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气象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内容、组织工作、依据、工作程序、申请条件与时间要求、竣工财务决算、主要文件、不合格建设项目的处理和档案管理等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用中央或地方财政资金以及使用其他资金的气象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本标准不适用于全部使用地方财政资金且地方对竣工验收有特别规定的项目。 上一篇: QX/T 458-2018 气象探测资料汇交规范 下一篇: QX/T 116-2018 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启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