 ,碑亭 ,钟亭 ,井亭 ,凉亭
1208
牌楼
村口的 ,城口的 ,街上的
1209
牌坊
功德牌坊
1210
碓坊
水碓 , 臼
1211
磨坊
磨(mò)
1212
油坊
—
1213
窑
砖窑 ,瓦窑 , 陶瓷窑 ,石灰窑
1214
桥
拱桥 ,独木桥 ,木板桥 , 吊 桥 , 风 雨 桥(廊 桥) , 丁步(石墩子) ,栈桥 ,引水桥(渡槽)
1215
笕
房檐下的 , 田间的 ,竹子的 ,木头的
1291
其他建筑增补 1
—
1292
其他建筑增补 2
—
1293
其他建筑增补 3
—
1301
奠基
挖地基 ,垒墙脚
1302
垒墙
干打垒 ,干 打 垒 的 工 具 , 打 土 坯 , 垒 土 坯 墙 , 砌砖墙
1303
上梁
—
1304
封顶
—
1391
建筑活动增补 1
—
1392
建筑活动增补 2
—
1393
建筑活动增补 3
—
2101
灶
较简陋可移动的 , 只用铁架支撑的 ,火塘
2102
锅
饭锅 ,菜锅
2103
甑子
—
2104
烧火的用具
铲子 ,夹子 , 吹火筒 ,风箱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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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A.2 调查条目表 (续)
序号
小类
条目说明
2105
水桶
井桶(吊水用的) ,泔水桶
2106
勺子(舀水的)
木勺 ,竹瓢(箪子) ,瓜瓢
2107
笊篱
竹篾的 ,柳条的 ,铁丝的
2108
炊帚
—
2109
做食品的模子
做面食的 ,做清明馃的
2110
臼(捣蒜 、捣胡椒等用的)
石头的 ,木头的
2111
碗
木碗 ,竹碗 , 陶碗
2112
碗柜(放碗碟 、菜肴 、作料等的柜子)
—
2113
筷筒
竹子的 ,木头的 , 陶瓷的 ,编织的
2191
炊具增补 1
—
2192
炊具增补 2
—
2193
炊具增补 3
—
2201
床
木床 ,竹床 ,架子床 ,罗汉床 , 吊床
2202
炕
—
2203
摇篮
—
2204
席子
竹篾席 ,竹片席 ,草席 ,苇席
2205
枕头
玉枕 ,瓷枕 ,木枕 ,竹枕
2291
卧具增补 1
—
2292
卧具增补 2
—
2293
卧具增补 3
—
2301
桌子
八仙桌 ,炕桌 , 圆桌 ,方桌
2302
案子(狭长的桌子)
—
2303
茶几
—
2304
椅子
太师椅 ,竹椅 ,藤椅 ,躺椅
2305
凳子
长条形板凳 ,方凳 , 圆凳 ,小凳子 ,马扎
2306
踏床(坐时放脚的矮几)
床前的 ,椅子前的 ,宝座前的
2307
蒲团
—
2308
小孩的座椅(一种婴儿车 ,小孩坐在里面 ,可固定身体)
木头的 ,竹子的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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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A.2 调查条目表 (续)
序号
小类
条目说明
2309
小孩的站桶(一种较高的木桶 ,
中有隔层 ,下可放火盆)
木头的
2391
桌椅板凳增补 1
—
2392
桌椅板凳增补 2
—
2393
桌椅板凳增补 3
—
2401
脸盆
木头的 ,石头的 ,铜的
2402
脸盆架
—
2403
澡盆
澡桶 ,澡缸
2404
马桶
带盖的 ,不带盖的
2405
扫帚
竹子的 ,棕的 ,茅穗的 ,高粱穗的 ,黍子穗的
2406
晾衣竿
笐 ,竹竿 ,架子
2407
灯
油灯 ,风灯 ,马灯 ,汽灯
2408
烤火的用具
火炉 ,火盆 ,烘篮 ,烘桶 ,烘凳
2409
扇子
蒲扇 ,麦秸编的
2410
坛子
酒坛子 ,菜坛子
2411
缸
水缸 ,酒缸 ,米缸 , 陶的 ,石头的
2412
箱子
木头的 ,竹子的 ,柳条的
2413
衣柜
立柜 , 卧柜 ,盖柜
2414
粮柜
柜式的 ,箱式的 ,带活动木板的
2415
篮子
竹子的 ,柳条的 ,藤 条 的 , 荆 条 的 , 草 编 的 , 装 菜的 ,装豆腐的 ,装猪草的
2416
背小孩的用具
背篓 ,背椅 ,背包 ,背带
