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安徽金海达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合肥海泰克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摩托车用仪表的术语及其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摩托车用仪表标准的制定、技术文件编制、生产管理和销售以及教学、科研等活动。... 上一篇:QC/T 218-1996 汽车用转向管柱上组合开关技术条件下一篇:QC/T 200-1995 汽车气制动装置用储气筒技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