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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5398-2026 社会面小场所安全风险分类分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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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13.200 CCS A 90

江苏 省地 方标 准

DB32/T 5398—2026

社会面小场所安全风险分类分级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the classification and grading of safety risks in

small social places

2026-07-20 发布 2026-08-20 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DB32/T 5398—2026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场所类别 1

5 风险分类 1

6 风险分级 2

附录 A(规范性) 社会面小场所类型 3

附录 B(规范性) 社会面小场所风险分级规则 8

参考文献 11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应急管理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江苏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江苏省应急管理厅、江苏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江苏安盾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汝、朱劼、高岳毅、贺钢锋、邓小波、王兴春、随欣、于正广、陶小荣、李郁昱、何海波、陈妍、蒋俊、朱爱国、孙北东、邢培育、陆海平、资帅、张斌、高振宁、吕颖、丁雨晴。

1 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社会面小场所的场所类别,规定了安全风险分类和分级规则。

本文件适用于社会面小场所安全风险的分类分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社会面小场所 small social place

分布在街区、村(社区)等社会面上的,主要面向公众提供服务和经营活动的各类小型场所。注:包括餐饮、旅馆、商超等。

3.2

风险 risk

发生不期望安全事件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性的综合性度量。

[来源:GB/T 45420—2025,3.1.1]

3.3

承载人数 passenger capacity

社会面小场所内能容纳的最大人数。

4 场所类别

社会面小场所按照附录 A 分为 12 大类:餐饮、旅馆、商超、社会服务场所、维修场所、医疗机构、教育培训机构、娱乐场所、仓储场所、小生产加工厂(家庭作坊)、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单位和其他场所。

5 风险分类

5.1 分类原则

根据社会面小场所日常经营中涉及的固有风险,按核心设施状态、直接致灾因素与典型风险场景进行系统性划分。

5.2 风险类型

风险类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

——安全疏散风险:与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设置、畅通及有效性相关的风险;

1

——消防设施器材风险:与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完好及有效状态相关的风险;

——电气设备及线路风险:与电气设备安装使用、线路敷设及老化等相关的风险;

——瓶装液化气使用风险:与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储存、使用及连接安全相关的风险;

——管道天然气使用风险:与管道天然气的安装、使用及维护安全相关的风险;

——其他燃料使用风险:与使用除管道天然气、瓶装液化气外其他燃料相关的风险;

——装饰装修及危险作业风险:与装饰装修活动及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相关的风险;

——“三合一 ”场所风险:因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功能混合设置于同一空间所产生的风险;

——易燃易爆物品储存风险:与场所内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相关的风险。

6 风险分级

6.1 分级原则

依据社会面小场所的各类风险驱动因素及其叠加效应,综合评估其事故发生概率与可能造成的事故等级进行风险分级。

6.2 风险等级

风险从高到低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四个等级,分别用红、橙、黄、蓝表示。

6.3 风险判定

风险等级应基于场所涉及的风险类型、承载人数、是否占用多层空间、是否存在突出隐患等因素综合判定,并考虑多因素耦合影响,具体分级规则按附录 B。

2

附录 A

(规范性)

社会面小场所类型

社会面小场所类型划分见表 A .1。

表 A.1 社会面小场所类型

大类

亚类

说明

餐饮

正餐

在场所内提供以中餐、晚餐为主的各种中西式炒菜和主食,并由服务员送餐上桌的餐饮生产经营单位

快餐

在场所内或通过特定设备提供快捷、便利餐饮的生产经营单位

饮料及冷饮

在场所内以提供饮料和冷饮为主的店铺,包括茶馆、咖啡馆、酒吧等

餐饮配送

根据协议或合同,为各机构提供餐饮配送服务的生产经营单位

外卖送餐

根据消费者的订单和食品安全的要求,选择适当的交通工具、设备,按时、按质、按量送达消费者,并提供相应单据的生产经营单位

小吃

提供全天就餐的简便餐饮服务,包括路边小饭馆、农家饭馆、流动餐饮和单一小吃等餐饮服务

其他餐饮

其他未列明的餐饮生产经营单位

旅馆

旅游饭店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的旅游饭店和具有同等质量、水平的饭店

一般旅馆

未纳入星级评定体系且未按连锁化标准运营的独立型住宿餐饮经营旅馆

经济型连锁酒店

采用统一品牌、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连锁经营模式,以提供安全、卫生、便捷的标准化住宿服务为核心的住宿经营旅馆

