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麦类制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绿色食品大麦(含米大麦)、燕麦(含莜麦)、小麦、荞麦等为主要原料的即食麦类制品和发芽麦类制品,不适用于麦茶和焙烤类麦类制品。... 上一篇:NY/T 2915-2016 水稻高温热害鉴定与分级下一篇:NY/T 1507-2016 绿色食品 山野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