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对《建设用地重金属污染土壤处置后安全利用技术规范》(T/LNSES 002-2025)核心内容的详细总结:一、适用范围 适用对象 建设用地中铅、镉、砷、锌、铬、铜、镍的单一或复合重金属污染土壤(不含汞污染)。 不适用于农用地、挥发性有机物、放射性或致病性生物污染土壤。 处置方式包括原位/异位固化稳定化风险管控、原位/异位总量削减修... 上一篇:T/LNSES 001-2025 重金属污染地块土壤阻隔技术规范下一篇:T/LNSES 003-2025 高排放机动车与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禁限行(用)区域(低排放区)划定管理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