民宿

利用住宅类闲置房屋,由城乡居民或合法经营主体提供的、具有本地特色和家庭氛围的短期住宿服务

露营地

在游览景区或其他地域,为自驾游、自行车游客及其他游客外出旅行提供使用自备露营设施或租借小木屋、移动别墅、房车等住宿和生活场所

其他旅馆

包含电竞酒店等其他未单独列明但以提供住宿服务为核心业务的场所

商超

小市场

经营生鲜、食品、日用品等大众化实用品,以小型市场形式运营的生产经营综合体

便利店

以满足顾客便利性需求为主要目的,以小型超市形式运营的生产经营单位

食品、饮品及烟草制品

专售店

从事粮油、食品、饮品及烟草制品销售的生产经营单位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

售店

从事纺织面料、纺织品、服装、鞋、帽及各种生活日用品销售的生产经营单位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

从事文具、体育用品、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数字出版物、首饰、工艺美术品、收藏品、照相器材及其他文化用品销售的生产经营单位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售店

从事各种化学药品、生物药品、中药、医疗用品及器材销售的生产经营单位

汽车及零配件销售店

从事汽车整车、零部件销售及相关配套服务(如充电设施运营)的生产经营单位

3

表 A.1 社会面小场所类型( 续 )

摩托车及零配件销售店

从事摩托车整车及零部件销售的生产经营单位

电动自行车及零配件销售店

从事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其零配件销售的生产经营单位

自行车及零配件销售店

从事人力自行车及其零配件销售的生产经营单位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售店

从事家用电器和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通信设备、电子元器件及办公设备销售的生产经营单位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售店

从事五金用品、家具和装修材料销售的生产经营单位

生活用燃料零售店

从事生活用煤、煤油、酒精、薪柴、木炭以及罐装液化石油气等销售的生产经营单位

烟花爆竹零售店

依法取得经营许可销售鞭炮、烟花、礼花弹等各类烟花爆竹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

种子农资销售店

从事种子和肥料、农药、农膜、农具等农业生产所需物资销售的生产经营单位

其他商超

包括眼镜店、花店、渔具店、劳保用具店、礼品回收店等其他未列明的小型零售经营单位

社会服务场所

托儿所

为婴幼儿提供全日制或半日制的照料、看护、早期发展引导和基础保育服务的婴幼儿照护机构

托管机构

为学龄儿童在放学后、节假日或家长无法照看时段提供临时看护、作业辅导、兴趣活动及基本生活照料(如餐食)等服务的非教育类社会服务机构

养老机构

为 60 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护理、精神慰藉等综合性服务的社会服务机构,涵盖住宿、日间照料等模式,满足多样化养老需求,如养老院、康养中心等

儿童福利机构

为困境儿童(如孤儿、弃婴、残疾儿童等)提供生活养育、医疗康复、教育辅导等服务的公益性机构

精神卫生福利机构

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专业化护理、康复治疗、心理疏导及生活照料的福利性机构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

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临时性救助、教育疏导、返乡帮扶等服务的公共服务机构

家政公司

提供家庭保洁、照护、护理等家政服务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钟点工、住家保姆等多种服务形式

洗染店

提供干洗、湿洗服务的生产经营单位

理发及美容店

提供理发、美发、美容、美甲、刺青纹身等服务的生产经营单位

洗浴和保健养生场馆

提供洗浴以及温泉、水疗等服务的生产经营单位

摄影扩印广告场馆

提供证件拍照、人像摄影、排版印刷、广告设计等服务的生产经营单位

婚介婚庆服务单位

提供婚姻介绍、婚庆典礼等服务的生产经营单位

殡葬服务单位

提供殡葬有关各类服务的生产经营单位

房产中介租赁公司

提供房产咨询、评估、经纪、租赁等服务的生产经营单位

4

邮局及快递服务站

提供信件、印刷品、包裹寄递、汇兑、报刊发行等邮政基础服务,以及快递服务、其他寄递相关服务的生产经营单位

其他服务单位

包括月子中心、清洁服务店、宠物服务店、旅游服务公司、装饰装修公司、汽车租赁公司、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开锁服务等其他未列明的生产经营单位

