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DB34/T 5095-2025 畜禽养殖场细菌耐药性水平评价技术规范 > 下载地址1
DB34/T 5095-2025 畜禽养殖场细菌耐药性水平评价技术规范
- 名 称:DB34/T 5095-2025 畜禽养殖场细菌耐药性水平评价技术规范 - 下载地址1
- 类 别:食品地方标准
- 下载地址:[下载地址1]
- 提 取 码:
- 浏览次数:3
发表评论
加入收藏夹
错误报告
目录| 新闻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资料介绍
以下是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 5095-2025 畜禽养殖场细菌耐药性水平评价技术规范》的详细内容总结:
一、范围
- 适用于安徽省内畜禽养殖场(猪、鸡、鸭、牛、羊等)的细菌耐药性水平评价。
- 规定了样品采集、菌株分离鉴定、耐药性监测、结果判定与评价的全流程技术要求。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 包括GB 4789.1(微生物检验总则)、GB 19489(实验室生物安全)、NY/T系列(动物源细菌采样、药敏测试及分离鉴定规程)等。
- 引用《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管理菌株。
三、术语和定义
- 最低抑菌浓度(MIC):抑制微生物生长的最低药物浓度。
- 折点(Breakpoint):区分敏感(S)、中介(I)、耐药(R)的MIC临界值。
- 敏感/中介/耐药:基于MIC与折点的比较结果(定义见3.3-3.5)。
四、样品采集、记录与保存
- 采样要求:
- 按养殖场类型(鸡、鸭、猪、羊、奶牛)采集,每场5~10份样本。
- 同圈舍同种菌限1株;每场指示菌(如大肠杆菌)≤10株,致病菌(如金葡菌)≤5株。
- 依据NY/T 4141操作。
- 采样记录:
- 填写《采样记录表》(附录A),记录养殖场用药史、饲料来源、动物健康状况等。
- 不同用药动物群需分开记录。
- 样品保存:
- 0℃~10℃冷藏,48小时内完成细菌分离。
五、菌株分离鉴定与记录
- 分离鉴定方法:
- 金黄色葡萄球菌:按NY/T 4145;
- 肠球菌:按NY/T 4147;
- 大肠埃希菌:按NY/T 4149。
- 记录要求:
- 填写《细菌分离鉴定记录表》(附录B),包括菌株编号、鉴定结果、保存方式等。
六、细菌耐药性监测项目与操作
- 监测菌种与药物:
- 革兰氏阳性菌(金葡菌、肠球菌):红霉素、克林霉素等10种药物(附录C)。
- 革兰氏阴性菌(大肠杆菌):氨苄西林、粘杆菌素等9种药物(附录D)。
- 试验方法:
- 微量肉汤稀释法(NY/T 4142),测定MIC值。
七、结果判定与水平评价
- 判定标准:
- 依据附录C(阳性菌)、附录D(阴性菌)的折点,将MIC结果分为敏感(S)、中介(I)、耐药(R)。
- 示例:
- 红霉素:≤0.5μg/mL(S),1-4μg/mL(I),≥8μg/mL(R);
- 氨苄西林:≤8μg/mL(S),16μg/mL(I),≥32μg/mL(R)。
- 耐药率计算:
- 敏感率(%) = (敏感菌株数/总菌株数) × 100%
- 中介率(%) = (中介菌株数/总菌株数) × 100%
- 耐药率(%) = (耐药菌株数/总菌株数) × 100%
- 结果记录:
- 阳性菌填写附录E表,阴性菌填写附录F表,记录MIC值、判定结果及耐药率。
八、生物安全要求
- 实验室需符合GB 4789.1和GB 19489的安全标准。
- 废弃物按生物安全规范处理。
- 菌株保藏管理遵循《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
附录(资料性)
- 附录A:采样记录表(养殖场信息、样品来源、用药情况等)。
- 附录B:细菌分离鉴定记录表(菌株编号、鉴定结果)。
- 附录C:革兰氏阳性菌耐药性判定参考值(10种药物折点)。
- 附录D:革兰氏阴性菌耐药性判定参考值(9种药物折点)。
- 附录E:阳性菌药敏试验结果表(MIC值、判定结果、耐药率)。
- 附录F:阴性菌药敏试验结果表(同上)。
核心要点总结
- 标准化流程:从采样到评价形成闭环,确保数据可比性。
- 关键限制:菌株数量(每场≤10株指示菌)、保存时效(48h)、统一方法(微量肉汤稀释法)。
- 核心输出:通过耐药率(S/I/R)量化养殖场细菌耐药水平。
- 安全合规:强调生物安全及菌株规范管理。
注:标准中部分药物名称存在笔误(如"头孢噻噻呋呋"应为"头孢噻呋"),实际应用需以法规正版文本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