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城镇新建住区、生态城住区建设及产业园区建设。城镇更新改造和小城镇的绿色生态建设项目也可按本标准执行。本标准除涵盖《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相关的 内容外,对城镇住区建设中的场地整合、城市价值、绿色交通、开放住区、步行街道、人文传承等绿色规划要素作出了规定。... 上一篇:CECS 376-2014 改性无机粉复合建筑包在面片材应用技术规程下一篇:CECS 370-2014 隧道工程防水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