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将往复式内燃机由发动机及其所装零部件和辅助设备引起的火灾危险降至最低程度所需的要求。必要时,还可对具体用途的发动机提出专门要求。 本标准所提要求并非旨在使发动机能在着火时或着火后继续进行运转。 本标准适用于陆用、铁路牵引和船用往复式内燃机,但不包括驱动农业拖拉机、道路车辆、筑路机械和土方机械及航空用发动机。 本标准亦可适用于驱动工业卡... 上一篇:GB 4987-1985 岩石平板下一篇:GB 4207-1984 固体绝缘材料在潮湿条件下相比漏电起痕指数和耐漏电起痕指数的测定方法