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设备与管道外表温度在-196摄氏度至850摄氏度的绝热工程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核能、航空、航天系统有特殊要求的设备和管道,以及建筑、冷库和传输埋地管道的绝热设计。 ... 上一篇:GB 50261-200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下一篇:GB/T 50266-1999 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 [20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