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657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电钻和冲击电钻的抽样、检验及结果判定。本部分适用于在一般环境条件下.对砖石、轻质混凝土、陶瓷、金属及类似材料钻孔用的手持式交直流两用电钻和冲击电钻、单相串励电钻和冲击电钻进出口检验。... 上一篇:SN/T 1657.10-2013 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 第10部分:电锤下一篇:SN/T 1688.4-2013 进出口机动车辆检验规程 第4部分:汽车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