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超声理疗设备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频率范围0.5MHz~5MHz、由平面圆形超声换能器产生连续波或准连续波超声能量的超声理疗设备,本标准不适用于有效声强大于3W/cm2以上或采用聚焦超声波的设备。... 上一篇:YY/T 1096-2007 温度生物反馈仪下一篇:YY/T 1089-2007 单元式脉冲回波超声换能器的基本电声特性和测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