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控制装置的术语和定义、功能要求、性能和结构、制造、检验与试验、标识、随机文件和包装、储运、安装和使用。本标准适用于以下范围内与锅炉相配套的控制装置的设计、制造和验收:a)额定蒸汽压力大于0.04MPa但小于3.8MPa,且额定蒸发量不小于0.1t/h的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钢制蒸汽锅炉;b)额定出水压力大于0.1 MPa的固定式钢制热水锅炉;c)固定式液相有机热载体锅炉。与汽水两用... 上一篇:NB/T 25016.10-2013 核电厂常规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 第10部分:水泵下一篇:NB/T 47049-2016 管式空气预热器制造技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