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2255-2026 海蜇增殖放流及效果评估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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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辽宁 省地 方标 准
DB21/T 2255—2026代替 DB21/T 2255—2014
海蜇增殖放流及效果评估技术规范
2026-08-03 发布 2026-09-03 实施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21/T 2255—2014《海蜇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技术规程》,与DB21/T 2255— 2014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删除了“效果评估原则”的内容及描述(2014年版第3章);
b)增加了“放流海域条件”的内容及描述(见第4章,2014年版无);
c)增加了“亲蜇及苗种要求”的内容及描述(见第6章,2014年版无);
d)增加了“检验检疫”的内容及描述(见第7章,2014年版无);
e)增加了“苗种出池与包装运输”的内容及描述(见第8章,2014年版无);
f)增加了“计数”的内容及描述(见第9章,2014年版无);
g)增加了“放流”的内容及描述(见第10章,2014年版无);
h)章节标题由“7 增殖放流效果评价方法”改为“14 资源量估算和放流群体区分”的内容及描述。(见第14章,2014年版第7章);
i)增加了“放流资源保护”的内容及描述(见第11章,2014年版无);
j)增加了“生态效益”评估的规定(见16.4,2014年版无);
k)增加了“附录A 海蜇苗种入海放流记录表”的表A.1、A.2(见附录A,2014年版无);
l)更改了“附录A 表A.3 海蜇苗入海放流汇总表”(见附录A 表A.3,2014年版附录B)。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某些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辽宁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辽宁省海洋渔业行政执法总队。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彬、李玉龙、董婧、曹丽、田甲申、王小林、郭良勇、陈百灵、鲍相渤、王宇、胥延钊。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4年首次发布为DB21/T 2255—2014;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 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联系电话:024- 23447862。
文件起草单位通讯地址:辽宁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0号),
联系电话:0411-84697003。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海蜇( Rhopilema escu lentum)增殖放流的海域条件、本底调查、亲蜇及苗种要求、检验检疫、苗种出池与包装运输、计数、放流、放流资源保护、放流后跟踪调查、样品采集及渔获物分析、资源量估算及放流群体区分、回捕调查和效果评估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海蜇增殖放流及效果评估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SC/T 2059、SC/T 2085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海域条件
水质符合GB 11607规定,放流海域应为有淡水径流入海的内湾和浅海海域,水深不超过5 m。放流期间海水表层温度15℃~25℃,表层盐度10~30。
5 本底调查
5. 1 调查内容
放流前自然海区海蜇发生时间、数量、伞径及放流海域的水温、盐度。
5. 2 调查时间及频率
