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适用于非抗震设防地区和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2g)及以下地区,以无机集料阻燃木塑复合墙板作为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工程的非承重内隔墙、外围护墙体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上一篇:CECS 406:2015 现浇泡沫混凝土轻钢龙骨复合墙体应用技术规程下一篇:CECS 371:2014 地下建筑空间声环境控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