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5376-2026 药物医嘱护理执行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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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江 苏 省 地 方 标 准
DB32/T 5376—2026
药物医嘱护理执行信息系统基本
功能要求
Basic functional requirements for the medication order nursing
execution information system
2026-04-03 发布 2026-05-03 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
本文件由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组织实施 。
本文件由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JS/TC 27)归口 。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人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通大学附属医院、东部战区总医院、苏北人民医院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医院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顾则娟 、鲁婕雨 、郭建军 、刁庆庆 、沈红五 、倪娟 、李方 、陈虹 、施赛磊 、洪震 、朱琳 、徐岚 、徐翠荣 、高春红 、杜霞荣 、陈文秀 、马靓 、殷徐雯 、杨静 、段培蓓 、刘淼 。
药物医嘱护理执行信息系统基本
功能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住院患者药物医嘱护理执行信息系统总体要求 、功能要求 、管理要求和系统运行及维护要求,其中功能要求包括系统基础功能和业务模块功能 。
本文件适用于医疗机构住院患者药物医嘱护理执行信息系统的建设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1
药物医嘱 medication order
医生根据住院患者病情需要,为达到诊治目的对患者药物治疗作出的医学指令,由医护人员 、药师共同执行 。 内容包括日期 、时间 、床号 、姓名 、年龄 、住院号 、药名 、剂量 、浓度 、给药途径 、频次 、执行时间 、特殊要求等 ,给药途径包括静脉输液 、注射(静脉注射 、肌内注射 、皮下注射 、皮内注射 、腔内注射)、口服给药 、鼻饲管给药 、灌肠给药 、雾化吸入 、皮肤贴/涂用药等 。
3.2
药物医嘱护理执行信息系统 information system for the execution of medication order in nursing
利用计算机 、网络通信等技术对药物医嘱处理 、药物交接 、摆药配药 、给药等护理执行全流程进行信息化管理的系统 。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
BID:每日两次(Bis In Die / Twice A Day)
CVC:中心静脉导管(Central Venous Catheter)
MC:中等长度静脉导管(Midline Catheter)
PDA:手持数据终端(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
PICC:经外周静脉置入中心静脉导管(Peripherally Inserted Central Catheter)
PORT:输液港(植入式给药装置)(Implantable Venous Access Port)
TID:每日三次(Ter In Die/Three Times A Day)
5 总体要求
5.1 全流程
应包括医嘱处理 、药物交接 、摆药配药 、医嘱信息和患者身份核对 、给药途径建立或确认 、给药及确
认 、给药中和结束后疗效及不良反应观察 、质量指标提取和统计分析等药物医嘱护理执行全流程中关键环节的管理 。
5.2 规范化
应根据住院患者的药物医嘱特性 、配置方法 、执行流程和制度 、医院信息系统使用等相关要求设计药物医嘱护理执行信息系统 。
5.3 闭环化
宜对药物医嘱护理执行全流程中的各关键环节进行正向和反向追溯 。
5.4 智能化
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药物医嘱护理执行过程中的信息传输 、任务分解 、自动核对 、自动统计 、自动拦截 、自动阻断 、报警提醒 、自动记录以及质量指标自动提取分析 、结果呈现等多种功能 。
