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适用于公称容积大于或等于10,000立方米,设计温度不高于-45℃且不低于-168℃的立式圆筒形低温储罐的预制、组装、焊接、检验、试验和验收。公称容积小于10,000立方米的立式圆筒形低温储罐可参照使用。 本规程适用于储存液化石油气、丙烯、乙烯、天然气等介质的低温储罐。储存其他介质的低温储罐可参照使用。 本规程适用于低合金钢制低温储罐的施工。不锈钢制低温储罐可参照使用。... 上一篇:SH/T 3541-2007 石油化工泵组施工及验收规范下一篇:SH/T 0702-2001 残渣燃料油总沉淀物测定法(老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