2417
轿子(非花轿)
驮轿 ,滑竿
2418
畜圈里的槽
猪槽 ,马槽 ,石头的 ,木头的
2419
狗气杀(带栅栏的家禽食具 ,
可防止狗等抢食)
—
2420
猫叹气(带盖的竹器 ,大肚 ,长颈 ,
用于盛放咸鱼等食品 ,可防止猫等偷吃)
—
2491
其他用具增补 1
—
2492
其他用具增补 2
—
17
GB/T 46236.3—2025
表 A.2 调查条目表 (续)
序号
小类
条目说明
2493
其他用具增补 3
—
3101
上衣
褂 子 (中 式 的 单 上 衣) , 对 襟 衣 , 大 小 襟 衣 , 马褂 ,棉衣
3102
裤子
开裆裤 ,灯笼裤 ,马裤 ,棉裤
3103
内衣
汗衫 ,背心 ,短裤 ,兜肚
3104
袍子(中式的长衣服)
长袍(男子穿的中式长衣) ,旗袍 ,棉袍
3105
裙子
筒裙 ,百褶裙 ,连衣裙
3106
围裙
—
3107
围嘴
—
3108
蓑衣
—
3191
衣裤增补 1
—
3192
衣裤增补 2
—
3193
衣裤增补 3
—
3201
帽子
老人的 ,成人的 ,童帽
3202
斗笠
草帽
3203
头巾
男式的 ,女式的 ,羊肚子手巾 ,包头
3204
布鞋
男式的 ,女式的 ,小 孩 的 , 千 层 底 的 , 绣 花 鞋 , 虎头鞋 ,棉鞋
3205
鞋垫
绣花的 ,绣字的
3206
木屐
—
3207
草鞋
麻鞋
3208
小脚鞋
—
3291
鞋帽增补 1
—
3292
鞋帽增补 2
—
3293
鞋帽增补 3
—
3301
头饰(戴在头上的)
银冠 ,花冠 ,羽冠
3302
发饰(插在头发上的)
簪 ,钗 ,梳篦 ,羽毛 ,头花
3303
耳饰
耳环 ,耳坠 ,耳钉 ,耳线
3304
项饰
项链 ,项圈 ,项丝 , 串珠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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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A.2 调查条目表 (续)
序号
小类
条目说明
3305
胸饰
胸针 ,胸花
3306
腰饰
玉佩 ,佩刀 ,带钩 ,带环
3307
手饰
手镯 ,手链 ,戒指 ,扳指
3308
脚饰
脚镯 ,脚链
3309
汗巾(长条形 、擦汗用的)
汤布
3310
手绢(手工的)
绣花的 ,绣字的
3311
包(背的或提的)
挎的 ,背的 ,提的 ,包袱 ,褡裢
3312
荷包(随身携带 、装零钱和零星东西的小包)
—
3391
首饰等增补 1
—
3392
首饰等增补 2
—
3393
首饰等增补 3
—
4101
馒头
方的 , 圆的
4102
米饭
糯米饭 ,八宝饭 ,二米饭
4103
稀饭
大米 粥 , 小 米 粥 , 绿 豆 粥 , 菜 粥 , 玉 米 糊 , 面糊 ,疙瘩汤 ,泡饭
4104
面条
手拉面 ,挂面 ,刀削面 ,面片
4105
米粉(条形的)
圆粉 ,宽粉 ,扁粉 ,饵丝 ,粉干
4106
饼
烧饼 ,火烧 ,烙饼 , 葱 油 饼 , 馕 , 煎 饼 , 黄 金 饼 , 酥饼 , 肉夹馍
4107
包子
小笼包 ,灌汤包 ,烧麦
4108
饺子
水饺 ,蒸饺 ,锅贴 ,水煎包
4191
主食增补 1
—
4192
主食增补 2
—
4193
主食增补 3
—
4201
糕点(当地出产的)
蛋糕 ,发糕 ,麻花 ,桃酥 ,核桃饼 ,杏仁饼 ,老婆饼
4202
面制品(农家自制 自食的)
焦圈 ,炸糕
4203
米制品(农家自制 自食的)
糍粑 ,江米条 ,米豆腐
4204
杂粮制品
窝窝 头 , 玉 米 饼 , 地 瓜 干 , 红 薯 粉 , 蕨 粉 , 粉条 ,粉丝
19
GB/T 46236.3—2025
表 A.2 调查条目表 (续)
序号
小类
条目说明
4205
豆制品
豆花 ,豆 腐 干 , 豆 腐 皮(千 张) , 豆 汁(制 绿 豆 粉时剩下来的汁) ,炸豆腐 ,臭豆腐
4206
奶制品
酸奶 ,奶酪 ,奶皮 ,酥油
4207
糖果
麻糖 ,酥糖 ,梨膏糖 ,麦芽糖 ,姜糖 ,牛皮糖
4208
酒
黄酒 ,江米酒(酒酿 、醪糟) ,药酒
4209
茶
茶叶 ,油茶 ,酥油茶
4210
烟
烟叶 ,烤烟(烤干的烟叶) ,烟丝
4291
副食增补 1
