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受损河流修复工程运行与维护的总体要求、河流水质稳定提升修复工程运行与维护、河道生境与生态完整性恢复工程运行与维护、河流洲滩与河口湿地修复工程运行与维护、修复工程监测与调控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受损河流修复工程的运行与维护,可作为受损河流修复工程运行与维护的技术参考依据。 ... 上一篇:T/CSES 32-2021 受损湖泊修复工程运行与维护技术指南下一篇:T/CSES 30-2021 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深度净化技术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