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乙酰甲胺磷原药的要求、试验方法以及标志、标签、包装和贮运。 本标准适用于乙酰甲胺磷及其生产中产生的杂质组成的乙酰甲胺磷原药。 《乙酰甲胺磷原药》: 标准代替HG 2211-1991《乙酰甲胺磷原药》。 本标准与HG 2211-199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乙酰甲胺磷含量分析保留了薄层-溴化法,将气相色谱法改为高效液相色谱法,并作为仲裁法;乙酰甲胺磷质量分数由原来的≥90.0%提高到... 上一篇:HG 3304-2002 稻瘟灵原药下一篇:HG 2212-2003 乙酰甲胺磷乳油 [合订本 乙酰甲胺磷原药、乳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