—
4292
副食增补 2
—
4293
副食增补 3
—
4301
家常菜(农家平时最常吃的)
例如 :炒青菜 ,辣椒炒酸菜 ,猪肉炖粉条
4302
干菜
霉干菜 ,干豆角 ,茄子干 ,萝 卜干 ,黄瓜干 ,笋干
4303
肉干
鱼干
4304
腌菜(腌制的蔬菜)
酸菜 ,咸菜 ,酱菜 ,泡菜 ,泡椒
4305
腊味
腊肉 ,腊鱼 ,腌肉 ,腌鱼 ,熏肉 ,熏鱼
4391
菜肴增补 1
—
4392
菜肴增补 2
—
4393
菜肴增补 3
—
5101
田地
水田 ,梯田 ,坡地 , 山地
5102
耕田
—
5103
耙田
—
5104
插秧
—
5105
施肥
沤肥 ,烧草木灰 ,浇粪 ,上圈肥 ,撒灰
5106
赶麻雀
稻草人 ,假人 ,挂红布条
5107
收获
割稻子 ,割麦子 ,掰玉米 ,挖红薯 ,摘棉花
5108
脱粒
打场 ,打稻子 ,打麦 子 , 打 豆 子 , 打 油 菜 籽 , 打 芝麻 ,搓玉米
5109
使净
扬场 ,用筛子筛 ,用风车扬 ,用簸箕簸
5110
草垛
稻草垛 ,麦秸垛 ,地上的 ,缠在树上的
20
GB/T 46236.3—2025
表 A.2 调查条目表 (续)
序号
小类
条目说明
5191
农事增补 1
—
5192
农事增补 2
—
5193
农事增补 3
—
5201
锄
松土的 ,锄草的 ,掘地的
5202
扁担
平的 ,两头带垂钩的 ,楤(两头尖的) ,竹子的
5203
簸箕(撮 、簸粮食用的)
斗形的 , 圆盘形的
5204
有梁的簸箕(挑柴草用的)
底部畚箕式的 ,用木条或竹片做成架子式的
5205
箩筐
盛粮 食 的 , 盛 农 肥 的 , 粪 筐 , 大 的 , 小 的 , 带 盖的 ,不带盖的
5206
背篓
双肩背的 ,单肩挎的 ,额头顶的
5207
农用车(非机动的)
独轮车 ,板车 ,马车 ,牛车
5208
刀(农具)
柴刀 ,草刀 ,镰刀 ,砍刀 ,铡刀
5209
耙子(耙 pá,聚拢柴草 、翻谷物等用的)
钉耙 ,粪耙 ,铁耙 ,木耙 ,竹耙
5210
犁
—
5211
耙(bá,碎土平地的)
钉齿耙 , 圆盘耙 ,木齿耙
5212
水车
脚蹬的 ,手摇的
5213
脱粒的用具
打稻桶 ,连枷 ,碾子(碾谷物的)
5214
筛子
谷筛 ,米筛 ,面筛(粉筛)
5215
风车(吹粮食使净的)
—
5216
晒簟
—
5291
农具增补 1
—
5292
农具增补 2
—
5293
农具增补 3
—
5301
泥瓦工
泥刀 ,泥桶 ,坠子
5302
石工
打石料 ,石雕
5303
窑工
制坯 ,坯子 ,烧窑
5304
木工
墨斗 ,鲁班尺 ,手工钻 ,木马
5305
篾工
刮刀 ,编竹席 ,编箩筐
5306
编织(编织器具)
藤器 ,柳条器 ,荆条器 ,麦秸器 ,草编器
21
GB/T 46236.3—2025
表 A.2 调查条目表 (续)
序号
小类
条目说明
5307
雕花
木雕 ,竹雕 ,雕花门 窗 ,雕 花 隔 扇 ,雕 花 牛 腿(悬臂梁与挂梁之间的构造)
5308
绘画(在家具等上)
家具绘画 ,壁画
5309
漆工
漆器
5310
理发
剃刀布 ,剃头挑子
5311
裁缝
熨斗 ,烙铁 ,裁缝铺
5312
鞋工
纳鞋底 ,铁拐子 ,锥子 ,楦子 ,鞋样
5313
锢露(用熔化的金属堵塞金属器物的漏洞)
锢露锅 , 吆喝(指叫卖声 ,下同)
5314
锔(用锔子连合破裂的陶瓷器等)
锔碗 ,锔盆 ,锔缸 ,锔锅 , 吆喝
5315
磨刀
磨刀架 ,磨刀石 , 吆喝
5316
做棕绷
棕绷
5317
弹棉花
弓 ,锤 ,棉絮
5318
纺织
纺纱 ,织布 ,纺车 ,纺锤 ,织布机 ,土布
5319
染布
染缸 ,染料 ,蜡染 ,染坊
5320
刺绣
绣架 ,绣法 ,苏绣 ,湘绣 ,蜀绣 ,粤绣
5321
剪纸
刻纸 , 阴刻 , 阳刻
5322
泥塑
泥人儿
5323
吹糖人儿
画糖人儿 ,糖人儿 , 吆喝
5324
爆米花
转炉 , 吆喝
5391
手工艺增补 1
—
5392
手工艺增补 2
—
5393
手工艺增补 3
—
5401
商店(传统的小商店)
杂货铺 ,小卖部 ,代销店 ,经销店
5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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