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现场监督检查的对象、要素、任务和流程,检查前的准备,检查过程,检查结果的处理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附录A~附录C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应急研究所)、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同济大学。本标准生... 上一篇:HJ 1308-2023 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整治总则下一篇:HJ 1311-2023 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