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既有住宅建筑改造后的基本居住功能与使用安全,规范既有住宅建筑功能改造,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既有住宅建筑功能改造的设计、施工与验收,包括户内空间改造、适老化改造、加装电梯、设施改造、加层或平面扩建等。既有住宅建筑功能改造应遵循安全、适用、绿色、经济的原则,因地制宜,优先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既有住宅建筑功能改造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 上一篇:JGJ 138-2016 组合结构设计规范下一篇:JGJ/T 315-2016 建筑装饰装修职业技能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