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山西 省地 方计 量技 术规 范
JJF (晋) 172-2026
糠醛检测仪校准规范
2026-08-10 发布 2026-10-10 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归口单位: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忻州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苏州诺联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本规范技术条文由忻州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负责解释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范华杰(忻州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赵君伟(忻州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张慧(忻州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参加起草人:
康丽(忻州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姜奇(忻州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杨寒涛(忻州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郭安波(苏州诺联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引言
本规范依据 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和 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的规定编写。
本规范技术指标参考了 GB 12358-2024《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以及 GB 50493-201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中的技术要求和方法。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光离子化(PID)检测器原理的(0~ 100)μmol/mol 糠醛检测仪(以下简称仪器)的校准。
2 引用文件
JJF 1172—2007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检测仪校准规范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3 概述
糠醛检测仪用于检测环境中糠醛气体的浓度。光离子化 (PID) 检测原理是指待测气体在紫外光照射下发生电离,生成的带负电荷电子和带正电荷离子在电场作用下形成微弱电流,该电流大小与气体浓度正相关,实现对气体浓度的检测。
采样方式有扩散式和吸入式。主要由检测元件、放大电路、报警系统、显示器等组成。
4 计量特性
计量特性技术指标要求见表 1。
表 1 计量特性技术指标
5 校准条件
5.1 环境条件
5.1.1 环境温度:(15~40) ℃ ;
5.1.2 相对湿度: ≤85%;
5.1.3 工作环境应无影响仪器正常工作的电磁场及干扰气体,校准现场应保持通风和采取安全措施。
5.2 校准用计量器具及配套设备
5.2.1 空气中异丁烯气体有证标准物质或氮中异丁烯气体有证标准物质,相对扩展不确定度不大于 2%,k=2。
当采用气体稀释装置时,稀释后的标准气体应满足上述不确定度要求。
5.2.2 秒表:分度值不大于 0. 1s。
5.2.3 流量控制器:流量范围(100 ~1000) mL/min 或按照仪器说明书要求,准确度等级级别不低于 4.0 级。如图 1 所示。
图 1 流量控制器示意图
5.2.4 零点气体:高纯氮气(99.999%)。
5.2.5 减压阀和气体管路:配套的减压阀应使用不与异丁烯气体发生反应或吸附的材质,如不锈钢阀和聚四氟乙烯管路等。
6 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6.1 示值误差
按照仪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预热,仪器通电预热稳定后,先通入零点气体调整仪器的
零点,再通入浓度约为测量上限 80%的气体标准物质调整仪器示值,然后分别通入浓度约为测量上??-20%、50%、80%的气体标准物质来校准,待示值稳定后,读取示值,每种浓度重复测量3 次,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按式(1)和(2)计算各浓度点的示值误差 △C。
异丁烯标准气浓度=糠醛气体浓度/CF 值 (2)
式中:
△C-示值误差,%;
C-每种浓度 3 次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μmol/mol ;
Cs-气体标准物质浓度值,μmol/mol。
6.2 重复性
通入零点气体使仪器示值回零,通入浓度为测量上限 50%左右的气体标准物质。待示值稳定后,记录仪器示值 Ci。重复测量 6 次,重复性以单次测量的相对标准偏差表示。按式(3)计算仪器的重复性 sr。
sr-单次测量的相对标准偏差,%;
