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的抽样、检验及检验结果的判定。本部分适用于进出口交流50/60Hz,电压440V及以下,电流125A及以下,额定极限短路分断能力不超过25000A的空气式断路器的检验。本部分不适用于进出口保护电动机的断路器及整定电流为用户所能调节的断路器的检验。... 上一篇:SN/T 1431.3-2007 进出口低压电器检验规程 第3部分:插头插座下一篇:SN/T 1431.1-2004 进出口低压电器检验规程 电气继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