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2312-2021 节水型企业评价规范 煤制甲醇本文件规定了煤制甲醇节水型企业评价的指标体系、要求和考核评价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煤制甲醇节水型企业的评价工作。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协会、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内蒙古蒙正工程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成为电能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工业互联网与大数据发展协会、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魏强、郭俊峰、杨子江、朱晓春、钱星、李刚、李姝佳、刘淑萍。 上一篇: DB1508∕T 134-2021 水利信息数据库表设计规范 下一篇: DB15∕T 2311-2021 节水型企业评价规范 煤制烯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