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Tags | 热门标准 | 最新标准 | 订阅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GB/T 28689-2012 高效转子混砂机 技术条件 > 下载地址1

GB/T 28689-2012 高效转子混砂机 技术条件

  • 名  称:GB/T 28689-2012 高效转子混砂机 技术条件 - 下载地址1
  • 下载地址:[下载地址1]
  • 提 取 码
  • 浏览次数:3
下载帮助: 发表评论 加入收藏夹 错误报告目录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新闻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资料介绍

  ICS 25. 120. 30 J 6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28689—2012

  高效转子混砂机 技术条件

  Efficientrotatormixer—Technicalrequirements

  2012-09-03发布 2013-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GB/T 28689—2012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

  本标准由全国铸造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6)归 口 。

  本标准起草单位 :济南铸造锻压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姚继成 、卢军 、詹昌俊 。

  Ⅰ

  GB/T 28689—2012

  高效转子混砂机 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效转子混砂机的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和标志 、包装及运输 。

  本标准适用于高效转子混砂机(以下简称混砂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 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GB 5226. 1 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 1部分 :通用技术条件

  GB/T 6576 机床润滑系统

  GB/T 7932 气动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10095. 1 圆柱齿轮 精度制 第 1部分 :轮齿同侧齿面偏差的定义和允许值

  GB/T 13306 标牌

  GB/T 17421. 1—1998 机床检验通则 第 1部分 :在无负荷或精加工条件下机床的几何精度GB 20905 铸造机械 安全要求

  GB/T 23570 金属切削机床焊接件 通用技术条件

  GB/T 25371 铸造机械 噪声声压级测量方法

  GB/T 25711—2010 铸造机械 通用技术条件

  JB/T 5365. 1 铸造机械清洁度测定方法 重量法

  JB/T 8356. 1 机床包装 技术条件

  JB/T 8356. 2 机床包装箱

  3 技术要求

  3. 1 一般要求

  3. 1. 1 混砂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

  3. 1. 2 传动齿轮应传动平稳 、灵活 ,并应符合 GB/T 10095. 1 的规定 。

  3. 1. 3 电气系统应符合 GB 5226. 1 的规定 。

  3. 1. 4 气动系统应符合 GB/T 7932的规定 。

  3. 1. 5 润 滑 系 统 应 润 滑 良 好 , 应 有 观 察 供 油 情 况 的 装 置 和 指 示 油 位 的 油 标 , 并 符 合 GB/T 6576 的规定 。

  3. 1. 6 焊缝应均匀 、平整 ,无气孔 、夹渣 、裂纹等缺陷 ,焊接质量应符合 GB/T 23570的规定 。

  3. 1. 7 混砂机外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凸不平等缺陷 。

  3. 1. 8 外露零部件的加工表面不应有锈蚀及碰 、磕 、划伤等缺陷 。

  3. 1. 9 检修门及外露运动机构应设有安全防护装置 ,并应符合 GB 20905的规定 。

  3. 1. 10 各刮板及转子叶片等易损件的寿命不应低于 1 500 h,且应更换方便 。

  1

  GB/T 28689—2012

  3. 1. 11 减速箱内部清洁度不应大于润滑油油标下限质量的 0. 02% 。

  3. 1. 12 混砂机上的各种标牌应固定在明显的位置 ,并应符合 GB/T 13306的规定 。

  3. 1. 13 混砂机的涂漆应符合技术文件的规定 。

  3. 1. 14 随机技术文件的编制应符合 GB/T 9969的规定 。

  3. 2 混砂机装配精度

  3. 2. 1 主轴轴线与底盘上平面的垂直度不应大于 0. 7/1 000。

  3. 2. 2 底衬板上平面的平面度 :金属衬板不应大于 1. 5/1000;铸石衬板不应大于 6. 0/1 000。

  3. 2. 3 底衬板接缝处的间隙 :金属衬板不应大于 1. 5 mm;铸石衬板不应大于 10. 0 mm。

  3. 2. 4 出砂门关闭后低于门框板上平面的值不应大于 1. 5 mm。

  3. 2. 5 出砂门 、取样门关闭后周边间隙不应大于 1. 5 mm。

  3. 2. 6 转子架下端径向跳动不应大于 1. 0 mm。

  3. 2. 7 转子叶片 及 刮 板 的 混 砂 面 应 堆 焊 碳 化 钨 或 镶 嵌 硬 质 合 金 等 耐 磨 金 属 , 其 表 面 硬 度 不 应 低 于50 HRC。

  3. 3 空运转要求

  3. 3. 1 空运转时间不应少于 4 h。

  3. 3. 2 各紧固 、联接处不应松动 。

  3. 3. 3 各操纵机构 、调整机构和控制机构应灵活 、可靠 。

  3. 3. 4 气动 、润滑系统及各种管路应安装整齐 、密封良好 ,不应有渗漏现象 。

  3. 3. 5 各运动机构应运行平稳 、可靠 ,不应有不正常声响 ,在空运转条件下 ,盘径小于 2 000 mm 的混砂机噪声声压级不应超过 80 dB(A) ,盘径等于或大于 2 000 mm 的混砂机噪声声压级不应超过 85 dB (A) 。

