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ICS 65.020.20 CCS B 39
黑龙 江省 地方 标准
DB 23/T 2274—2026代替 DB23/T 2274-2018
蕨菜林地人工栽培技术规程
2026-05-29 发布 2026-06-27 实施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DB 23/T 2274—2026
I
前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言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标准代替 DB23/T 2274-2018《蕨菜林地人工栽培技术规程》,与 DB23/T 2274-2018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删除了 DB23/T 1825,增加了 GB/T 8321、NY/T 1276 等现行标准(见2,2018 版 2);
b) 修改了环境要求(见 4,2018 版 5.1);
c) 修改了孢子体苗来源和种苗质量要求(见 5,2018 版 4);
d) 修改了选地与整地技术要求(见 6,2018 版 5);
e) 修改了移栽时间和移栽方法的相关要求(见 7,2018 版 6);
f) 修改了栽后管理要求,增加了灌溉与排水条款(见 8,2018 版 7.1、7.2);
g) 增加了病虫害防治章节(见 9);
h) 修改了采收技术要求(见 10,2018 版 7.3);
i) 增加了越冬管理章节(见 11);
j) 修改了生产档案要求(见 12,2018 版 8)。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提出。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牡丹江分院、齐齐哈尔市园林绿化中心、庆安国有林场管理局新青山林场、黑龙江省林业技术服务中心、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设计院、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嘟噜河省级自然保护中心、黑龙江省森林草原防火预警监测中心、萝北县太平沟林场、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农业技术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靖彤、张跃新、姚金、周海龙、李佳欣、韩超、黄金、付婷婷、刘欣、陈志宇、郑欣、陈爱华、吴晓光、高炳林、范丽莉。
本文件及所代替或废止的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8年首次发布为DB23/T 2274-2018;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蕨菜(Pteridium aquilinum)林地人工栽培技术的环境要求、种苗、选地与整地、移栽、栽后管理、病虫害防治、采收、越冬管理和生产档案。
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地区蕨菜林地人工栽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T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8321(所有部分)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NY/T 496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通则
NY/T 1276 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环境要求
灌溉用水质量应符合GB/T 5084的规定,空气质量应符合GB 3095的规定,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GB 15618的规定。
5 种苗
5. 1 孢子体苗来源
应采用蕨菜孢子作为繁殖材料,经人工有性繁育而成。
5.2 种苗质量要求
选用2年生孢子体苗,根状茎长度12 cm~15 cm、粗度0.3 cm 以上,带有3个~10个鲜活饱满的芽。根状茎无破损、无病虫害侵染,根系完整且须根发达。
6 选地与整地
1
6. 1 选地
选择向阳、坡度≤15°的疏林地、林间荒坡地或全光条件的林中耕地;土壤类型以暗棕壤、森林褐土为主,土壤质地以砂壤土或壤土为宜,土壤pH值5.5~7.5。
6.2 整地
将场地灌木、杂草清理干净,清林后翻耕,翻地深度 20 cm~30 cm,翻耕后耙细整平起垄,垄高 15 cm~20 cm、垄宽 30 cm~40 cm,垄距 65 cm~70 cm。
7 移栽
7. 1 移栽时间
黑龙江省南部地区、中部地区、北部地区分别在4月中旬、4月下旬、5月上旬,当地块土壤化冻深度达10 cm~15 cm时进行移栽。
7.2 移栽方法
在垄面上开4 cm~6 cm深沟,按行距40 cm~50 cm、株距20 cm~30 cm定植,浇定植水,待水分下渗后,将孢子体苗根状茎平铺于沟内、芽眼朝上,覆土3 cm~4 cm并轻轻压实,移栽后在垄面覆盖一层3 cm~5 cm厚的腐熟秸秆。
8 栽后管理
8. 1 除草
种苗定植后至植株封垄前,每月人工除草1次~2次。
8.2 灌溉与排水
移栽后1个月内保持土壤湿度60%~70%,干旱时及时灌溉。雨季及时清理垄间排水沟,及时排水。
8.3 追肥
遵循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氮磷钾配合施用的原则,追肥应符合NY/T 496的规定。
9 病虫害防治
9. 1 防治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 的原则,优先采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措施,科学合理使用化学防治,确保种苗质量与生产安全。
9.2 农业防治
选用健壮种苗,加强田间管理,改善通风透光条件,合理调控水肥,及时清除病株、虫株及田间病残体。
9.3 物理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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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青虫、蛴螬、蚜虫等虫害,采用人工防控、诱杀、阻隔等物理措施进行防治。
9.4 生物防治
蕨菜食叶害虫、地下害虫及立枯病、根腐病等病虫害,选用苏云金杆菌、白僵菌、枯草芽孢杆菌等生物制剂进行防治,生物制剂的使用方法、剂量、施药时期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执行。
化学防治
蕨菜食叶害虫、地下害虫、刺吸类害虫及立枯病、根腐病、叶斑病等病虫害,选用低毒、低残留农药进行防治,化学农药使用应符合GB/T 8321(所有部分)及NY/T 1276的规定。
10 采收
当地下根状茎抽出的新茎高25 cm~30 cm、叶柄幼嫩、小叶未展开呈拳卷状时采收。采收时距地面2 cm~3 cm处剪切嫩茎,采收后置于阴凉通风处保鲜。
11 越冬管理
黑龙江省北部地区、中部地区、南部地区分别在9月下旬、10月上旬、10月中旬进行越冬管理。清除田间植株地上枯萎叶柄和叶片,在植株基部覆盖5 cm~10 cm厚的腐熟农家肥或秸秆,≤-30℃的地区可在覆盖层上加盖塑料薄膜。
12 生产档案
应建立生产档案,内容包括:环境要求、种苗、选地与整地、移栽、栽后管理、病虫害防治、采收、越冬管理、生产档案等,档案至少保留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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