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家用燃气灶具共生优品候选产品评价标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本文件适用于仅使用城镇燃气的单个燃烧器额定热负荷≤5.23kW的家用燃气灶具(不包括集成灶)以及使用城镇燃气的单个燃烧器额定热负荷≤5.23kW、电的总额定输入功率≤5.00kW的家用气电两用灶具的共生优品候选产品评价。本文件不适用于在移动的运输交通工具中使用的燃气灶具。 ... 上一篇:T/CNHA 1051-2022 “共生优品”评价要求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下一篇:T/CNHA 1049-2022 “共生优品”评价要求 吸油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