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F(京) 158-2025 大气预浓缩仪校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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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北京市地方计量技术规范
JJF(京)158—2025

大气预浓缩仪校准规范
Calibration Specification forAtmospheric Pre-concentrator

2025-06-13 发布 2025-07-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大气预浓缩仪校准规范

CalibrationSpecification forAtmosphericPre-concentrator

归口单位: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参加起草单位:中国计量测试学会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博赛德科技有限公司
本规范委托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潘素素(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张国城(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冯 端(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参加起草人:
杨扬仲夫(中国计量测试学会)
田 莹(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范 戈(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欧阳晃澈(北京博赛德科技有限公司)
目录
引言 (II)
1范围 (1)
2概述 (1)
3 计量性能要求 (1)
4 计量器具控制 (1)
4.1环境条件 (1)
4.2 校准用计量器具及配套设备 (2)
5 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2)
5.1仪器的调整 (2)
5.2 气路系统密封性 (3)
5.1 浓缩后浓度示值误差 (3)
5.2重复性 (4)
5.3稳定性 (4)
5.4系统残留 (5)
6 校准结果表达 (5)
7复校时间间隔 (5)
附录A (6)
附录B (9)
附录C (11) 引言
JJF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和JJF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共同构成支撑本规范制定的基础性系列规范。
本规范参考了HJ1010-2018《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相关技术要求。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大气预浓缩仪校准规范
1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用大气预浓缩仪的校准。
2概述
大气预浓缩仪(下文简称“浓缩仪”)通过液氮制冷、电制冷、毛细管、压缩机制冷、斯特林制冷等浓缩原理,捕集目标化合物,然后通过加热或压力变化等条件,快速解吸出目标化合物,进而达到对目标化合物进行浓缩的目的。浓缩仪由进样装置和预浓缩装置组成。进样装置应具有自动定量取样及自动添加标准气体、内标气体的功能。预浓缩装置应能去除样品中氮气、氧气、二氧化碳、水分等无机杂质,同时应能捕集并浓缩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
3计量特性
3.1 气路系统密封性
正压试验时,试验压力50 kPa,15 min的压力变化应不大于试验压力的4%。
负压试验时,试验压力-10kPa,15 min的压力变化应不大于2kPa。
3.2 浓缩后浓度示值误差
浓缩后浓度示值最大允许误差:±20%。
3.3重复性
7次连续测量的重复性不大于5%。
3.4稳定性
1h内稳定性不大于5%。
3.5系统残留
系统残留不大于0.1nmol/mol。
注:以上各项指标不用于合格性判定,仅作参考。
4 计量器具控制
4.1环境条件
4.1.1 环境温度:(15~35)℃。
4.1.2 相对湿度:≤85%。
4.1.3 大气压力:(86~106)kPa。 4.1.4 供电电源:电压(220±22)V,频率(50±1)Hz。
4.1.5 其他:周围无有机溶剂和其他挥发性有机物的干扰。
4.2测量标准及其他设备
4.2.1 气体有证标准物质:
氮中苯、甲苯、对二甲苯混合气体标准物质,扩展不确定度应不大于3%(k=2)。标准气体种类和浓度仅供参考,在满足方法性能参数前提下可按需采用其他标准气体。
4.2.2 气体稀释装置:
流量最大允许误差±1%FS。
4.2.3 零点气体:
采用纯度不小于99.999%的高纯氮气或合成空气(其中组成合成空气的氮气与氧气纯度均应不小于99.999%)。
4.2.4 分析仪器:
气相色谱仪(FID检测器)满足JJG700-2016 气相色谱仪检定规程要求;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满足JJF1164-2018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校准规范要求。
4.2.5 压力表:
分辨力不低于0.1 kPa,准确度等级不低于0.2级。
4.2.6 真空表:
分辨力不低于0.1 kPa,准确度等级不低于0.2级。
4.2.7电子秒表:
最大允许误差:±0.10 s/h。
4.2.8 减压阀和气体管路
应使用不与气体标准物质反应且无吸附的材质。
注:氮中苯、甲苯、对二甲苯均为有害气体,需在通风条件下进行。
5 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5.1仪器的调整
校准介质选用纯氮,浓缩过程中,观察冷阱10 min内温度稳定性≤0.5%。
试验前,仪器应在最大流量下预运行至少5 min,待介质温度、压力和流量稳定后进行校准。 5.2气路系统密封性
a)正压试验
仪器的气体出口端连接压力表的入口端,在仪器的入口端通入零点气体,使压力达到约为50 kPa,密封仪器入口端,2 min 后记录压力表的示值p0 ,同时开始计时,保持15 min后,记录压力表的示值p1 。
按公式(1)计算仪器的气路密封性Δp。