放流前5 d~ 10 d,调查1次,一般宜为5月上中旬。
5. 3 站位布设
根据海蜇幼体的分布特点、放流点所处海域的地理位置布设调查站位。调查范围宜覆盖10 m等深线内水域,采用等间距均匀定点法布设调查站位,各调查站位经、纬度的间隔可设定为2,~8,,调查站位布设数量≥8。
5,4 调查方法
采用双锚单片张网(宝鱼网)和双锚多囊张网(毛虾网)两种网具并用的方式进行调查, 每片网两端固定有锚,利用海流的作用,使海蜇幼水母被兜在网中,每种网具下3片~4片,每站下网1.5 h,
宝鱼网主要捕获伞径1 cm~3 cm的海蜇幼水母,毛虾网主要捕获伞径1 cm以下的海蜇幼水母。
表1 海蜇调查网具参数
6 亲蜇及苗种要求
6. 1 亲蜇要求
黄渤海自然海域捕获的海蜇或原种场、良种场保育的原种亲蜇。
6. 2 苗种要求
应符合SC/T 2059的相关要求。
7 检验检疫
放流前7 d,按照SC/T 9432的相关规定执行。
8 苗种出池与包装运输
8. 1 出池
8.1.1 苗种规格
伞径≥10 mm。
8.1.2 出池要求
出池前将育苗池水温降至与自然水温温差小于 2℃,出池前 1 d 内停止投喂饵料。
8. 2 包装运输
8.2.1 包装方法
采用 20 L 的聚乙烯塑料袋包装和运输。装苗密度宜不超过800 只/L,每袋注入约 5 L~ 10 L 的海水,充满氧后用橡皮筋扎口。袋内水质应符合 GB 11607 的规定。
8.2.2 运输方法
运输时间以不超过 12 h 为宜(包括装袋时间),采用具有遮光、保温措施的运载工具运输,运输成活率不低于 90%。
9 计数
9. 1 计数方法
按 SC/T 9401 的“抽样数量法 ”的规定执行。
9. 2 苗袋计数
记录单车袋数。
9. 3 抽样计数
海蜇苗种按照车载袋数的3%~5%抽样,每车抽样袋数不少于15袋。每5袋样品倒入同一容器中混匀,随机抽取1 L的体积对其中海蜇苗种数量进行计数,重复3次,取平均值,计算出每袋样品中的苗种数量并参照表A.1做好记录。
9.4 比例计算
随机抽取 50 只及以上的海蜇苗种,分批次置于培养皿中,待海蜇苗种伞部自然水平伸展时,用精度 1 mm 的刻度尺逐只测量其伞径,重复 3 次,取平均值,计算不合规格的海蜇苗所占比例,并参照表A.2 做好记录。
9.5 计算数量
通过袋数、每袋苗数量、合格率计算出单车放流合格海蜇苗总数量,并参照表 A.3 做好记录。
10 放流
10. 1 放流时间
宜选择 5 月中下旬至 6 月、小潮汛满潮平流时放流入海。
10.2 气象条件
放流海域降雨强度大雨(不含)以下,风力 6 级(不含)以下或海浪 5 级(不含)以下。
10.3 放流条件
测量放流海域及装苗海水的温度、盐度,要求二者温度差≤3℃,盐度差≤5。
10, 4 放流方法
将装有海蜇苗的苗袋装船,到达增殖放流海域后,打开苗袋口,将苗种带水顺风缓慢放入海中。投放时将苗种尽可能贴近水面(距离水面不超过1 m),船速小于0.5 m/s。
10.5 记录
放流全过程应填写记录并归档保存。
11 放流资源保护
按照SC/T 9401中“资源保护 ”的规定执行。
12 放流后跟踪调查
12. 1 调查内容
海蜇放流后的数量变动、生长状况、分布情况、移动规律及开捕前资源量等。
12.2 调查时间及频率
共进行2次至3次跟踪调查。第一次跟踪调查时间为放流后7 d~ 10 d左右,常规在6月上中旬;第二次跟踪调查时间为6月下旬;第三次跟踪调查时间为7月上旬至7月中旬。调查时间宜选择在大潮汛及中潮汛期间进行调查,流速不大于0.5 m/s。
12.3 站位布设
根据海蜇的分布特点及实际水深采用等间距定点法布设调查站位。调查站位布设方法同5.3。
12. 4 调查方法
12.4.1 第一次跟踪调查
调查网具为双锚单片张网(宝鱼网)和青鳞鱼锚刺网,每种网具下网3片~4片,每站下网1.5 h,在涨流或落流时下网。
12.4.2 第二次跟踪调查
调查网具和方法同12.4.1。
12.4.3 第三次跟踪调查
调查网具为青鳞鱼锚刺网和双锚单片张网(海蜇网),调查方法同12.4.1。
13 样品采集及渔获物分析
样品采集及渔获物分析应符合SC/T 9403的规定。分别计数不同调查阶段每种网具捕获海蜇数量的平均值,以捕获海蜇相对较多的网具的调查数据为准计算该阶段海蜇的相对资源量,单位为(只/网)。分别测量不同阶段海蜇的伞径(亦可测量伞弧长)、体重, 根据海蜇生长方程计算海蜇自然群体与放流群体比例,求加权平均伞径(亦可测量伞弧长)和体重。
14 资源量估算及放流群体区分
14. 1 相对资源量法
该方法适用于大范围海域海蜇资源量估算。通过历年海蜇调查的相对资源量数据和海蜇的产量进行回归分析,以此预报海蜇的产量,计算公式为式(1):
y = -8580 + 1019.6 × (9.97 + 0.424x) ·················································· (1)
