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和8度以下的地区及非抗震设防地区,以轻质条件隔墙作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工程的非承重板材隔墙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本规程由建设部发布,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 上一篇:JGJ/T 172-2012 建筑陶瓷薄板应用技术规程下一篇:JGJ/T 157-2014 建筑轻质条板隔墙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