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排放源管控工作和活动中直接产生的,具有利用价值、应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的形成与积累、整理、归档及排放源管控档案的管理、开发与利用等全过程管理的基本要求。本标准是对《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污染源》(HJ/T 8.4—94)的修订。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4 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标准名称调整为《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排放源管控》;——补充完善了适用... 上一篇:HJ 8.6-2023 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核与辐射安全下一篇:HJ 1334-2023 土壤和沉积物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