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烟花爆竹生产和批发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的原则、目的、内容、方法、程序以及评价报告的格式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现状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也适用于烟花爆竹企业自身的安全管理。本标准不适用于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预评价,也不适用于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 上一篇: AQ 4112-2008 烟花爆竹出厂包装检验规程 下一篇: AQ 9003.2-2008 企业安全生产网络化监测系统技术规范 第2部分:危险场所网络化监测系统集成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