式中:
y—产量,单位为吨(t)
x—海蜇跟踪调查的相对资源量,单位为(只/网)。
14.2 扫海面积法
该方法适用于大范围及局部海域海蜇资源量估算。在海蜇网调查的同时,采用海流计同步测量海流的流速和流向,利用海流通过海蜇网的流速乘以海蜇网的宽度,来估算1.5 h调查过程中海蜇网的扫海面积,进而估算海蜇的资源密度。海蜇资源密度按式(2)计算,海蜇资源量按式(3)计算:
p = N/(v × L × t) (2)
B = (A × )/q ················ (3)
p—调查站位海蜇资源密度,单位为只每平方千米(ind/km2);
N—调查站位捕获海蜇个数,单位为只(ind);
v—调查站位海流速度,单位为千米每小时(km/h);
L—海蜇网宽度,单位为千米(km);
t—调查时间,单位为小时(h);
B—资源量,单位为只(ind);
A—渔场面积,单位为平方千米(km2);
—调查站位海蜇平均资源密度,单位为只每平方千米(ind/km2);
q—捕获率(捕捞系数),海蜇网参考值0.5~0.7。
14.3 放流海蜇与野生海蜇区分
根据海蜇放流个体和野生个体的伞径差异, 计算在混合群体中放流个体和野生个体的数量比例。海蜇生长方程计算公式为式(4):
Lt = a0 + a1 t + a2 t 2 + a3 t 3 + a4 t4 ······················································ (4)
Lt—伞径,单位为厘米( cm);
t—时间,5 d为一时间单位;
生长参数a0 =0.2197、a1 =0.4146、a2 =0.2203、a3 =0.03824和a4 =-0.002249。
15 回捕调查
15. 1 调查区域
放流相关沿海地区。
15.2 调查时间
海蜇捕捞生产期。
15.3 调查对象
渔民、渔业协会、水产品经销商、海蜇加工企业等。
15, 4 生产情况调查
按附录B表B.1进行问卷调查,访问渔业管理部门统计海蜇的产量和产值情况。走访渔民、渔业协会、水产经销商和海蜇加工企业了解海蜇市场价格、捕捞生产从业人员及相关行业发展等情况。
15.5 放流情况调查
按附录B统计海蜇放流情况。
16 效果评估
16. 1 经济效益
16.1.1 回捕率
增殖放流的回捕率是指回捕的放流海蜇数量与放流苗种数量的比值,数值以百分比(%)表示,按式(5)计算:
N ········································································· (5)
N—回捕率(%);
n1 —回捕放流海蜇数量,单位为只(ind);
n2 —放流苗种数量,单位为只(ind);
16.1.2 投入产出比
投入总额按式(6)计算,产出总额按式(7)计算,投入产出比按式(8)计算:
K = K1 + K2 + K3 ················ (6)
IN = M × c ················· (7)
R = K/IN = 1/N ················ (8)
R—投入产出比;
K—投入总额,单位为万元;
IN—产出总额,单位为万元;
K1 —苗种费,单位为万元;
K2 —管理费,单位为万元;
K3 —捕捞成本,单位为万元;
M—放流海蜇回捕产量,单位为吨(t);
c—海蜇价格,单位为万元每吨(万元/t);
N=IN/K,N值越大,说明效益越好。
16.2 社会效益
通过分析海蜇增殖放流后渔民增收情况、海蜇捕捞产业及加工产业(燃油、网具、人工、加工) 拉动内需、解决渔民就业情况,并结合所做的满意度调查,分析海蜇增殖放流的社会效益。
16.3 生态效益
通过增殖放流增加海蜇补充群体的数量,在增加捕捞产量的同时通过生态位竞争抑制辽宁沿海灾害性大型水母的生长和繁殖。用补充量表示,按式(9)计算:
Rt = N - n ················· (9)
Rt—调查海区海蜇补充量,单位为只(ind);
N—调查海区海蜇的现存资源量,单位为只(ind);
n—调查海区放流前海蜇资源量,单位为只(ind)。
附录 A
(资料性)
海蜇苗种入海放流记录表
表 A.1 给出了海蜇苗种入海放流抽样计数记录内容。
表 A.1 海蜇苗种入海放流抽样计数记录表
计量单位:只、袋、℃、ml
表 A.2 给出了海蜇苗种入海放流伞径抽样记录内容。
表 A.2 海蜇苗种入海放流伞径抽样记录表
计量单位:mm
表 A.3 给出了海蜇苗种入海放流汇总内容。
表 A.3 海蜇苗种入海放流汇总表
附录 B
海蜇捕捞生产调查问卷
表B.1给出了海蜇捕捞生产调查问卷内容。
表 B.1 海蜇捕捞生产调查问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