5.5 可预警
根据监控结果 ,采用语音播报 、弹窗警示 、颜色标签等方式 ,对药物医嘱护理执行过程中的关键信息进行提示,包括但不限于:高警示药品 、跌倒高风险药物 、需遮 、避光的药物 、需皮试药物 、患者身份验证未通过 、未按时给药等 。
6 功能要求
6.1 系统基础功能
6.1.1 用户认证与权限管理
6.1.1.1 应通过工号和密码 、指纹 、工号和 CA 数字证书认证等方式登录系统 ,登录后系统中所有操作者均记录为登录者 。
6.1.1.2 登录系统后,应提供至少一种方式(如手动点击 、自动分类)进入护士分管患者界面 。
6.1.1.3 进入分管患者界面后,应能直接查看患者基本信息 、医嘱信息并可点击进入执行过程 。
6.1.2 记录功能
6.1.2.1 执行静脉输液 、雾化吸入等药物医嘱时,应按医嘱确认和核对 、医嘱拆分及打印 、药物交接 、摆药配药 、医嘱信息和患者身份核对 、给药途径建立或确认 、给药及确认 、给药中观察 、给药结束以及结束后观察的顺序进行记录 。
6.1.2.2 执行口服给药 、皮肤涂用等一次性执行完成的药物医嘱时,应按医嘱确认和核对 、医嘱拆分及打印 、药物交接 、医嘱信息和患者身份核对 、给药及确认 、给药结束以及结束后观察的顺序进行记录 。
6.1.2.3 应扫码和/或确认后自动实时记录药物医嘱护理执行过程中各环节的操作者和操作时间 。
6.1.2.4 所有记录应能被暂时储存以及手动和/或自动提交 。
6.1.2.5 对提交后需要修改的记录 ,应遵循上级主管部门相应规范及所在医院修改流程和规定进行修改,并保留修改过程 、修改人 、修改时间等 。
6.1.3 查询功能
6.1.3.1 应能按任一时间段查询所有患者和/或分管患者和/或某一患者的药物医嘱信息 。
6.1.3.2 应能至少提供两种患者信息(如姓名 、住院号)查询某一患者的药物医嘱信息 。
6.1.3.3 应能按静脉 、注射 、口服等不同给药途径查询患者的药物医嘱信息 。
6.1.3.4 应支持按已核对 、未配药 、未执行 、给药中 、执行完成 、已退药 、停止医嘱等不同医嘱状态查询相应类别的药物医嘱信息 。
6.1.3.5 查询某一条药物医嘱时,可在同一界面显示该医嘱护理执行的进程 。
6.1.3.6 宜提供不同药物间相互作用 、配伍禁忌 、适应症等用药说明的查询功能 。
6.1.3.7 宜能按患者姓名和药名等查询病房与药学部门对药物的交接状态 。
6.1.3.8 宜支持查询和提醒 BID、TID 等药物医嘱的下次具体执行时间 。
6.1.4 同步更新功能
6.1.4.1 应支持系统时间与北斗时源服务器实时同步更新 。
6.1.4.2 应提供手工同步和/或触发同步和/或定时同步保存更新的医嘱及护理执行信息 。
6.1.5 系统间交互功能
6.1.5.1 信息交互要求
6.1.5.1.1 宜支持与医嘱开立 、电子病历 、药学部门药物管理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管理 、合理用药监测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收费 、护理记录 、护理质量管理等系统的信息进行实时交互 。
6.1.5.1.2 各系统间交互的信息内容可根据本标准规定的功能而异 ,应包括但不限于:患者基本信息 、疾病诊断 、医嘱信息 、医嘱执行情况 、易致敏药物和/或食物信息等 。
6.1.5.1.3 宜根据不同模块使用场景设计界面的适配和信息交互 。适用于 PC 设备上的功能包括但不限于:6 .2.1.2“ 医嘱打印”、6 .1.5.4~6 .1.5.5 及第 7 章“管理要求 ”等 ;适用于 PDA 或 平板电脑上的功能包括但不限于:6 .2.3“摆药配药模块 ”和 6.2.4“给药模块 ”等 。
6.1.5.1.4 宜自动带入并提醒再入院患者既往住院病历中记录的易致敏药物和/或食物 。
6.1.5.2 与医嘱开立系统信息交互
6.1.5.2.1 药物医嘱开立后应及时完整传输至医嘱护理执行系统,当确认医嘱执行后,应自动生成医嘱执行记录单,包括执行时间 、执行者 、滴速等信息 。
6.1.5.2.2 宜能自动将过敏试验结果传输至医嘱开立系统,当皮试结果阳性时,应通过弹窗提示并自动阻断该药物医嘱的开立 。
6.1.5.2.3 在确认医嘱时 ,应将有疑问的医嘱退回至医嘱开立系统 ,并可通过弹窗等方式提醒医生 ,宜支持医生处理后的医嘱自动返回至医嘱护理执行系统并通过弹窗等方式提醒护士 。
6.1.5.3 与药学部门药物管理系统的信息交互
6.1.5.3.1 药物交接信息交互同 6.2.2“药物交接模块”。
6.1.5.3.2 有临时停止的药物医嘱且尚未配药时,可通过系统直接点击“退药申请”,并选择或手动输入退药理由发送至药学部门 。
6.1.5.3.3 应 能 将 药 学 部 门“ 同 意 或 不 同 意 退 药 ”信 息 以 及 不 同 意 退 药 的 理 由 再 返 回 至 医 嘱 护 理 执 行系统 。
