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自动导引车(AGV)及其系统在危险生产环境应用的安全规范,包含技术要求、安全使用管理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牌与说明书、运输及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爆炸性环境1区、2区和21区、22区的AGV。本标准不适用于煤矿井下、设备Ⅱ类0区AGV、设备Ⅲ类20区AGV,不适用于含二硫化碳、一氧化碳、乙醛的可燃性气体和蒸汽场所。 上一篇: GB/T 37687-2019 信息技术 电子信息产品用低功率无线充电器通用规范 下一篇: GB/T 37668-2019 信息技术 互联网内容无障碍可访问性技术要求与测试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