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儿童社会福利机构的规范化管理,维护儿童权益,促进儿童社会福利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各种所有制形式为孤、弃、残儿童提供养护、康复、医疗、教育、托管等服务的儿童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如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S.O.S儿童村、孤儿学校、残疾儿童康复中心、社区特教班等。 儿童社会福利机构的宗旨是:以科学的知识和技能维护儿童基本权益,帮助儿童适应社会,促进儿... 上一篇:MZ/T 011-2001 12平方米救灾专用单帐篷下一篇:MZ 009-2001 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