6.1.5.3.4 病房应在接到药学部门“ 同意退药 ”信息后办理退药手续 。
6.1.5.3.5 宜将记录的药物不良反应相关信息自动提交至药学部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 。
6.1.5.4 与收费系统信息交互
6.1.5.4.1 宜支持药物医嘱相关收费标准的查询 。
6.1.5.4.2 宜对配药后的药物医嘱按预设药物收费标准进行手动和/或自动计费 。
6.1.5.4.3 应支持手动和/或自动对已执行的药物医嘱按预设收费标准收取护理费 。
6.1.5.4.4 宜支持对重复计费 、超标准计费等信息的提醒 。
6.1.5.5 与护理管理系统信息交互
6.1.5.5.1 执行静脉输液药物医嘱后 ,宜自动和/或手动将输注的药物和液体量导入护理记录单和/或出入量记录单中并保存 。
6.1.5.5.2 宜支持系统中记录的 MC/PICC/CVC/PORT 管道和穿刺部位异常情况自动导入护理记录单中 。
6.1.5.5.3 宜支持将第 7 章中各项指标自动传输至护理质量管理系统 。
6.1.5.5.4 宜支持医嘱护理执行过程中记录的不良事件相关信息自动传输至护理部或医院不良事件上报系统 。
6.2 业务模块功能
6.2.1 医嘱处理模块
6.2.1.1 医嘱确认和核对
6.2.1.1.1 应支持对单条和同一批次核对的多条药物医嘱进行批量和/或部分点击确认,并自动记录确认者和时间 。
6.2.1.1.2 应支持按以下分类显示医嘱信息并按床号排序 ,包括但不限于:按静脉 、注射 、口服 、雾化吸入等不同给药途径分类显示 ;按停止 、未执行 、未核对 、已核对等医嘱变更状态分类显示 ;按长期医嘱 、临时医嘱等医嘱性质分类显示;按已打印 、未打印等执行单打印情况分类显示;按医嘱执行时间分类显示 。
6.2.1.1.3 应具有实时提醒临时新开和/或临时停止医嘱的功能 。
6.2.1.1.4 宜对以下药物医嘱通过颜色标签等方式进行提醒 ,包括但不限于:超剂量药物 、有配伍禁忌的药物 、易致敏药物 、从阴性皮试结果判断到用药时间超过 72 h 及以上的药物等 。
6.2.1.2 医嘱拆分及打印
6.2.1.2.1 打印的药物医嘱护理执行单应显示以下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病房 、患者姓名 、床号 、住院号 、年龄 、性别 、医嘱信息(包括备注内容)、打印时间 、滴速/泵入速度 、执行者 、执行时间 、皮试结果 ,以及遮 、避光 、高警示等用药注意事项 。
6.2.1.2.2 宜支持长期医嘱手动和/或自动分解至具体执行时间点,并支持按执行时间排序和打印 。
6.2.1.2.3 宜支持输液排序功能,手动或自动根据药物医嘱预设规定进行输液排序,并支持手动调整 。
6.2.1.2.4 应支持按一个患者打印一条和/或多条药物医嘱执行单,对不能在同一张医嘱执行单上完整打印的一条药物医嘱,通过语音和/或弹框进行提醒 。
6.2.1.2.5 应支持按 6.2.1.1.2 中的分类分别打印药物医嘱执行单 。
6.2.1.2.6 应提供药物医嘱执行单补打印功能并标注“补打印 ”或“重新打印”。
6.2.1.2.7 宜对未打印的药物医嘱通过语音和/或弹框进行提醒 。
6.2.2 药物交接模块
6.2.2.1 宜提供至少一种方式(如扫描输液成品和/或口服药信息码 、扫描领药单和发药单)自动比对药学部门或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发送至病房的药物种类 、数量等与药物医嘱中信息的一致性 。
6.2.2.2 应批量和/或部分点击接收 、确认核对无误的药物 。
6.2.2.3 宜能显示多发 、少发 、错发的药物信息及具体时间 ,并自动及时传输至药学部门药物发送系统或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管理系统,应支持病房护士查看药学部门对此问题的处理状态 。
6.2.2.4 宜支持提醒和/或查询需冷藏 、常温保存等药物的存储要求 。
6.2.3 摆药配药模块
6.2.3.1 应 支 持 在 摆 药 时 、配 药 前 后 扫 描 单 条 药 物 医 嘱 执 行 单 上 的 信 息 码 确 认 并 自 动 记 录 操 作 者 及时间 。
6.2.3.2 应支持对同一时段摆药配药的药物医嘱进行批量和/或点击确认并自动记录操作者及时间 。
6.2.3.3 应支持按执行时间显示静脉 、注射 、雾化吸入等不同给药途径的药物医嘱执行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已摆药 、未摆药 、已配药 、未配药 。
6.2.3.4 宜支持查询和/或提醒配药到给药时间有限制的药物医嘱,包括但不限于特殊抗生素 。
6.2.4 给药模块
6.2.4.1 医嘱信息和患者身份核对
6.2.4.1.1 应支持至少按两种信息(如姓名 、住院号)对患者进行身份识别 ,同时应再行口头核对 ;为无名患者给药时,应由双人同时进行核对 。
