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用气相色谱法测定水中甲草胺、乙草胺、丙草胺、丁草胺、异丙甲草胺和吡氟草胺六种酰胺类除草剂残留量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水中上述六种酰胺类除草剂残留量的测定。 本标准方法的检出限:甲草胺和乙草胺为0.02μg/L;丙草胺为0.05μg/L;丁草胺、异丙甲草胺和吡氟草胺为0.03μg/L。 本标准方法的线性范围为0.025~5mg/L。... 上一篇:NY/T 1116-2014 肥料 硝态氮、铵态氮、酰胺态氮含量的测定下一篇:NY/T 1727-2009 稻米中吡虫啉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