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土壤调理剂通用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的,用于调理障碍土壤并使其物理、化学和/或生物性状得以改良的,以矿物原料、有机原料、化学原料等为组成成分并经标准化加工工艺生产的土壤调理剂。本标准不适用于未经标准化生产或无害化技术处理的、存在食品安全风险和/或土壤生态环境风险的物料或废料为原料... 上一篇:NY/T 3035-2016 土壤调理剂 铝、镍含量的测定下一篇:NY/T 3032-2016 草莓脱毒种苗生产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