6.2.4.1.2 应支持同时对以下医嘱信息进行查对 ,包括但不限于:床号 、姓名 、药名 、剂量 、时间 、浓度 、用法等 。
6.2.4.1.3 操作前扫描患者腕带和药物医嘱执行单后 ,应自动与系统中患者身份 、医嘱信息进行比对 ,弹窗提示包括但不限于:比对成功 、身份错误 、无此医嘱 、医嘱已停 、非当日医嘱等 。
6.2.4.1.4 当医嘱执行单 、腕带中的患者和/或医嘱与系统中信息不一致时,应自动阻断进行下一步操作 。
6.2.4.1.5 当医嘱执行单 、腕带中的患者和/或医嘱与系统中信息显示比对成功后 ,文本弹窗提示即将使用药物的特殊注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输液时长 、输液滴速 、药物过敏史或过敏试验结果 、遮 、避光 、特殊服药时间 、不能咀嚼等 。
6.2.4.1.6 对无特殊注意事项的静脉输液医嘱 ,自动进入 6.2.4.2“ 给药途径建立或确认 ”界面 ,对无特殊注意事项的非静脉输液医嘱,自动进入 6.2.4.3“给药及确认 ”界面 。
6.2.4.2 给药途径建立或确认
6.2.4.2.1 静脉通道建立和/或确认
静脉通道建立和/或确认应满足以下要求 。
a) 外周静脉通道建立后可直接进入 6 .2.4.3“给药及确认 ”界面 。
b) 宜支持录入 、保存新置入或重置后和/或维护后的 MC/PICC/CVC/PORT 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置管时间 、置管部位 、导管名称 、更换时间 、导管外露长度 、穿刺点及周围皮肤状况 、置管者 、上臂臂围等,并在下次静脉输液医嘱和患者身份核对成功后显示以上信息 。
c) 宜支持按预设时间提醒 MC/PICC/CVC/PORT 的导管更换时间 。
d) 对评估后可继续使用的 MC/PICC/CVC/PORT 通路,可点击确认并记录确认者和时间 。
e) 宜支持录入并保存 MC/PICC/CVC/PORT 管道和穿刺部位的异常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局部红肿热痛 、管道移位 、非计划性拔管 、导管相关性血流感染 、导管相关性静脉血栓等信息 。
6.2.4.2.2 鼻饲管道建立和/或确认
鼻饲管道建立和/或确认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宜支持录入 、保存新置入或重置后和/或维护后的鼻饲管道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置管时间 、导管名称 、置管者 、管道外露长度等 ,并在下次鼻饲管给药前和患者身份核对成功后显示以上信息;
b) 宜支持录入并保存鼻饲管道异常情况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胃潴留 、管道移位 、管道堵塞 、非计划性拔管等信息 。
6.2.4.2.3 灌肠通道建立和/或确认
灌肠通道建立和/或确认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宜支持录入并保存按不同药物 、使用目的以及医嘱要求等选择的肛管性质及插入长度;
b) 宜支持录入 、保存灌肠通道相关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患者卧位 、肛管插入长度 、灌肠溶液种类 、浓度和量 、患者反应等 。
6.2.4.3 给药及确认
6.2.4.3.1 对注射给药 、口服给药 、皮肤涂用等一次性执行完成的药物医嘱,在点击“给药 ”确认按钮后,可自动进入“6.2.4.5 给药结束和观察 ”界面 。
6.2.4.3.2 对需要建立或确认给药途径的医嘱,在通道建立并确认后,给药前应再次进行患者身份和药物医嘱信息的核对 。
6.2.4.3.3 执行静脉输液等持续给药的药物医嘱时 ,在点击“给药 ”确认按钮后 ,可自动进入输液滴速/泵入速度记录界面 ,录入速度后直接进入“6.2.4.4 给药中观察与记录 ”界面 ,并在医嘱单醒目位置采用明显标识标记为“给药中”。
6.2.4.3.4 执行鼻饲管给药前应证实管道在位通畅,将药片碾碎置入温水中注入,给药前后均应用少量温开水冲洗管道,操作后可点击确认并记录操作者和时间 。
6.2.4.3.5 执行灌肠通道给药时,应在肛管插入后立即进行 。保留灌肠时,药液注入完毕后应再注入少量温开水冲洗管道,按医嘱要求调整体位并维持至药物保留时间,操作后可点击确认并记录灌肠时间 、灌肠溶液种类 、浓度和量 、操作者和时间 。
6.2.4.3.6 应支持按以下执行情况分类显示患者基本信息和医嘱信息:未执行 、给药中 、中途暂停 、已执行完毕 。
6.2.4.4 给药中观察与记录