维修场所

汽车维修店

为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车、小型客车等机动车提供维护、检测、小修、专项修理及更换配件等服务的生产经营单位

摩托车维修店

从事两轮或三轮摩托车(含燃油、电动摩托车)的维护保养、故障诊断、零部件更换及小修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

电动自行车维修店

为符合国家标准的非机动车类电动自行车提供电池、电机、控制器、车胎、刹车、车架等部件检测、更换与维修服务的生产经营单位

自行车维修店

为人力驱动的普通自行车(含山地车、公路车、城市通勤车等)提供补胎、调刹、链条保养、变速器调试、车架校正等日常维护与简单修理服务的生产经营单位

计算机和办公设备维

修店

提供计算机及各种办公设备修理服务的生产经营单位

家用电器修理店

提供电视、音响等家用视频、音频产品,洗衣机、电冰箱、空调等日用电器维修服务的生产经营单位

其他日用产品修理店

包括提供鞋和皮革修理、家具和相关物品修理以及其他未列明维修服务的生产经营单位

医疗机构

小医院

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疗养院等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街道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部(所)等

专业公共卫生服务

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

其他医疗机构

包括健康体检、临床检验、医养中心等其他未列明的医疗机构

教育培训机构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审批或备案,面向劳动者开展以提升就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为目标的非学历、短期、实操性培训活动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

体育培训机构

提供各类体育运动培训活动的机构,包括健身房等

文化艺术培训机构

提供音乐、美术、舞蹈等各类文化艺术培训活动的机构

科技竞赛培训机构

提供科技类竞赛培训活动的机构

学科类培训机构

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教学培训的机构

成人助学助考机构

提供专升(转)本、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等辅导培训的机构

教育辅助服务机构

提供教育检测、评价、考试、招生、出国留学等服务活动的机构

其他教育机构

包括宗教院校等其他未列明的教育机构

娱乐场所

室内娱乐活动场所

歌舞厅、电子游艺厅、网吧、棋牌室和其他提供室内娱乐活动的经营性场所

游乐园

面向公众开放,通过设置机动游乐设施、无动力游乐设施、主题体验项目及其他配套服务设施,为游客提供休闲、娱乐、体验等功能的经营性场所

剧本类活动场所

提供密室逃脱、剧本杀、实景推理等沉浸式娱乐活动的经营性场所

5

彩票店(站)

提供体育彩票、福利彩票和其他彩票服务的经营性

娱乐中介服务机构

依法设立,在文化、娱乐领域为供需双方提供艺人经纪、演出撮合、票务代理、内容合作对接等有偿居间或代理服务的经营性机构

其他娱乐场所

其他未列明的娱乐场所

仓储场所

低温仓储场所

使用制冷设备维持低温环境,用于储存冷藏冷冻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如冷库、冷链仓库等

危险品仓储场所

经批准储存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放射性物品等高危物质的生产经营单位,如危化品仓库、油气储罐区、烟花爆竹库等

农产品仓储场所

储存谷物、棉花等农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

其他仓储场所

包括物流公司、中药材仓储等其他未列明的仓储生产经营单位

小生产加工厂(家庭作坊)

农副食品加工厂

以农、林、牧、渔业产品为原料进行的谷物磨制、饲料加工、植物油和制糖加工、屠宰及肉类加工、水产品加工,以及蔬菜、水果和坚果等食品加工的生产经营单位

食品制造厂

从事焙烤食品、糖果、巧克力及蜜饯、方便食品等制造的生产经营单位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

造厂

从事酒类、饮料和精制茶等制造的生产经营单位

纺织厂

从事棉、麻、毛、丝、化纤等纺织加工的生产经营单位

纺织服装、服饰厂

从事机织、针织和钩针等服装和服饰制造的生产经营单位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厂

从事皮革鞣制、皮革制品、毛皮鞣制及制品、羽毛(绒)加工及制品和鞋业等制造加工的生产经营单位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厂

从事木材、人造板、木质制品和竹、藤、棕、草等制品制造的生产经营单位

家具制造厂

从事木质、竹、藤、金属、塑料等家具制造的生产经营单位

造纸和纸制品厂

通过物理和化学方法生产纸浆、纸、纸板及其加工制品的生产经营单位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厂

提供印刷、装订及印刷相关服务的生产经营单位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厂

从事文教办公用品、乐器、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体育用品、玩具、游艺器材和娱乐用品制造的生产经营单位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厂

