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过程中使用的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撤销机动车登记/驾驶许可决定书等法律文书,以及办理扣留物品、收缴物品、暂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等业务的信息采集项目和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违法处理信息的采集。 GA/T946《道路交通管理信息采集规范... 上一篇:GA/T 1049.2-2013 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通信协议 第2部分: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下一篇:GA/T 946.5-2011 道路交通管理信息采集规范 第5部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信息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