6.2.4.4.1 静脉输液期间观察与记录界面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患者基本信息 、该条医嘱执行状态(如给药中)、中途暂停和/或停止原因 、过敏史和/或过敏试验结果 、输液滴速/泵入速度 、输液途径 、药物不良反应 、执行者 、执行时间等 。
6.2.4.4.2 应支持记录静脉输液中途暂停和/或停止的原因 ,包括但不限于:外出检查 、遵医嘱停止 、患者病情变化 、输液外渗和/或药物过敏等 。
6.2.4.4.3 应支持记录并保存药物不良反应相关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患者主诉 、临床表现 、相关监测结果 、处理及效果等 。
6.2.4.4.4 执行静脉输液药物医嘱时,宜根据滴速和液体量自动计算并显示输液预计结束时间,单袋结束时宜通过语音等方式进行提醒 。
6.2.4.4.5 更换静脉输液药物时 ,如拟使用药物与前一袋/瓶药物之间存在配伍禁忌 ,宜在扫描即将更换的药物医嘱信息码时自动提醒;宜同时提醒患者当天剩余的输液袋/瓶数 。
6.2.4.4.6 对“给药中 ”发现 MC/PICC/CVC/PORT 管道和穿刺部位有异常情况时 ,宜按 6.2.4.2.1 中 e)的内容进行记录 。
6.2.4.4.7 执行有使用时限的透皮贴剂/敷剂等时,宜支持记录使用时间 、疗效等信息,并可显示贴剂有效剩余时间以及失效时间 。
6.2.4.4.8 宜按预设时间通过语音等方式提醒下一次的观察时间 。
6.2.4.5 给药结束和观察
6.2.4.5.1 执行静脉输液药物医嘱时 ,宜支持通过扫描最后一袋静脉输液药物医嘱信息码显示给药已全部结束,确认后进入观察界面 。
6.2.4.5.2 执行有使用时限的透皮贴剂/敷剂时,确认后进入观察界面,宜支持提醒并显示失效时间 。
6.2.4.5.3 执行有时限的雾化吸入 、皮试等医嘱时 ,宜支持提醒并显示结束时间 ,确认后进入观察界面和皮试结果记录界面 。
6.2.4.5.4 给药结束后应观察和记录药物不良反应 、处理 、疗效等信息 。
7 管理要求
7.1 应按以下分类自动统计药物医嘱数量并形成统计表和/或图 ,包括但不限于:按任意时间段;按不同给药途径;按执行者 、科室 、全院等不同层面 。
7.2 应对以下药物医嘱护理执行质量指标进行自动提取 、统计,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识别正确率 、给药错误例数 、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 、特殊药物现配现用率 、MC/PICC/CVC/PORT 以及鼻饲管道等非计划性拔管率 、静脉导管相关性血流感染发生率 、静脉导管相关性血栓发生率等 。
7.3 宜 对 以 上 不 同 分 类 统 计 的 药 物 医 嘱 数 量 和 质 量 指 标 自 动 进 行 同 比 、环 比 分 析 ,并 形 成 分 析 表 和/或图 。
7.4 应根据医疗机构管理要求设计自定义统计功能 。
8 系统运行及维护要求
8.1 系统客户端硬件设备应包括系统运作需要的单台或多台电脑 、打印机和网络通信设备 。
8.2 系统客户端软硬件应支持电脑端等不同类型的终端接入和显示 。
8.3 应支持多种终端接入(如移动设备 、条码打印机等)和兼容不同浏览器,确保医嘱以及执行信息能跨设备同步更新 。
8.4 网 络 应 具 有 实 时 性 和 稳 定 性 ,应 能 及 时 正 确 传 输 医 嘱 执 行 过 程 中 相 关 信 息 以 及 保 证 信 息 的 及 时交互 。
8.5 应确保网络覆盖全病房 ,包括病室 、走廊 、治疗室 、护士站等所有医疗区域 ,支持移动终端(如 PDA等)随时随地可用 。
8.6 数据传输应具有强安全性,所有信息(如患者身份 、医嘱 、护理执行等)宜采用加密协议进行传输 。
8.7 应支持严格的访问控制策略,确保数据未经授权情况下,无法被非法访问 、篡改或泄露 。
8.8 应支持建立健全完善数据备份与恢复机制,防范数据丢失 、损坏等,保障数据的完整性与可用性 。
8.9 应能全面记录关键操作 ,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登录 、数据访问 、数据修改 、系统异常等 ,确保日志事件的全覆盖 、无遗漏 。
8.10 应根据日常监测 、检查 、发生故障时发现的问题,持续优化系统性能 。
参 考 文 献
[1] GB/T 22240—2020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2] GB/T 28827.1—2022 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3] GB/T 28827.3—2012 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 3 部分:应急响应规范
[4] GB/T 35273—2020 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5] WS/T 433—2023 静脉治疗护理技术操作标准