从事基础化学原料、肥料、农药、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合成材料、专用化学产品、日用化学品制造的生产经营单位

医药制造厂

加工制造化学药品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中药饮片、中成药、兽用药品、生物药品制品、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的生产经营单位

化学纤维制造厂

从事再生纤维素纤维、合成纤维、生物基化学纤维等各类化学纤维及衍生制品制造的生产经营单位

橡胶和塑料制品厂

从事橡胶制品或塑料制品制造的生产经营单位

非金属矿物制品厂

从事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水泥及石膏制品、建筑用砖瓦石材、玻璃及玻璃纤维制品、陶瓷、耐火材料、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材料制造

6

金属制品厂

从事金属制品制造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生产结构性金属构件、各类金属工具、集装箱与金属包装容器、金属丝绳制品、建筑及安全防护金属制品、搪瓷制品、金属日用品、铸造件及其他金属制品

通用设备制造厂

从事通用设备制造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涵盖锅炉及原动设备、金属加工机械、物料搬运设备、泵阀压缩机及类似机械、轴承齿轮传动部件、烘炉风机包装设备、文化办公机械、通用零部件等设备的制造活动

其他生产加工场所

其他未列明的小型生产加工场所

再生物资

回收与批发单位

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

单位

将可再生的废旧物资回收,并批发给制造企业作初级原料的生产经营单位

其他场所

宗教活动场所

在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

种植园

对各种农作物进行种植活动的场所,包括谷物种植,豆类、油料和薯类种植,棉、麻、糖、烟草种植,蔬菜、食用菌及园艺作物种植,水果种植,坚果、含油果、香料和饮料作物种植,中药材种植,草种植及割草等种植

林苗林木厂

从事林木育种和育苗、造林和更新、森林经营、管护和改培、木材和竹材采运和林产品采集的生产经营单位

养殖场

从事畜禽(如猪、牛、羊、鸡、鸭等)或水生动物(如鱼、虾、贝、藻类等)的人工繁育、集中饲养或养殖,并以获取产品或种源为目的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陆地畜禽养殖场(户)和海水、淡水水产养殖场

金融机构

提供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保险服务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网点、农村合作社、信贷公司、典当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营业网点等

法律服务场所

提供律师及相关法律服务,公证服务和其他法律服务活动的场所。包括律师事务所等

其他

其他未列明的生产经营单位

7

8

附录 B

社会面小场所风险分级规则

社会面小场所风险分级规则见表 B .1。

表 B.1 社会面小场所风险分级规则

序号

场所类型

红色(重大风险)

橙色(较大风险)

黄色(一般风险)

蓝色(低风险)

1. 承载人数≥30 人+使用瓶装液化气

2. 承载人数≥30 人+使用管道天然气或其他燃料+存在突出隐患

3.“三合一 ”场所+存在突出隐患

1. 承载 人数 10~29 人 + 使用 瓶装 液化气

2. 承载 人数 10~29 人 + 使用 管道 天然气或其他燃料+存在突出隐患

3.“三合一 ”场所

4. 占用多层空间+存在突出隐患

1. 使用瓶装液化气

2. 使用管道天然气

3. 使用其他燃料

4. 存在突出隐患

2. 承载人数≥30 人+存在突出隐患

2. 承载人数 10~29 人+存在突出隐患

1. 电动 自行 车及 零配 件销 售店 +“ 三合 一 ”场所+存在突出隐患

2.“ 三合 一 ”场所 +占用 多层 空间 + 存在 突出隐患

3. 烟花爆竹零售店

1. 电动自行车及零配件销售店+“三合一 ”场所

2.“三合一 ”场所+存在突出隐患

1. 电动自行车及零配件销售店

2. 存在突出隐患

1. 洗浴和保健养生场馆+承载人数≥30 人+存在突出隐患

2. 托儿所+承载人数≥30 人+存在突出隐患

1. 洗浴 和保 健养 生场 馆 + 承载 人数10~29 人+存在突出隐患

2. 托儿 所 + 承载 人数 10~29 人 + 存在突出隐患

1. 养老机构+ 使用管道天然气或其他燃料

2. 殡葬 服务 单位 +“ 三合 一 ”场所

表 B.1 社会面小场所风险分级规则( 续 )