  3. 3. 6 空运转 4 h后 ,滚动轴承的温升不应大于 35 ℃ ,最高温度不应高于 70 ℃ 。

  3. 3. 7 各电机的空运转电流不应超过额定电流的 35%

  3. 4 负荷运转要求

  3. 4. 1 混砂机负荷运转前应进行空运转试验 。

  3. 4. 2 混砂机每盘加料量不应低于 2 000 kg。

  3. 4. 3 混砂机每盘混辗周期(包含加料 、混碾及卸料时间)不应大于 150 s。

  3. 4. 4 按规定的负载量及各种参数的要求进行负荷试验 。

  3. 4. 5 混砂机在额定负荷条件下运行应平稳 、灵活 。

  3. 4. 6 残留砂量不应大于一次加砂量的 2% 。

  3. 4. 7 按设计参数进行混砂 ,混砂性能应达到下列要求 :

  a) 型砂性能稳定率 E稳 不应大于 8% ;

  b) 型砂性能均匀率 E均 不应大于 5% ;

  c) 混制的型砂中不应有直径大于 2. 0 mm 的坚硬颗粒 。

  4 试验方法

  4. 1 常规检测项目

  4. 1. 1 机器的噪声按 GB/T 25371的规定进行检验 。

  4. 1. 2 机器的清洁度应按 JB/T 5365. 1 的规定进行检验 。

  2

  GB/T 28689—2012

  4. 1. 3 空运转 4 h后 ,用点温计分别测量两端轴承座 ,取其最大值加 3 ℃修正值即轴承的最高温度 ,减去环境温度即为轴承的温升 。

  4. 1. 4 主轴轴线与底盘上平面的垂直度按 GB/T 17421. 1—1998中 5. 5. 1. 2. 4规定进行检验 。

  4. 1. 5 底衬板上平面的平面度按 GB/T 17421. 1—1998中 5. 3. 2. 2 的规定进行检验 。

  4. 2 混砂性能的测定

  4. 2. 1 型砂配方 : 旧砂 80%、新砂(粒度 70/140)20%、膨润土 2%、煤粉 2%、水分 4% ~ 5% 。

  4. 2. 2 混砂性能试验方法 :按规定的参数混制 3 盘型砂 ,在混碾周期结束后 ,从每盘型砂随机抽取 3个砂样 ,在第 3 盘型砂取样后继续混制 30 s,再随机抽取 3个砂样 ,并按取样顺序按 1~ 12进行编号 。

  4. 2. 3 型砂性能测定项 目 :紧实率 、透气性 、湿压强度 。

  4. 2. 4 型砂稳定率按式(1)计算 :

  E隐 …………………………( 1 )

  式中 :

  E稳 — 型砂稳定率 , % ;

  A均3 — 第 10、11、12号砂样的性能平均值 ;

  A均9 — 第 1~ 9号砂样的性能平均值 。

  4. 2. 5 型砂均匀率按式(2)计算 :

  E均 …………………………( 2 )

  式中 :

  E均 — 型砂均匀率 , % ;

  Amax— 第 1~ 9号砂样中型砂性能的最大值 ;

  Amin — 第 1~ 9号砂样型砂性能的最小值 。

  4. 2. 6 按规定卸完型砂后停机 ,清扫混砂机内的残留型砂 ,并将清扫出的型砂进行称重 ,计算型砂残留量 。

  5 检验规则

  5. 1 出厂检验

  5. 1. 1 每台混砂机应经制造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 ,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 。

  5. 1. 2 出厂检验按 3. 1. 6~ 3. 1. 9、3. 1. 11~ 3. 1. 14、3. 2、3. 3 的要求进行 。

  5. 2 型式试验

  5. 2. 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应进行型式试验 :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时 ;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 、材料 、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

  c) 产品停产 2 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试验要求时 。

  5. 2. 2 型式试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所有项 目 ,所检项目应全部合格 。

  5. 2. 3 型式试验时抽检样品的数量 :

  — 当每批产量小于等于 10台时抽检样品 1 台 ;

  — 当每批产量大于 10台时抽检样品 2 台 。

  GB/T 28689—2012

  GB T 28689 2012

  — /

  5. 2. 4 当制造厂不具备型式试验条件时 ,允许在用户现场做试验 。

  6 标志、包装及运输

  6. 1. 1 混砂机的包装应符合 JB/T 8356. 1 和 JB/T 8356. 2 的规定 ,合同条件下按供需双方约定进行 。

  6. 1. 2 混砂机的标志 、运输应符合 GB/T 25711—2010第 8章的规定 。

29140705329
下载排行 | 下载帮助 | 下载声明 | 信息反馈 | 网站地图  360book | 联系我们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