Ci-仪器第 i 次测量的示值, μmol/mol;
C-仪器示值的算术平均值, μmol/mol。
6.3 响应时间
通入零点气体使仪器示值回零,再通入浓度约为测量上限 50%的气体标准物质,待示值稳定后,读取仪器示值,撤去气体标准物质,仪器回零后,再通入上述浓度的气体标准物质,同时启动秒表,待仪器显示值到达稳定示值的90%时停止计时,记录秒表读数,重
复测量3 次,取 3 次秒表读数的算术平均值作为仪器的响应时间。
6.4 漂移
仪器的漂移包括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通入零点气体使仪器示值回零,读取稳定示值记为 Cz0,再通入浓度约为测量上限 80%的气体标准物质,读取稳定示值记为 Cs0。撤去标准气体,通入零点气体,待仪器显示值回零后撤去零点气体。仪器连续运行 1h,期间每隔10min重复上述步骤 1 次,分别记录通入零点气体的显示值 Czi和通入测量上限 80%的气体标准物质显示值 Csi。按式(4)计算零点漂移,取绝对值最大的△Zi 作为零点漂移结果
按式(5)计算量程漂移,取绝对值最大的△Si 作为量程漂移结果
式中,
△Zi—— 第 i 次测量零点漂移,%FS;
△Si—— 第 i 次测量量程漂移,%FS;
Cz0—— 试验初始零点示值, μmol/mol;
Czi—— 第 i 次测量零点示值,μmol/mol;
Cs0—— 试验初始 80% 测量上限标准气体示值,μmol/mol;
Czi—— 第 i 次测量 80% 测量上限标准气体示值,μmol/mol;
R —— 测量上限, μmol/mol。
7 校准结果表达
校准结果应在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上反映,校准证书或报告至少包括以下信息:
a) 标题:“校准证书 ”;
b) 实验室名称和地址;
c) 进行校准的地点(如果不在实验室内进行校准);
d) 证书或报告的唯一性标识(如编号),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
e) 客户的名称和地址;
f) 被校对象的描述和明确标识;
g) 进行校准的日期,如果与校准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有关时,应说明被校对象的接收日期;
h) 如果与校准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有关时,应对被校样品的抽样程序进行说明;
i) 校准所依据的技术规范的标识,包括名称及代号;
j) 本次校准所用测量标准的溯源性及有效性说明;
k) 校准环境的描述;
l) 校准结果及测量不确定度的说明;
m) 对校准规范的偏离的说明;
n) 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签发人的签名、职务或等效标识;
o) 校准结果仅对被校对象有效的声明;
p) 未经实验室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证书的声明。
8 复校时间间隔
由于复校时间间隔的长短是由仪器的使用情况、使用者、仪器本身质量等因素所决定,因此送校单位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自主决定复校时间间隔,建议不超过 1 年。如果对仪器的检测数据有怀疑或仪器更换主要部件及修理后,应对仪器重新校准。
附录 A
糠醛检测仪校准记录
报告编号:
1.示值误差
2.重复性
3. 响应时间
4.漂移
示值误差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
附录 B
证书内页格式
校准 结果
附录 C
糠醛检测仪示值误差的校准结果不确定度评定示例
C.1 概述
C.1.1 校准方法:按照本规范对仪器进行校准;
C.1.2 环境条件:符合本规范规定的环境条件;
C.1.3 测量标准:异丁烯气体标准物质,不确定度为2%,k=2;
C.1.4 被校仪器:糠醛检测仪。测量范围:(0~100)μmol/mol。
C.2 测量模型
示值误差测量模型:
C-每种浓度 3 次示值的算术平均值,μmol/mol;
C.3 不确定度来源
影响示值测量不确定度的因素有:
被校准检测仪重复性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
标准气体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
C.4 标准不确定度分量评定
C.4.1 测量重复性导致的示值误差相对标准不确定度分量 urel(C)
计算实验相对标准偏差的公式为:
每个校准点进行 10 次重复性测量,测量值为:
选取最大的 sr 为评定结果,即 smax=0.231
每个重复点测量3 次,由测量重复性导致的示值误差相对标准不确定度分量
C.4.2 标准气体及其他设备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分量 urel(Cs)
采用国家异丁烯气体标准物质,其定值相对扩展不确定度为2%,包含因子k=2。则异丁烯气体标准物质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为:
C.4.3 标准不确定度汇总
标准不确定度一览表
C.5 合成标准不确定度
以上各项标准不确定度互不相关,则合成相对标准不确定度为
C.6 扩展不确定度
在最佳测量能力条件下,取 k=2,相对示值误差校准结果的相对扩展不确定度为:
Urel = k ×uC (ΔCrel) = 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