3. 托儿所+承载人数≥10 人+使用管道天然气或其他燃料+存在突出隐患

4. 托儿所+承载人数≥10 人+使用瓶装液化气

5. 养老 机构 + 承载 人数 30 人以 上 + 存在 突出隐患

6. 殡葬服务单位+“三合一 ”场所+使用瓶装液化气或管道天然气或其他燃料+存在突出隐患

7. 邮局及快递服务站+“三合一 ”场所+使用瓶装液化气或管道天然气或其他燃料+存在突出隐患

3. 托儿 所 + 承载 人数 ≥10 人 + 使用 管道天然气

4. 托儿 所 + 使用 瓶装 液化 气或 其他燃料

5. 养老机构+使用瓶装液化气

6. 殡葬 服务 单位 +“三合 一 ”场所 + 使用瓶装液化气或管道天然气或其他燃料

7. 邮局 及快 递服 务站 +“ 三合 一 ”场所 + 使用 瓶装 液化 气或 管道 天然 气或其他燃料

3. 邮局 及快 递服 务站 +“ 三合一 ”场所

1. 汽车维修店+“三合一 ”场所+存在突出隐患

2. 汽车维修店+“三合一 ”场所+装饰装修及危险作业

3. 摩托 车维 修店 +“ 三合 一 ”场所 + 存在 突出隐患

4. 摩托车维修店+“三合一 ”场所+装饰装修及危险作业

5. 电动自行车维修店+“三合一 ”场所

1. 汽车维修店+“三合一 ”场所

2. 摩托车维修店+“三合一 ”场所

3. 电动自行车维修店

1. 汽车维修店+ 装饰装修及危险作业

2. 摩托车维修店+ 装饰装修及危险作业

1. 承载人数≥30 人+存在突出隐患

1. 承载人数 10~29 人+存在突出隐患

1. 存在突出隐患

2. 承载人数≥10 人+使用管道天然气或其他燃料+存在突出隐患

3. 承载人数≥10 人+使用瓶装液化气

2. 承载 人数 10~29 人 + 使用 管道 天然气或其他燃料

3. 使用瓶装液化气

9

10

1. 室内娱乐活动场所+承载人数≥30 人+存在突出隐患

2. 剧本类活动场所+承载人数≥30 人+存在突出隐患

1. 室内 娱乐 活动 场所 + 承载 人数 10~ 29 人+存在突出隐患

2. 剧本 类活 动场 所 + 承载 人数 10~29人+存在突出隐患

1. 室内娱乐活动场所+ 存在突出隐患

2. 剧本类活动场所+ 存在突出隐患

1. 低温仓储场所+装饰装修及危险作业

2. 危险品仓储场所

1.“三合一 ”场所+存在突出隐患

2. 装饰装修及危险作业

1.“三合一 ”场所

小生产加工厂

1.“ 三合 一 ”场所 +占用 多层 空间 + 存在 突出隐患

2.“三合一 ”场所+装饰装修及危险作业

2.“三合一 ”场所+占用多层空间

3. 装饰装修及危险作业

11

12

宗教、种植园、林苗林木厂、养殖场、金融机构、法律服务场所、其他

注 1:场所风险涉及储存易燃易爆物品风险的,直接判定为红色风险场所。

注 2:存在突出隐患指至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在建筑外墙的门窗或阳台处设置广告牌、金属栅栏等障碍物,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且未设置易于从内部开启的装置;

——单层建筑面积超过 200 m2 的场所,未设置不少于 2 个安全出口,或安全出口间距小于 5 m。

注 3:场所占用多层空间指场所实际用于生产经营、仓储或居住等活动,使用空间覆盖两个及以上楼层(内部有可连通的通道),包括设有用于经营或住宿的夹层。注 4:场所风险等级应按本附录分级规则依次判定,首先判定是否为红色风险,其次为橙色风险,再次为黄色风险,均不满足的则判定为蓝色风险。

参考 文献

[ 1 ] GB/T 4754—2017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 2 ] GB/T 13869—2017 用电安全导则

[ 3 ] GB/T 20001.8—2023 标准起草规则第 8 部分:评价标准

[ 4 ] GB/T 40248—2021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 5 ] GB/T 45420—2025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技术规范

[ 6 ] GB 55037—2022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 7 ] DB32/T 4444—2023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 8 ]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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