[6] YD/T 4352—2023 基于 5G 的智能化快速部署医院远程监护系统技术要求
[7] 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护理分会项 目组 . 中等长度静脉导管临床应用专家共识 [J] . 中华护理杂志,2020,55(supplement):43_50.
[8] 医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国卫办规划函〔2016〕1110 号)
[9] 医院信息化建设应用技术指引(国卫办规划函〔2017〕1232 号)
[10] 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国卫办规划发〔2018〕4 号)
[11] 李小寒 ,尚少梅 . 基础护理学(第 7 版)[M] .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22.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EB/OL] .(2018_04_18)[2025_05_31] .https://www. gov.cn/xinwen/2018_ 04/24/ content_5285473.htm.
[12] 吴婧 ,许芳秀 ,王春燕 . 预防院内用药错误:美国医院药师协会指南的解读[J] . 实用药物与临床,2021,24(10):865_870.
[13] 中国妇幼保健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编写组 . 妇幼专科医院高警示药品安全管理与使用专家共识 [J] . 药学服务与研究,2020,20(4):255_260.
[14] 中国医药教育协会高警示药品管理专业委员会,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中国药理学会药源性疾病学专业委员会 . 中国高警示药品临床使用与管理专家共识(2017)[J] . 药物不良反应杂志,2017,19(6):409_413.
[15] Institute for Safe Medication Practices(ISMP). ISMP Targeted Medication Safety Best Practic_ es for Hospitals . ISMP,2024 .https://psnet.ahrq.gov/issue/targeted_medication_safety_best_practices_hospi_ tals.
[16] Institute for Safe Medication Practices(ISMP). ISMP Guidelines for Optimizing Safe Imple_ mentation and Use of Smart Infusion Pumps . ISMP,2020 .https://psnet. ahrq. gov/ issue/ismp_guidelines _ optimizing_safe_implementation_and_use_smart_infusion_pumps.
[17] Institute for Safe Medication Practices(ISMP). ISMP Guidelines for Safe Electronic Communi_ cation of Medication Information . ISMP,2019 . https://psnet.ahrq.gov/issue/ismp_guidelines_safe_electron_ ic_communication_medication_information.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EB/OL] .(2011_05_04)[2025_05_ 31] .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bgt/art/2023/art_eb5331517f7b4ed6b31b1bc5e816b88 a.html.
[19] 国 家 卫 生 健 康 委 办 公 厅 . 护 理 专 业 医 疗 质 量 控 制 指 标(2020 年 版)[EB/OL] .(2020 _08 _04) [2025_05_31]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_08/05/content_553263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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