式中:
Δp——正压试验压力变化,%;
b)负压试验
仪器的气体入口端连接真空表的入口端,启动仪器抽气泵,使压力达到约为-10kPa后,密封仪器出口端,2 min 后记录真空表的示值p0' 。同时开始计时,保持15 min 后,记录真空表的示值p1' 。
按公式(2)计算仪器的气路密封性Δp'。
Δp' = p0'-p1'(2)
式中:
Δp'——负压试验压力变化,kPa。
5.1浓缩后浓度示值误差
采用稀释装置,通入氮中苯、甲苯、对二甲苯1 μmol/mol 混合气体标准物质和零点气体,配制成浓度分别为10、50、100nmol/mol的标准气体(可根据浓缩仪的标准进样体积改变浓度)。
在仪器正常工作状态下,设定浓缩仪的标准进样体积,浓缩后的标气浓度为1、5、10μmol/mol,连接分析仪器,记录分析值,作为测量值。
直接将氮中苯、甲苯、对二甲苯1、5、10μmol/mol 气体标准物质采用定量环进样,记录分析值,作为标准值。重复3次测量,取平均值作为最终浓缩后浓度示值误差。浓缩 前后的标准气体浓度和浓缩仪的进样体积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标准气体种类和浓度仅供参考,在满足方法性能参数前提下可按需采用其他标准气体。

式中:
ΔC ——浓缩后示值误差,%;
![]()
C——浓缩后的分析值,μmol/mol;
Cs ——气体标准物质浓度值,μmol/mol。
5.2重复性
在仪器正常工作状态下,按照5.1的工作条件,对其中50 nmol/mol的标准气体,重复6次浓缩成5 μmol/mol的标准气体进样分析,按式(4)计算浓缩浓度的重复性。

式中:
Sr——浓缩浓度的重复性,%;
![]()
C——6次分析值的算术平均值,μmol/mol;
Ci——浓度分析值,μmol/mol;
n ——测量次数,n = 6 。
5.3稳定性
在仪器正常工作状态下,按照5.1的工作条件,对其中50 nmol/mol的标准气体进行浓缩进样分析,记录初始分析值,让仪器连续运行1h,每隔15 min再次浓缩进样分析,读取稳定示值4次,按式(5)计算浓缩浓度的稳定性。

式中:
ΔS ——浓缩浓度的稳定性,%; Ci——与初始值偏离最大的浓度分析值,μmol/mol;
C0 ——初始值,μmol/mol。
5.4系统残留
待测仪器稳定运行后,通入10nmol/mol的标准气体。分析结束后,连续两次通入高纯氮气或空气后进行分析,记录第二次测量浓度值,为系统残留值。
6 校准结果表达
校准结果应在校准证书上反映。校准证书应至少包括以下信息:
a) 标题:“校准证书”;
b)实验室名称和地址;
c) 进行校准的地点(如果与实验室的地址不同);
d)证书或报告的唯一性标识(如编号),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
e) 客户的名称和地址;
f)被校对象的描述和明确标识;
g)进行校准的日期,如果与校准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有关时,应说明被校对象的接收日期;
h)如果与校准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有关时,应对被校样品的抽样程序进行说明;
i) 校准所依据的技术规范的标识,包括名称及代号;
j)本次校准所用测量标准的溯源性及有效性说明;
k)校准环境的描述;
l)校准结果及其测量不确定度的说明;
m)对校准规范偏离的说明;
n)校准证书签发人的签名、职务或等效标识以及签发日期;
o)校准结果仅对被校对象有效的声明;
p)未经实验室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证书或报告的声明。
7 复校时间间隔
建议复校时间间隔一般不超过一年。复校时间间隔的长短是由仪器的使用情况、使用者、仪器本身质量等因素决定,送校单位也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自主决定复校时间间隔。如果仪器经维修、更换重要部件或对仪器性能有怀疑时,应重新校准。 附录A
浓缩后浓度示值误差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示例
A.1概述
A.1.1 校准方法:按照本校准规范对仪器进行校准。
A.1.2 环境条件:符合本校准规范规定的环境条件。
A.1.3 被校仪器:大气预浓缩仪。
A.2 测量模型
浓缩后浓度示值误差测量模型为公式(A.1)

