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替代DB22/T 491—2010本文件规定了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基本要求、能力建设和评估。本文件适用于住宿床位 50 张及以上的养老院、福利院,以及人数 100 人以上或住宿床位在 40张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 上一篇:DB2224/T 7-2024 朝鲜族米酒传统制作技术规程下一篇:DB22/T 486.8-2024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规范 第8部分:商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