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高钛渣、金红石中氧化钙、氧化镁量的测定。 本部分适用于高钛渣、金红石中氧化钙、氧化镁量的测定。测定范围:氧化钙:0.10%~7.0%;氧化镁:0.020%~8.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高钛渣、金红石化学分析方法第7部分:氧化钙、氧化镁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为YS/T514的第7部分。 本部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上一篇:YS/T 119.4-2008 氧化铝生产专用设备热平衡测定与计算方法 第4部分 高压溶出系统下一篇:YS/T 514.6-2009 高钛渣、金红石化学分析方法 第6部分:一氧化锰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