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适用于各流域制定基于水质目标的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常规污染物流域排放标准限值。其它特征污染物可参考执行或使用。本文件制定的入河排污口流域排放标准限值不区分行业。 ... 上一篇:T∕CSES 13-2020 水生态学基准制定技术指南下一篇:T∕CSES 15-2020 城市黑臭水体遥感监管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