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铬污染地块原位还原稳定化修复技术的总体要求、技术可行性评估、修复设计及施工、监测及效果评估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铬化工、铬渣堆放场等铬污染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的原位还原稳定化修复,不适用于铬渣及含铬渣的渣土混合物修复。电镀厂、制革厂等其他行业污染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中铬原位还原稳定化修复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 上一篇:T/ACEF 065-2023 重金属污染土壤生态风险评估技术指南下一篇:T/ACEF 063-2023 铬污染土壤原位强化微生物修复技术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