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规定了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计量工作要求,以及对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计量审查的方法、内容和程序。本规范适用于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计量工作的审查,非重点排放单位的审查可参照进行。 上一篇: JJF(津) 3030-2023 酸值测定仪校准规范 下一篇: JJF(京) 100-2023 基于图像信息的医用数字X线摄影系统(DR)远程计量校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