(A.1)
式中:
ΔC ——浓缩后示值误差,%;
![]()
C——浓缩后的分析值,μmol/mol;
Cs ——设定的浓缩后浓度值,μmol/mol。
A.3 测量不确定度来源
A.3.1 大气预浓缩仪压力传感器引入的不确定度。
A.3.2 标准气体引入的不确定度。
A.3.3 环境条件、人员操作、流量控制、被校仪器等各种随机因素引入的不确定度,体现为测量重复性引入的不确定度。
A.4 标准不确定度评定
A.4.1 大气预浓缩仪压力传感器引入的不确定度urel(Cp)
由压力传感器校准证书得到其引入的不确定度,结果见表A.1。
表A.1 压力传感器引入的不确定度
压力标准值kPa,a 压力示值平均值kPa,a 平均值扩展不确定度
U,k=2kPa,a 相对标准不确定度urel(Cp) ,% 13.79 13.51 0.14 0.5 68.95 68.61 0.14 0.1 137.9 137.6 0.14 0.05 206.8 206.7 0.14 0.04 275.8 275.7 0.14 0.03 344.8 344.8 0.14 0.02 A.4.2 气体标准物质的定值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
采用氮中苯、甲苯、对二甲苯气体标准物质,相对扩展不确定度为3%,包含因子k=2。则气体标准物质的定值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为:

A.4.3 测量重复性引入的不确定度
![]()
各校准点分别按式(A.3)计算相对标准偏差Sr,各校准点相应的相对标准不确定度urel(C) 按式(A.4)计算。
![]()
各校准点实验标准偏差Sr ,各校准点重复性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u。


urel(A.4)
注:本规范规定,每个校准点重复测量3次,取3次示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分析仪示值,故n=3。
重复性不大于5%则

A.4.4 合成相对标准不确定度因各输入量不相关,则有:


灵敏系数:,,,则: ucrel2 (ΔC) = urel2 (C)+urel2 (Cs )+urel2 (Cp ) (A.5)合成相对标准不确定度ucrel(ΔC) 可按式(A.6)计算。


=3.3%
A.4.5 扩展不确定度
取包含因子k=2,则浓缩后浓度示值误差的测量不确定度按式(C.6)计算:
Urel = k×ucrel (ΔC)(A.6)
扩展不确定度为:
Urel = 2×3.3% = 6.6%。 附录B
校准记录格式(推荐)
记录编号: 委托单位: 仪器名称: 型号: 制造厂: 出厂编号: 环境温度: 相对湿度: 校准日期: 校准依据: 校准使用的标准器: 名称 测量
范围 不确定度/准确度等级/最大允许误差 设备编号 校准/校准证书编号 有效期至
一、仪器的调整
冷阱10 min内温度稳定性
二、气路系统密封性
初始压力值 15min后压力值 压力变化 正压 负压
三、浓缩后浓度示值误差
组分 标准值 测量值 (μmol/mol) 平均值 示值误差 μmol/mol 1 2 3 μmol/mol %
四、重复性
气体标准物质名称、浓度 测量值 (μmol/mol)
相对标准偏差% 1 2 3 4 5 6 五、稳定性
组分 初始测量值μmol/mol 测量值 (μmol/mol) 稳定性% 15min 30min 45min 60min
六、系统残留
组分 系统残留浓度
附录C
校准证书内页格式(推荐)校准结果 校准项目 校准结果
气路系统密封性 压力变化 正压 负压
浓缩后浓度示值误差 标准值 测量值 示值误差 重复性 稳定性 系统残留

本次浓缩后浓度示值误差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